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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政府责任

作者:张贤明 时间:2007-05-09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政府责任的关系可以从三个层面分析:利益差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的前提,为此需要促进合理的利益调整;改革成果共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径,为此需要确立改革成果共享的理念,建立改革开放成果的分享机制;利益协调是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的基本责任,为此需要立足于科学发展,奠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提升政府利益协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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