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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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国家认同构建的逻辑

作者:周平 时间:2017-07-18

  内容提要:民族国家是一种国家形态,本质上是一套保障民族认同国家的制度安排。因此,获得并保持一定的国家认同,是民族国家存在的基础,构建国家认同也成为民族国家国家建设的根本任务。随着民族国家“多族化”现象的出现和发展,认同构建就成为民族国家必须优先解决的根本问题。在实践中,民族国家的认同构建有两种模式比较突出和典型,并具有普遍性和巨大的影响:一是“民族模式”,一是“族群模式”。前者为苏联、中国采用,后者为欧美国家普遍采用。不过,从人类历史的长河来看,不同的国家认同构建模式不过是解决“族”与“国”关系中的矛盾和冲突的具体方式。从总体趋势和国际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内国民享有的共同文化、共同价值观越是广泛和深厚,越是容易建立起较为稳固的国家认同;反之,一个国家内国民分化或形成了各种刚性的社群组织,国家的认同就难免被这些刚性化的社群的认同所分割,从而具有更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关键词:民族国家;认同构建;民族模式;族群模式;国族文化

 

  

  

  民族国家是当今世界主导性的国家形态,也是现行国际体系的政治单元和法律单元。但是,今天全球的民族国家几乎都遇到“多族化”(国内出现和存在多个族类群体)的问题。“多族化”的出现及其进一步发展,不可避免地对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形成严峻的挑战。民族国家为了维持、巩固和提升自身的国家认同,就必须开展国家认同的构建工作,并将其作为国家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优先选项。各个民族国家由于国情不同,尤其是国内族际关系、政治关系的状况,以及推动国家认同构建的组织所秉持的意识形态的影响的不同,国家认同构建的方式和进程具有很大的差异,甚至是大相径庭,从而形成了形态各异的国家认同构建模式。然而,虽然不同国家的认同构建模式受到各种因素的深刻影响而复杂多样,取得的效果也有很大的差异,但它们的内在的逻辑或是在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中显现出来,或随着对其认识的不断深入而被揭示出来。对于这样一种内在逻辑的分析和讨论,不仅能够更加看清国家认同构建的本质,而且也更加能够认识不同的认同构建模式的效能,从而在厘清认同构建的基本问题的基础上,在国家认同构建的路径选择上得出理性的结论。

一、民族国家认同构建的两种模式

  关于民族国家,有的人将其界定为单一民族建立的国家。这是对民族国家的误解,至少是一种根据早期民族国家的特点而做出的表面化和以偏概全的判断。其实,民族国家是一种国家形态。它首先出现于欧洲,在欧洲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并最终取代了王朝国家,从而成为欧洲国家形态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或一种形式。

  欧洲的文明尤其是国家形态,深受罗马帝国的影响。“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罗马开始向海外扩张,并于公元前1世纪完成了由共和国制到帝国的转变,形成了一个环绕地中海的大帝国,并出现了帝国境内各个民族的罗马化过程。”一个持续达数个世纪之久的罗马化过程对欧洲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恩格斯就曾指出:“罗马的世界统治的刨子,刨削地中海盆地的所有地区已经有数百年之久……一切民族差别都消失了,高卢人、伊比利亚人、利古里亚人、诺里克人都不复存在,他们都变成罗马人了。”在此后的相当长时间,“欧洲没有民族的概念,也没有现代意义的‘国家’。英格兰、法兰西、德意志等更多的是一些地理概念,是一些广大的地理范围,对一般百姓来说,它们表达的意义并不比一座小丘或一块沼泽的名称在内容上具有更丰富的含义。”因此,欧洲实际存在的是一个“结合了世界主义的理念和地方主义现实”的体系,林林总总的封建邦国各自为政,地方主义盛行,人们只知道效忠于领主、效忠于城市或效忠于地方。但这些封建割据的政治实体又接受罗马教皇的统治,基督教“把整个封建的西欧联合为一个大的政治体系”,即基督教普世世界国家。

  但到了中世纪的末期,王朝国家逐渐兴起并取代了基督教普世世界国家。在王朝国家中,王朝往往运用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力量,把国内的居民逐渐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当时兴起的民族主义思潮,便把这样一种稳定的人群共同体称之为“民族”(nation)。针对这样的历史状况,霍布斯鲍姆指出:“并不是民族创造了国家和民族主义,而是国家和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民族形成以后便成为王朝国家内足以抗衡国家政权的强大社会力量。民族的自我意识觉醒并加强以后,民族与王朝的二元关系更是逐渐凸显,矛盾也不断加深。最终,由自在走向自觉的民族推翻了与之对立的王朝政权,建立了民族认同的国家政权,实现了民族与国家的统一,于是便构建了新的国家形态——民族国家(nationstate),并以新型的民族国家取代了王朝国家。

