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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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的制度创新

作者:李景治 时间:2010-08-19
  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与经济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政治现代化过程。它意味着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变革,但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变革,而是不发达政治系统向发达政治系统变迁的过程,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在政治领域发生的正向的政治变迁。当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相互并列,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同步发展的政治民主化过程,是中国政治领域里发生的正向变化和进步。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只有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才能实现。

一、制度创新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建设同其他各项事业一样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和长足进展,政治体制改革在不少方面稳步推进。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受苏联模式影响的、建立在单纯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基础上的过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与政治管理模式,已经同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巨大变迁、继续改革开放不相适应。与旧体制相联系,或其直接、间接造成的一些弊端,需要通过改革和政治建设来铲除。同时,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也只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建设来解决。但很明显,新时期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建设,已不可能继续固守苏联模式的政治体制和政治管理模式。

苏联模式的政治体制和政治管理模式,是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力图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主义模式。中国的政治体制和政治管理模式,虽然有所创新,但是总体上也是按照这种模式建立起来的。对于这种模式,不能全盘否定。这不仅是一个理论、理想和信念的问题,它还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制度稳定、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因为尽管这种模式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些还是非常严重的,但毕竟是在这种模式而非其他什么模式下,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事业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而且迄今为止,依然是这种模式而非其他什么模式维系着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和祖国的统一。

当然,这种模式也存在不少问题。对现代中国而言,这些问题可以分为四类:因国情不同,前苏联这么做或许可以,但是中国照搬这些做法,就始终水土不服;因时代的变化,一些具体的制度和做法当时或许是对的,但现在已经过时,不能再继续下去;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误解或错误认识,最初建立的一些具体制度、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就是错误的,乃至违背马克思主义的,但却被阴差阳错地当作社会主义的、甚至当作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保留、坚持下来,对此必须正本清源,坚决进行纠正;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局限,许多具体制度和机制本身就不完善、不健全,在一些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法律空白,为此,必须根据现实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苏联剧变固然有多方面的复杂原因,但政治体制和政治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当前中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少弊端和问题也与之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说明,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再继续固守苏联模式的政治体制和政治管理模式,必须对这一模式进行改革。改革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趋利避害,推陈出新。改革也不是简单地废除旧的,更重要的是与时俱进,进行创新。改革本身就是不断创新的过程。

随着对外开放,西方的政治思想、政治理论开始在我国特别是青年学生中传播。由于对西方政治体制和政治管理模式了解并不全面、深入,甚至是一知半解,由于对本国国情也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有些人主张完全抛弃现有的政治体制,向西方政治民主体制“转轨”,照搬西方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和多党制的模式。应当承认,西方政治体制和政治管理模式,相对封建专制统治来说是历史的进步;在主要发达国家能够正常运转、富有成效;在当今世界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但是它毕竟产生于经济、政治、文化传统不同的国度里,是为资本主义服务的,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可能原封照搬这种政治体制和政治管理模式的。过去我们原封照搬苏联模式遭遇过挫折,今后如果我们再原封照搬西方模式,同样不会有好的结果。

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即政治建设,一方面不能继续固守苏联模式,另一方面又不能照搬西方模式,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坚持走自己的路,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道路,实现制度创新。坚持这条道路既没有现成的实践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成熟的具体制度作依托,只能依靠制度创新。

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教训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适应的具体制度创新不足,导致具体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越性不能充分体现出来,社会主义民主的理想与现实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人民的民主权利也难以落到实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治建设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同时社会中也存在不少需要认真对待和解决的问题。

200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1〕显而易见,依靠传统的政治思维模式和政治管理模式,很难应对新的挑战和问题。只有不断探索新的政治思维模式,创新政治管理模式和各项具体制度、机制,才能迎接挑战,有效地解决各种问题。

应当明确的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是好的,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方面。所谓制度创新,绝不是改变这一根本制度,而是指具体体制和机制的变革。其中包括运行机制、操作程序、职责功能、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同时,随着政治实践的发展,也有不少新的具体制度需要建立和健全。因此,中国政治发展的过程,无疑也是中国政治制度逐步完善和不断创新的过程。

二、制度创新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

政治发展即政治建设,是指政治观念更新、政治结构合理、政治制度完善、政治行为进步的过程。〔2〕政治制度是有关政治行为规范、规则和惯例的总和,它规定与塑造着人们的政治观念和政治行为。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道格拉斯·

