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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力机关对行政司法机关办理重大案件进行监督的思考

作者:魏晓鹏 时间:2004-12-21
[文摘]:我国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司法机关的监督,尤其是对其办理重大案件进行的监督,是改革开放15年来,顺应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加强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这种监督形式的逐步加强和完善,必将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监督权的行使更富有成效.文章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一、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使权力机关对行政、司法机关办理的重大案件进行监督成为可能和现实。二、权力机关监督行政、司法机关办理重大案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意义。三、加快指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重大案件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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