  作为一种为消除民族与国家之间二元结构中的张力而构建的国家形态,民族国家通过一套制度化的机制来确保民族对国家的接受和认可,从而使国家成为了民族的政治屋顶,因此实现了民族与国家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民族也因此而具有了国家的形式,成为了国族(nation)。不过,民族对国家的接受和认可是通过民族的成员来实现的,具体体现为公民对国家的接受和认可。用现代政治学的术语来说,就是国家认同。阿尔蒙德那个被无数次引用的著名论断:“在任何一个国家历史上的某一时刻,当对传统的准国家单位的忠诚同对国家的忠诚和国家的目标发生冲突时,政治共同体的问题就可能成为首要的问题,并造成重大的政治危机”,就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而得出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认同既是民族国家能够取代王朝国家的根本所在,也是民族国家合法性的基础,关系着民族国家的存亡。

  民族国家最终取代王朝国家并确立自己的合法性,依赖的是公民或国民对国家的认同。然而,民族国家所必需的国家认同的形成和维持,又需要或依赖一系列的政治机制。就民族国家建立以后的事实来看,民族国家在取代王朝国家以后,就是通过构建一系列以公民为基础并确保公民权利的制度化机制,才实现和保障了必要的国家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国家本质上就是一套通过保障公民权利而确保民族认同于国家的完整的制度机制。

  在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构建起来,并在欧洲被普遍接受和采纳之时,这样一套机制在保障民族认同国家并实现民族与国家的结合方面成效显著且稳定。但是,随着民族国家这种国家形态在全球的扩展,以及欧洲以外的其他区域的国家普遍构建民族国家以后,情况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欧洲以外的其他区域,是受到欧洲民族国家将民族(nation)与国家(state)结合并相得益彰而产生的示范效应的影响,才采纳民族国家形式,构建自己的民族国家的。如果说欧洲的民族国家是原生形态的,那么,欧洲以外的民族国家则基本上是模仿性的。这些国家按照欧洲民族国家的模式来构建民族国家的时候,并不具备欧洲那样的人口条件,国内往往存在着众多的族类群体。它们是将国内众多的族类群体整合为统一的民族——国族(nation)——而构建民族国家的,但它们实现了民族国家的构建以后,多样性的族类群体并不因此而销声匿迹。另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全球化时代的逐渐凸显关于全球化时代问题,早先那些原生型的民族国家,在人口成规模且经常化移动的情况下,不但移民人口大量增加和累积,而且这些移民在人数增加的基础上往往聚众成族,于是便在国内出现了若干的族类群体。在这样的情况下,“多族化”就逐渐成为民族国家的普遍现象,民族国家人口结构的异质化现象日渐突出。民族国家内众多的族类群体中的某些群体的成员,由于自身历史和文化的因素,以及为争取更多的集体性权益,往往会在自己与国家的同一性问题上持怀疑甚至反对的态度,甚至将自己对族类群体的认同置于对国家的认同之上,从而对所在国家的国家认同构成严峻的挑战。阿尔蒙德把民族国家“多族化”背景下的国家认同问题,称之为“集体忠诚冲突”加。在民族自决权原则广泛传播,以及多元文化主义和差异政治理论形成以后,这种现象就更显突出。于是,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面临挑战,就成为经常性和普遍性的现象。

  获得并保持一定程度的国家认同,是民族国家存续的基础。在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面临挑战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持、巩固和提升自己国家的国家认同,就成为了民族国家维护自身存在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课题。从现实的情况来看,民族国家也往往把国家认同的构建和维持作为国家建设的根本任务或基础性工程,或者说,国家认同的构建已经成为民族国家国家建设的核心任务。

  对于国家认同面临着挑战的民族国家来说,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路径和政策来开展国家认同建设,往往受到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族际关系和意识形态的深刻影响,在国内有影响的政党尤其是执政党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中,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在族际关系问题上的价值取向以及相关的政策,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纵观世界各个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构建,其方式、形态和具体的过程等都具有突出的多样性。但从迄今为止的历史来看,民族国家的认同构建有两种模式显得十分突出、典型,具有普遍性和巨大的影响:一是苏联、中国等采取的把国内的多样化的族类群体构建成为“民族”,再经由“民族”或“民族关系”的调整或协调来达成维护、巩固和提升国家认同的目标,此种方式就是所谓的“民族模式”;一是美欧国家普遍采取的把国内多样化的族类群体界定为“族群”,但却注重直接通过人民(公民)来确立国家认同的方式,为了分析方便及与前一种模式相对应,可将此种方式概括为“族群模式”。

