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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意识形态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和意义

作者:郑慧 王义宝 时间:2006-04-28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新世纪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实现这一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发挥各自的作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系统地、自觉地科学合理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理论体系,提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合理解释,指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方向;并凝聚社会力量和提供重要保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北京市,100732) 中国矿业大学法学院(徐州市,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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