C·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的个人行为。”〔3〕“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4〕政治科学中的历史制度主义将制度界定为“嵌入政体或者政治经济组织结构中的正式或者非正式的程序、规则和惯例”〔5〕。他们界定的制度范围可以从宪政秩序、官僚体制内的操作规程和对工会行为及银行———企业关系起着管理性作用的一些惯例。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不仅提供了策略选择的信息,而且还影响着行动者的身份认同、自我印象和偏好。〔6〕制度创新就是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制度的变革过程,是支配人们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则、规范和惯例的进步,并改善个人、组织与其外部环境,其直接结果是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使各种社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有更大提高。可见,制度创新在整个社会创新体系的运行中居于基础和保证地位。

一般认为,根据一定时期内的主要推动因素,可以将国家发展分为三种类型:资源推动型、技术推动型、制度创新型。资源总是稀缺的、有限的,拥有丰厚的资源可以使一个国家在一个时期内迅速富有,但它不可能通过资源推动实现持久的发展,即使是资源出口大国发展到一定程度也要进行综合经营,寻求更广阔的发展动力。技术的推动也有局限性,因为任何新技术的发明、推广、应用,都是与同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政治条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一些条件成熟的国家可以依靠技术进步获得更大的发展,而一些条件不成熟的国家则难以实现。信息技术革命加速了发达国家的发展,但也扩大了数字鸿沟,使富国越来越富,穷国越来越穷。只有制度创新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能产生持久的、深远的推动,并能使资源和技术进行更有效的配置,产生尽可能大的效益。

中国是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不可能依靠资源出口促进国家发展。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过度依靠资源消耗已经导致各种弊端和负面影响,这条路已不可能再继续下去。至于技术推动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但是随着技术的革新、推广和应用,越来越需要和呼唤制度创新。因此,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大力倡导建设创新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也就是说,我们主要通过创新来推动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创新是全方位的,其中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创新也是多层面的,它还涉及思想、观念、理论的创新。但是无论哪方面的创新都离不开制度创新,政治建设就更是如此。邓小平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在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进程中,高度重视制度改革、创新与建设。

他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7〕他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以及严格的界定性和公开性,对干部具有明显的约束力,对人民民主以及党和国家的正常工作具有保障作用,归根到底,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

制度建设,尤其是制度创新是政治建设的核心。这要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方面,制度创新是促进政治建设的关键因素。政治建设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往往是社会变迁、政治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矛盾和问题,用传统的办法,通过旧的规章制度很难解决,最终要依靠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来解决。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能缓解燃眉之急,解决某些具体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创建能够有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制度、体制和机制,使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和一定的制度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来说,要想继续改革开放,不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中华的伟大理想,必须始终保持社会稳定特别是政治稳定,正如邓小平所说,稳定压倒一切。然而,实现政治稳定的关键是制度的稳定和不断创新,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就是实现政治和谐。毫无疑问,政治和谐离开制度保障,即政治制度的建设和创新,是无法实现的。

从政治建设的价值取向来看,民主和社会公平正义是不可或缺的。民主既是一种原则、作风,更是一种制度。实现民主既需要各级领导坚持民主原则、树立民主作风,更需要通过民主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同时使各级领导民主执政、民主行政。同样,社会公平正义也需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力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8〕由此可见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的重要。

政治发展成果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来巩固。政治发展,包括一些好的想法、作法,一些利国利民的重大政治举措,一些民主化的进程,如果不及时转化成新的制度,就有可能由于领导人注意力的转移而被忽略,或者因时过境迁而被淡忘,甚至仅仅遭到少数利益集团的反对就被否定。这些政治发展的成果只有转化成人人必须遵守的、具有法律地位的制度,才能持久、稳定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政治建设内部结构和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分析,制度创新对于推动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制度创新有助于政治观念更新。政治观念更新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它包括政治思想、政治道德、政治思维方式的进步,如确立民主、平等、自由、人权的观念以及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但这要真正落实,却困难重重。中国长期实行君主专制体制,大一统观念和君权思想居于主导地位。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相当稳定的价值体系和政治思维模式。〔9〕新中国成立后,其中很多消极的因素不仅没有清除,甚至还得到了强化。由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单一和计划经济的僵化,以及一党长期执政又缺乏有效监督,从而形成了特权思想、等级观念、人治现象、官僚主义和家长作风,乃至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终身制的旧思想。更可悲的是,这些从根本上属于封建主义的陈腐政治观念,却长期得不到批判、抵制和纠正。与此相反,一些诸如民主、平等、自由、人权、公平、正义等反映人类优秀政治文明成果的政治观念,却被简单定性为资产阶级的腐朽政治观念加以批判和抵制。因此,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中的观念更新就难上加难。显而易见,观念更新仅靠观念自身的动力和力量是难以实现的,必须通过观念之外的动力和力量,首先是制度创新来推动、实现。例如,各级领导民主观念的确立和保持,仅靠他们自觉是不够的,关键是创新和建设行之有效的民主制度。当然,政治观念更新和政治制度创新,也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相互促进的,而不是单向发挥作用。