二、国家认同构建中的“民族模式”

  苏联、中国在民族国家的认同构建中采取或形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民族模式”,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做出的选择。诚然,把国内族类群体构建为“民族”,并非出于国家认同构建的目的或考虑,但国内族类群体被构建成为“民族”以后,就不可避免地对民族国家的认同构建产生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十月革命以前的沙皇俄国,存在着数量众多且形态各异的族类群体,这是沙皇俄国以军事征服方式进行领土扩张的必然结果。这些数量庞大的族类群体大都是由于共同的历史文化连接而成的,有的长期处于自治状态,有的还曾经建立和拥有过自己的国家政权,但它们被纳入沙皇统治之后都失去了原有的独立性,其集体权利都未得到正式的承认,也没有被当作“民族”来对待,不过是“具有自己语言文化和自治传统的少数族群”,但又都“具有反抗沙皇政府压迫和恢复独立的愿望”。在以推翻沙皇统治为目标的革命风起云涌的时候,这样的愿望被激活且日渐强烈。在此情境下,“承认具有自己语言文化和自治传统的少数族群为现代政治意义的‘民族’,并允诺中央政权被推翻后这些少数族群享有‘独立’或‘自治’权利”,成为“激进的革命党进行广泛政治动员以推翻反动皇朝的十分有效的夺权策略。”

  布尔什维克在进行社会动员和政治动员的时候,也因势制宜地采取这样的策略。“列宁、斯大林为了发动沙皇统治下的各少数族群参加反对沙皇的斗争,宣布他们都是‘民族’并应当享有‘民族自决权’,可以自由地脱离俄国并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家。”于是,革命胜利后“各地以‘民族’为单元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和‘自治政府’就如雨后春笋那样遍地出现。新生的布尔什维克中央政府没有力量在军事上进行镇压,而只能与它们妥协,在政权建构上给予各‘民族’很大的权力。”俄国十月革命后发表的《各族人民权利宣言》就提出“俄罗斯各族人民自由自决乃至分立并组织独立国家的权利”的原则。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俄国国内的族类群体就这样被构建成为了“民族”。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苏维埃社会主义制度的建国运动正在创造一种多民族成分的民族国家的国际联盟”。十月革命后,一个十分独特且影响深远的“民族构建”过程,就这样历史而“自然”地形成了。这样的民族构建过程以及由此形成的族际关系,在苏联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正如萨尼所说的那样:“苏联并没有成为‘民族熔炉’,而是成为‘新民族’的孵化器。”“据1970年全苏人口统计,加入这个共同体的有119个民族”。

  俄国的民族构建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中国历史上长期处于王朝国家时代,王朝成为了基本的国家形态,既无“民族”的概念,也没有塑造出西方用“民族”概念所指称的稳定社会群体,国内民众则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梁启超把西方的“民族”概念引入中国并创造了“中华民族”概念以后,中国始有“民族”概念并开始了自己的民族构建过程。“在苏联共产党指导下成立的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之时起就完全接受了苏联的民族理论。”马戎:《对苏联民族政策实践效果的反思——读萨尼教授(Ronald GSuny)的〈历史的报复:民族主义、革命和苏联的崩溃〉》,1922年发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就明确提出了蒙古、西藏、新疆的“异种民族”实行自治,然后“再联合成为中华联邦共和国”的主张。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华民族民族国家构建的基本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关于中华民族国家的构建,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又在新的国家体制中继续推进“国内各民族”的构建,并通过三次全国规模的民族识别而完成了这样的民族构建过程,最终确定了56个民族。正是“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识别’工作奠定了今天中华民族56个族群的大框架,今天凡是涉及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关系的各项政策,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都是在这个框架下实施的。”

  苏联和中国在国内进行的民族构建各有自己的特色,但本质上都是在给予国内各种族类群体以“民族”称谓的基础上确认其集体权利,并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来确保它们基于集体权利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把本来是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才具有的政治属性赋予了这样一些构建起来的“民族”,使其具有显著的政治属性。但是,一旦国家通过这样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确定了各个族类群体的“民族”地位以后,就不仅构建了一种独特的族际关系,而且还导致各个“民族”和族际关系被锁定并日趋固定化、刚性化。

  在形成了这样的民族状况和族际关系格局以后,不论是苏联还是中国就都只能在样的基础上来开展国家认同的构建。而这样的民族状况和族际关系格局,也对认同构建的各项工作和整个过程形成了刚性制约。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在公民或国民分属于不同“民族”的情况下,一个绕不开的环节——“民族”——就横亘在公民与国家之间,公民对国家的认同就须经“民族”来实现——由“民族”进行整合、过滤、凝聚和提炼后再由民族精英表达出来,国家认同因而受到了“民族”的直接而深刻的影响。

  只有在自己的利益或权益受到有效维护的情况下,“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才能巩固和提升。因此,国家要争取到各个“民族”的认同,就必须采取利益给予的政策,照顾和维护好各个“民族”的利益,并以这样的态度或取向来协调“民族”与国家之间、少数民族与主体民族之间以及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构建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族际关系。从实践层面来看,不论是苏联还是中国,都实行了各种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以及保障少数民族权益的政策,尤其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在某个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发展程度较低和优惠政策推出后的一定时间内,作为政策受益者的各个“民族”,往往会以对相关政策的感恩和更加认同国家的方式来进行回馈,因而这样一种国家认同的构建机制往往会取得显著的成效,这一切也往往成为歌颂或赞扬现行制度和政策的强有力证据。但是,从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段来看,此种认同构建机制的效能就大不相同了,甚至会出现意料不到或事与愿违的后果。

  这里的问题是由于民族的发展而引出的。民族作为一种人类群体现象,在现实中都表现为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并非一成不变。当一个国家内的族类群体被界定为“民族”并因而获得巨大利益的情况下,“民族”追求自身利益的冲动与相关政策所形成的“诱导”效应相结合,这些“民族”就会以更快的速度,按照一种新的逻辑即不同于原先的族类群体的逻辑而发展起来,并形成民族意识朝着旺盛的方向发展的趋向。而这些“民族”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利益要求是不同的,已有的利益要求得到了满足后,这种满足感就会反过来转化成为提出更高要求的促进因素,并导致更高要求的形成和提出,因而就出现“得到越多越不满足”的“狄德罗效应”。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表明,人类需求呈现一个由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依次提高的阶梯状层次结构。“民族”的权利要求也会随着自身的不断发展而呈现日渐走高的趋势,难以摆脱“狄德罗效应”的纠缠。因此,通过满足“民族”的权利要求来构建国家认同的机制,往往会伴随“狄德罗效应”的发生,因而存在着陷入“权利陷阱”的风险。一旦陷入这样的“权利陷阱”,就很可能引发国家认同的危机,出现阿尔蒙德所说的“集体忠诚冲突”。

  国家认同构建的“民族模式”由苏联首创,但“苏联民族政策的实践表明,按民族划分(地理)区域、实行所谓自治的做法并没有达到使各民族相互接近和融为一体的目的,反而导致了少数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和民族主义的增强。这种做法使苏联公民首先认同的是自己的民族属性,首先想到自己是俄罗斯人、乌克兰人,或是格鲁吉亚人,然后才是苏联人。”这一点在非俄罗斯人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并激起他们追求自身利益的强烈冲动。“民族”的利益要求无法得到满足而引发的矛盾,就极有可能引向国家,削弱或侵蚀相关“民族”对国家的认同,进而为敌对势力提供可乘之机。布热津斯基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明确提出:“非俄罗斯人的政治热望乃是苏联的致命弱点,必须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苏联的非俄罗斯民族身上。”

  中国的国家认同构建采取的也是苏联模式。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中国既没有出现苏联后期的族际关系危机,也没有出现苏联那样的认同危机,但不可否认是的,今天中国族际关系的矛盾中基于权利尤其是政治权利的越来越多。某些民族精英的权利呼声越来越高,族际中由于更高的权利要求而形成的矛盾也越来越多;许多看似普通的矛盾和冲突的背后都蕴涵着政治权利的诉求。一些民族的精英正在为五大自治区的自治条例而奋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而这些基于集体政治权利的诉求和行动,不仅使族际关系的刚性化特征越来越突出,也往往会成为导致国家认同问题的基本性因素。

  在国家认同面临或潜藏着危机的情况下,国家尤其是中央政权只有通过严厉的控制,才能避免某些“民族”由于对国家的认同水平低或不认同而导致的对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威胁。而一旦国家尤其是中央政权对地方或区域的控制能力受到削弱,而出现控制弱化或丧失的情况,某些“民族”便会兴起民族分立运动,甚至直接从现有国家中分立出去而另立国家,导致民族国家的解体。苏联的解体就是明证。