制度创新有助于政治结构合理化。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治结构的合理化。所谓合理化,是指权力配置平衡,专门化分工明确,专业化和一体化协调一致,相互制约机制完善,形成完善的体系。很明显,政治结构合理化的每一个步骤,都离不开制度建设、制度创新。合理化的每一个成果,都需要相应的制度加以巩固,使之可以持久、稳定地发挥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政治、社会改革的深化,社会结构的变革,国家政治结构必然随之进行改革,即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合理化。离开制度创新,政治结构就难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因此,政治结构合理化的过程,也就是制度创新的过程。

制度创新有助于政治行为进步。从宏观上看,政治行为可以划分为各级领导者的政治行为和一般公民的政治行为。前者的政治行为进步表现为依法行政、民主执政、文明管理、廉洁自律程度的不断提高。后者的政治行为进步表现为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参政议政、民主诉求和合理表达意志水平和素质的提高。不言而喻,这两个方面的提高都需要制度创新来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说,制度创新也是重新规定人们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的理性行为边界,以新的规则配置约束与校正人们的行为。换言之,制度创新在于调整失范的规则体系,重新界定政治参与各方的利益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行为边界,规定人们在政治活动中的作为和不作为,引导政治参与各方的行为有利于规则运行与构建新的制度体系。〔10〕这样,制度创新就有助于人们改变不良的政治行为,形成良好的政治行为,因而有助于政治行为的进步。

制度创新有助于政治制度完善。任何一种政治制度,包括各类具体制度,都要经历建立、健全、发展、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制度创新无疑是必不可少的。也可以这样说,制度创新伴随着政治制度完善的全过程。当然,有些政治制度会走向衰败、瓦解,这需要另加讨论。在政治发展的进程中,政治发展与制度创新是相辅相成的。政治发展是制度创新的基础和前提;制度创新既是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政治发展推动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又呼唤政治发展。政治发展的过程就是制度变革与制度创新的过程,制度变革与制度创新既是政治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政治发展的主要表现形式和重要成果。制度创新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新的制度代替旧的制度,良性制度代替非良性制度,效率高的制度代替效率低的制度的过程,这一过程自然有助于政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三、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当代中国政治建设将如何进一步实现制度创新?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但也是难以回答的问题,绝非一两句话、一两篇文章所能解决的。本文仅就制度创新的前提条件和大的思路,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以抛砖引玉。

第一,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理论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理论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前提,舍此就谈不到制度创新。这里所说的解放思想不是泛泛而论,而是专指如何面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问题。制度创新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但是如何更好地发挥这种作用,是值得研究的。实际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一些距离现实生活较远的论断和观点,是否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新的说明或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发展。如果传统马克思主义主要指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等经典作家的论述,那么这些论述面对的时代和国情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相对当代中国所面临的具体情况而言,其中有些论述显然不适用,不能用来指导制度创新。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不等于原封不动地照搬其中一些具体论述,而不管它们是否过时、是否适合当前的国情。当年正是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突破两个“凡是”的束缚,才有了改革开放的大好局面。今天我们面临新的形势、任务、挑战和问题,需要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有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突破实际上存在的、以各种冠冕堂皇理由表现出来的“凡是”。二是处理好理论和实践的关系。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毛泽东最早在《实践论》等著作中,结合中国实际作了精辟论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本清源,再次确立了这一重要思想原则。但真正贯彻这一原则、让所有的人特别是一些理论家都心悦诚服地接收这一原则,则阻力重重。有些人特别是一些理论家,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颠倒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习惯于用他们所认定的“理论”即经典作家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论述,来检验丰富多彩的、日新月异发展着的实践。面对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创举和中央的重大决策,他们往往不看其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的强盛和人民的富裕,而首先要问是否符合他们所认定的理论。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几次重要争论中,例如关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市场经济,以及姓社姓资的争论,都不乏有持这种思维模式的人。结果我们每前进一步,包括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都十分困难。经济改革如此,政治改革因涉及更多的敏感问题更是难上加难。因此,政治建设要实现制度创新,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