三、国家认同构建中的“族群模式”

  欧美的民族国家,基本上都是在将国内居民整合为民族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与国家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的民族,是由全体国民组成的。民族国家所必需的国家认同,直接从国民中获得。因此,作为保障民族的成员即国民认同于国家的制度体系,必须建立在确认国民的权利的基础上,即以公民权利为基础。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将公民权作为一种新的法律和政治纽带,通过公民平等原则在全体公民中间建立起统一的政治认同,是现代国家的一个比较普遍的选择。”正是这样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使得欧美的民族国家获得并维持了必要的国家认同。

  但是,欧美国家由于大量移民的涌入,均质化的人口状况逐渐发生了改变。欧美民族国家由于率先建立民族国家并实现工业化,吸引了大量的人口流入,在人口移入方面长期处于世界前列。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全球化时代逐渐形成的背景下,商品、资金、技术和其他生产要素在国家间快速且频繁地流动,更是导致大量的人口从外部流入。而这样的人口流入不可避免地对欧美国家的民族状况造成极其深刻的影响。美国是近代以来移民人口最多的民族国家。早先的时候,许多来自不同民族的人们怀着“美国梦”而移民美国,于是便在主动接受美国文化的同时自觉地割裂了与母国文化的联系,以成为真正的美国人为荣。美国因此而被称为“民族的熔炉”。但随着移民人口数量的增加,移民人口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诉诸于母国文化的现象日益增多,并以母国文化为纽带而凝聚起来。这样一种移民人口聚众成“族”的现象,也大量地出现于欧洲,从而导致了“移民社群”的普遍化。“移民社群(diasporas)是指民族属性和文化上跨国的社群,其成员认同于自己的祖国或已不存在的故国”,他们“虽生活和工作于某一地方,但却首先认同于自己的故乡。”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这些“移民社群”的“族性认同”也被激发起来并日趋旺盛。“利用族性寻求慰藉、维护自身也是流迁人口在异文化环境中的本能反应”。而族性因素的增强又促进了“移民社群”的族体化过程。“这意味着如何以集体方式和其他族群竞争国家资源,如何保护这个族群免于被歧视排挤,如何扩大这个族群成员的机会并降低不利于它们的因素。”于是,欧美民族国家的“多族化”现象就这样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此,美国也就不再被作为“民族的熔炉”来看待。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多元文化主义运动,为欧美国家由移民形成的族类群体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推动力。美国“为了促进这种民族属性感复兴,众议员罗曼·普辛斯基于1970年提出‘民族研究法案’,主张授权政府为民族活动提供经费”,而且“这一法案通过了而成为法令”。在多元文化主义及差异政治理论的影响下,欧美国家的这些族类群体不仅提出了要求承认其集体性权利的要求,并且将这样的要求付诸行动。此类理论和行动蕴涵着的本质要求,与苏联、中国等把国内族类群体构建为“民族”的做法,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欧美国家民族状况的改变以及日渐活跃的族际政治运动,对传统的民族国家制度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也对长期运行并行之有效的国家认同构建机制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在面临压力和挑战的情况下,欧美国家采取了一些对族类群体的利益诉求给予适当照顾的政策,但却没有在族类群体要求承认其等同于民族的集体权利的压力面前退却和让步,更没有因此而对传统的国家认同构建机制进行实质性的调整。概括起来看,欧美国家并没有给予这些族类群体以“民族”(nation)的地位,而是将其确定为“族群”(ethnic group),以“族群”来对待。

  “民族”与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具有突出的政治属性,拥有政治权利是其本质的特征。“族群”则不然,它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性质,也不与政治权利必然地结合在一起。“一个民族群体(ethnic group)所包含的是自认为是同族的人。他们由感情的联系结合在一起,并且关心保持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除了极少数的例外,他们操同一种语言,至少他们所说的话彼此能懂,而且他们还有共同的文化传统。”

  欧美国家的族类群体被界定为“族群”而非“民族”的事实表明:在族类群体增多并日渐活跃的背景下,各族群的文化权利得到了肯定甚至照顾,其集体性政治权利的诉求却未得到承认。换句话说,欧美国家都没有接受各种族类群体以“民族”身份提出的诉求,没有承认各个族群的集体性政治权利,更没有如国内某些学者所描述的那样:“承认族裔文化群体独特的民族认同和集体权利要求的正当性,在现行国家的政治框架内创造各民族进入国家公共权力结构的制度空间,制定和贯彻切实保障各民族政治权利的政策”。

  这一点在美国表现得十分明确而清晰。美国“只有在‘美国公民’的身份下才可以拥有政治权利,任何族群不得以族群身份享受独有的政治权利”,“成功地回避了对‘国家’(nation)以外的任何‘民族’的认可”,“所以在美国,只有种族问题和‘族裔’(ethnic)问题,以及相应的族裔政策,而没有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也有学者指出:“从历史过程来看,美国的民族政策大体经历了同化——熔化——多元三个阶段。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哪个阶段,美国政府从来就没有给予任何一个族群以法律上的政治实体地位,不管是土著印第安民族还是移民群体均是如此。……在美国通常只承认有一个民族——国家(nationstate)层面上的美利坚民族,而将其内部的各次级群体称为ethnic group,即族群,在这一点上,与我国的多民族构成是不一样的。美国政府着力培育与尊重的是其国民的公民意识、公民权利,而对于各族群的政治诉求是不可能予以支持的。”

  欧美国家就是在这样的族际关系基础上或框架下开展国家认同构建的。诚然,在族群的地位得到认可以及族群的“族性”得到张扬的条件下,“族群”的认同也在逐渐增强和凸显,“族群”演变成为公民与国家之间的中间环节的可能性随之增大。但即便如此,欧美国家的“族群”并没有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获得固定的地位,“族群”之间的界限是文化性的而非政治性和法律性的。“族群”和“族群”之间仍然保持着变动性和融通性,族际关系是一个松散的和柔性化的结构。因此,虽然公民对国家的认同也会受到了“族群”的影响,但这样的国家认同机制与苏联、中国的“民族模式”仍然具有显著的区别:首先,由于并非所有的公民都必然地属于某个“族群”,所以经由“族群”而实现对国家的认同并不具有普遍的意义;其次,对于属于“族群”的人们来说,“族群”自身并不是明确的身份,更不是基本的社会身份,“族群”成员的国家认同的形成并非必须经过“族群”这个环节;最后,“族群”对所属成员的国家认同的影响并非刚性化的,因而对国家认同的影响十分有限。所以,在欧美国家认同构建中的“族群模式”中,“族群”对公民的国家认同的确具有一定的影响,这样的影响在一定的时期还表现得相当突出,但这种影响并非刚性化的和不可逆转的。

  欧美国家认同构建的“族群模式”还包含着一个特别的机制,那就是“批判-调适”机制。或者说,欧美国家的认同构建体系,并没有排斥或杜绝针对“族群”对国家认同的影响而进行的批判,更没有排斥或杜绝对“族群”影响力的调节和控制,而是对相关的批判采取乐见其成的态度,并据此对“族群”的影响进行必要的预警和调控,以避免民族国家在国家认同问题上发生严重的危机。

  事实上,对于给传统的认同构建机制带来麻烦的多元文化主义理论和“族群”认同,欧美国家的学者和政治家都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塞缪尔·亨廷顿将这种现象称之为美国人的“身份碎裂”,并将其界定为“解构美国”的“解构主义运动”。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则指出:“具有潜在分裂作用”的多元文化主义“可能使多民族的美国巴尔干化”,这种状况发展下去,“美国的社会就有面临解体的危险”。塞缪尔·亨廷顿也认为,随着“族群”认同的增强而导致的对国族的侵蚀,对民族国家的影响是致命性的,并发出了深深的忧虑:“倘若到了2025年美国还是跟2000年的美国一个样子,而不是成了另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它的自我意识和国民身份意识也还是跟25年前没有什么区别,那倒会是最大不过的意外了。”为此,亨廷顿提出了“重振美国特性”的主张。随后,克林顿政府时期的鼓励多元文化主义的政策也逐渐被改变了。

  从欧美国家的实践来看,尽管其国家认同构建也遇到了困难,甚至出现了亨廷顿所说的“认同危机”,但这样的矛盾和困难并没有对其民族国家体制造成颠覆性的影响,欧美民族国家的“认同危机”仍然处于可控和可调的范围之内。

四、民族国家认同构建的基本逻辑

  就其本质而言,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构建中出现的矛盾和挑战,不过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族类群体与国家之间关系在特定条件下的表现。因此,将民族国家认同构建问题置于这样的关系中来讨论,就能够在拓展视野的基础上发现历史的必然性。基于对此历史必然性认识的民族国家认同构建讨论,才有可能找到民族国家认同构建的理性选择之路。