第二,通过总结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和群众的创造发明,实现制度创新。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全国各地都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其中既有经济建设与改革的经验,也有政治建设与政治发展的经验。在政治建设与政治发展方面,广泛涉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与改革,加强执政党能力和党内民主建设、村民自治和新农村建设、社区自治建设、协商民主建设等。其中有不少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来自各级党政部门的实际工作,有些则直接是广大群众的创造发明。

但可惜不少好的做法和宝贵的经验多数都没有或没来得及上升为制度。这就制约和限制了它们的功能作用。一些好的做法和宝贵的经验可以在某些地区发挥作用,但未必能在全国推广。它们可以在一定的时期贯彻落实,但未必能够持久、稳定地发挥作用。只有经过反复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并通过法定的程序上升为制度,才能在全国范围持久、稳定地发挥作用。这就要求我们真正深入实际,通过总结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和群众的创造发明,实现制度创新。

第三,正确处理继承、借鉴与创新的关系。任何创新都有继承性,是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去创造新东西。尽管中国古代政治建设中存在浓厚的大一统观念和君权思想成分,但也积累了一些有用的经验,也可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加以继承。例如:中国创设了世界上最早通过考试进行官吏选拔的制度———科举制度;民本思想在中国有深厚的基础;“以德治国”的思想非常系统;为加强监督设立了系统的监察制度等。这些可以供我们制度创新参考。在新中国,毛泽东创立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权组织形式,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方向和路径,强调民主与社会主义之间具有必然的联系性,以及维护政治稳定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创建了“一国两制”的重要制度,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制度的最大创新。这些经验和制度安排,都是我们在进行制度创新时必须坚持和继承的宝贵财富。当然,我们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去考察、认识这些宝贵财富,要将历史经验与现实情况结合起来,实现制度创新。也就是说,在坚持根本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具体制度、机制和操作程序的创新使之更加完善和健全。

创新离不开借鉴,要借鉴一切人类优秀政治文明成果,包括优秀的制度成果。资本主义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近代政治文明的标志。尽管它本质上是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统治和根本利益的,但毕竟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物质文明的基础之上,否定和反对封建专制统治,实行共和国的体制,运用现代化的手段管理国家,所以其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我们还是可以借鉴的。作为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的一些好的具体的制度、体制、规定和做法,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因为资本主义利用了,就变成资本主义所特有的,社会主义就不能借鉴了。〔11〕当然,借鉴不等于全盘照搬,而且借鉴的应是资本主义民主中那些有益的、同时又能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成果,而非那些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统治和根本利益的东西。借鉴的最终目的还是要创新。

第四,从大处着想小处着手,渐进推动制度创新。从大处着想,就是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目标,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民主法制,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制度创新。政治建设及其制度创新本无小事可言,所谓从小处着手是指从具体的哪怕是具体操作程序的事情做起,踏踏实实、一点一滴、稳扎稳打地进行创新,不贪大,不求快,只求实效。贪大求快或脱离实际地空谈,只能是欲速不达,一事无成。制度创新,还要把宏观的制度安排、中观的机制完善和微观的程序设计结合起来,周密计划,稳妥实施。例如,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选举及其制度创新,看似“小事”,但真正在全国成功贯彻落实,将会极大地推动我国的政治建设。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并没有改变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但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大依法加强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意义。这都是近年来我国政治制度创新的典范。

第五,紧紧抓住近期制度创新的重点。制度创新重点的确立受必要性、可能性和主导意志的制约。所谓必要性,指制度创新是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和改革开放所迫切需要的。所谓可能性,指制度创新是目前的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政治环境所容许的,而创新的主客观条件相对比较成熟,具有现实可能性。所谓主导意志,指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工作重点和指导方针。

综合这三方面的因素,近期制度创新的重点可放在社会建设迫切需要、与社会建设相适应的政治制度创新方面,至少这应当是重点之一。近年来,中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促进政治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重点强调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社会建设,注重围绕社会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部署。社会建设是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缺一不可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政治建设与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社会建设是政治建设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政治建设的状况、需求、发展方向;只有社会建设获得全面、稳妥的发展,各项体制、具体制度和程序逐渐健全,政治建设才有可能积极、稳妥推进,并取得长足的进展;政治建设对社会建设具有反作用,从领导和管理的角度起保障作用,也影响社会建设的好坏、效能;只有政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才能保障社会建设顺利推进。由此可见,近期制度创新的重点应当放在社会建设迫切需要、与社会建设相适应的政治制度创新方面。这方面的创新,不仅社会迫切需要解决、中央大力倡导,而且由于首先涉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具体管理制度、体制和程序问题,相对也容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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