  回顾人类社会的历史就会发现,“族”与“国”之间的张力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人是一种“类”的存在物,相互交往是人作为“类”存在的基本活动形式。在人类的交往有所发展而又未达到充分程度的时候,人们在特定环境中形成的文化和历史就会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纽带,把人们连结成为不同的族类群体,这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而人类又必须以社会的方式存在和发展,社会为了实现有效的治理而建立了以暴力为支撑的公共权力,并以此来对社会进行治理,从而创建了国家这种政治形式。人类的国家时代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了,而且还会继续持续下去。然而,族类群体这种社群形式与国家这种政治形式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各有自己的演变和发展规律,也形成了各自的发展逻辑,同时它们又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相互纠缠、相互影响。因此,二者之间的张力和矛盾就不可避免。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各个国家的发展过程,都深受其影响。

  欧洲中世纪末期兴起的王朝国家把国内居民凝聚(整合)为民族以后,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民族与国家之间的矛盾逐渐突出并走向对抗。于是,一种民族与国家有机结合的国家形态——民族国家(nationstate)——被创造出来,并成功地取代了王朝国家。从国家形态的角度来看,民族国家使民族具有了国家的形式,保障了民族的利益,日渐凝聚的民族也为国家注入了活力,推动国家走向强盛,因而产生了强烈的示范效应并被效仿。日渐增多并向全球拓展的民族国家又构建起民族国家的世界体系,并使民族国家成为近代以来世界体系的基本政治单元和法律单元。在这样的背景下,民族这种具有突出政治内涵的社群形式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民族”概念也成为描述和分析人类群体的重要工具。

  欧洲的民族国家构建,不仅凸显了民族与国家的力量,也实现了二者的结合。但是,随着民族国家的发展,原生型的民族国家由于外来的移民聚众成族的现象的日渐普遍,模仿型的民族国家本来就有着多个族类群体的事实随着“族群”数量的增多而突出,于是,民族国家内部族类群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再度凸显并日渐显示出张力。而且,民族国家内部“族”与“国”的张力和矛盾,由于在统一的国家内形成和展开,显得更加集中和突出。在意识形态活跃并日渐凸显其力量,以及政党政治趋于活跃的背景下,“族”与“国”的关系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而变得更加复杂,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

  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的挑战,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民族国家内形成的各种族类群体,都是基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感受到的传统和文化的因素而形成的。因此,在族类群体形成并保持活跃的条件下,族类群体往往能够获得其成员的广泛认同,并由于能够唤起其成员共同的历史记忆而得到巩固。如果民族国家内的各种族类群体不能将自身的认同指向国家,便会导致“集体忠诚冲突”的产生,出现国家认同问题关于国家认同问题的形成和特点,甚至还会酿成国家认同危机。

  为了避免出现国家认同问题,消除国家认同危机,民族国家就必须把国家认同构建作为民族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国家认同构建的实践,进而形成不同的国家认同构建模式。每个国家的国家认同构建过程,都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展开的,具体的社会条件以及相应的社会力量、政治力量和意识形态等对其形成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并形成了特定的内涵。但是,放在一个更长的历史尺度中来看,它们都不过是解决“族”与“国”关系中矛盾和冲突的具体方式,其功能、价值和意义的评判不仅可以也应该置于这样的关系架构中来考察。

  从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的形成和发展来看,民族国家形成早期的原生类型国家,通过一套保障民族认同国家的制度机制而较好地解决了“族”与“国”之间的关系,实现了“族”与“国”的统一。但是,随着社会条件的变迁以及民族国家的演变,尤其是民族国家数量和种类的增多,民族国家内族类群体的问题再次凸显,“族”与“国”的问题再次出现。不过,从历史的经验来看,认同问题的形成、演变和发展都根源于国内族类群体的形成和演变,国家认同的挑战就直接源自于族类群体多样化基础上的“集体忠诚冲突”。

  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构建的实践表明,民族国家内部多样化的族类群体的形成及其族类群体的自我认同,是国家认同问题形成的基础或根源。所有对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形成挑战的因素,几乎都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因此,民族国家内的族类群体的状况及族际关系对国家认同的影响是基础性的和根本性的。民族国家族类群体越是发展、多样且界限明确,各个群体的族性越是张扬,国家认同形成的机制也就越是复杂,相关的影响因素和不确定性也就越突出,国家认同面临的挑战也就越多,国家认同也就更加不容易达成。而且,族类群体的巩固和发展,尤其是群体意识的旺盛,往往为民族主义提供温床,从而使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的形成面临更大的困难和不确定性。

  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内国民享有的共同文化、共同价值观越是广泛和深厚,越是容易建立起较为稳固的国家认同;反之,一个国家内国民分化或形成了各种刚性的社群组织,国家的认同就难免被这些刚性化的社群各自的认同所分裂。如果国家认同须经由各个社群组织才能形成并取决于各个社群组织的话,各个社群往往为了自身利益而与国家展开博弈,国家认同就会为社群所左右,因而就会面临诸多的不确定性和困难。

  从民族国家认同构建的效果来看,苏联建立和长期坚持的“民族模式”,把国内的各个族类群体构建成为“民族”,并比照与国家结合的民族的性质和地位将其确定为政治权利单元,以此来构建国家的政治权力体系,不仅巩固了民族的政治地位和相互间的界限,而且也会促进这些民族的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各个民族的自身认同便迅速地巩固和发展,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冲突也在其中孕育。苏联后期意识到此中蕴涵的风险后便开始着手构建一个国族意义上的“苏联人民”,以此来支撑自己的民族国家,但为时已晚。在各个民族的民族意识经过较为充分的发展而羽翼丰满,以及民族意识持续旺盛的情况下,构建“苏联人民”的行动在明里暗里处处受阻而难以推行,最后便无疾而终。在国家认同受到严重侵蚀的情况下,对国家统一和稳定形成强有力冲击的暗流便逐渐形成并日渐增强。在中央对地方和民族的控制力松懈的时候,这股暗流就喷发而出,并最终击毁了一个强大的国家。欧美国家的“族群模式”,虽然没有承认国内族类群体的集体性权利,族际间的界限也不是那么明确和巩固,但在多元文化主义等族际政治理论的影响下,各个“族群”的自我意识和“族群”认同也迅速发展,于是便形成了亨廷顿所说的对“国家特性”的挑战,并对民族国家的认同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另外,对民族国家内“族”与“国”关系问题的讨论,还会不时遇到一个民族主义广为传播背景下日渐突出的价值选择问题,即在“族”与“国”的关系问题上,何者至上、何者优先的问题。在民族国家内各个民族群体的民族意识已经强盛的当下,这个问题不仅愈显突出而且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因素的影响。

  在民族国家已经在多族化的道路上走了很长的路的今天,为了避免民族国家统一的文化、信念和价值被多样化的价值、追求和意识形态解构,进而全面侵蚀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致使民族国家滑向缺乏必要的合法性的困境,就必须努力建立国家共同的文化和价值。民族国家共同的文化,即国族文化或国民文化,是民族国家多族化以后国家认同形成和巩固的根基。加强国族文化或国民文化建设,是认同构建的基础性工作。

  以其最后著作《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而凸显了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问题,并使民族国家的认同问题引起世界各国关注的塞缪尔·亨廷顿,在看到“即使是最成功的社会,也会在某个时候遇到内部分解和衰落的威胁”的同时,也看到“有的社会当生存受到严重挑战时,也能够推迟其衰亡,遏制其解体,办法就是重新振作国民身份和国家特性意识,振奋国家的目标感,以及国民共有的文化价值观。”亨廷顿这样的观察和判断,提出一个十分深刻的问题,即在民族国家已经多族化的背景下,要保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就必须构建统一的文化或构建“核心文化”,进而在此基础上来构建国家认同。这样的文化从本质上看,其实就是国族文化。国族文化是一种同质性文化。有了这样的同质性文化,才有可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巩固的国家认同。而这样的认同,恰恰是国家统一和稳定的社会心理基础。

  今天的中国仍然是典型的民族国家——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经过长期且复杂的民族构建以后,构成国族——中华民族——的众多族类群体都取得民族的地位,享有民族的权利,国家也因此而常常被界定为“多民族国家”。但是,国族的复杂结构及其相关的族际关系,既不能改变中国的民族国家性质,也不能改变国家按照民族国家的模式和规范行为的现实。对于当下的中国来说,一定程度的国家认同仍然是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必备条件。因此,认同构建也仍然是今天中国国家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总结国家认同构建的经验和教训,今天中国开展国家认同构建,既要审视国家认同构建的逻辑,也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还应该从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中获得启发。在追求中国梦的过程中,要把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认同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如果由于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而犹豫和彷徨,未能把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建设、中华民族认同建设坚定地加以推进,就可能会贻误历史提供的机遇,甚至为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埋下隐患。苏联解体的前车之鉴,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作者:周平,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昆明市,650091)

  (责任编辑:孟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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