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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明:涵义、结构和基本价值目标

作者:殷利红 时间:2010-08-10
  20世纪90年代以来直接或间接提到“政治文明”这一概念的文章和著作不在少数。但政治文明这个词的正式提出和使用是最近的新认识。2001年1月10日,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政治文明”,特别是2002年5月31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的毕业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我们党的领导人历来重视政治问题和政权建设问题,但明确将“政治文明”提到这样的高
度还是第一次。



政治文明管理体制的野蛮、落后和不文明是中国近代社会落伍的根本原因,是新中国建国初接连不断的发生失误的主要根源,也是未来中国社会主义社会能否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对政治文明我们必须深入理解和正确把握。要对政治文明有深入的理解和正确的把握,我们必须要知道政治文明的涵义究竟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说清楚什么是政治,什么是文明?而理论界对政治的理解就存在两种认识,第一种观点认为政治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人们为了分配、协调和实现社会全局利益而谋取、组织、运用和影响社会公共权力的活动以及在这种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人生活在世间上要过三重生活: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政治生活。物质生活满足人的衣食住行与自然需要,它构成全部人类生活的基础;精神生活是人类独有的,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社会政治生活主要是指人际关系和对社会生活的管理。那么政治生活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一样,也是永存的,它伴随着人类始终。人类的三重生活又产生了三种文明:改造自然界的成果叫物质文明;改造人类主观世界的成果叫精神文明;改造社会的成果叫政治文明。这样政治文明就不是历史范畴,它也是伴随着人类始终的。第二种观点认为政治是与阶级联系在一起的。自从人类社会有了阶级、国家以后社会公共权力就表现为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是一切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的根本问题,任何问题如果没有涉及到国家权力就不算是政治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就是国家治理活动和人们围绕国家权力结成的关系。而政治文明就是人类在这一关系中所创造的文明。这样,政治文明就是历史范畴,是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阶级、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通过对这两种历史观点的比较我们不难看出,产生这两种不同观点的原因在于对政治理解的不同。前者从广义上理解政治,而后者从狭义上理解政治。对于这两种观点笔者倾向于前一种,即政治、政治文明是伴随人类始终的而不是历史范畴。实际上马克思提出的人类历史发展的五大社会形态,也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五个阶段。在人类历史上,政治文明作为社会进步的成果,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建设和积累的过程。原始社会经济发展落后,但它没有私有制,那里存在着以自然民主为特征的朴素的政治文明。随着私有制的出现,从奴隶社会开始,原始的政治文明被否定了,代之以奴隶主和封建主对广大劳动人民的野蛮统治和在统治阶级内部实行的私有制下的政治民主和政治文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不重视制度的建设,以人的世袭血统为中心,把人分成等级,实行皇权专制。因此,决策频频失误,暴力和战争成为解决一切矛盾的管用手段,封建社会黑暗落后,长期停滞不前其原因也正在于此。资产阶级一登上历史舞台,就汲取了封建制度的教训,注意政治文明建设,加强体制研究,把政治管理当作一门科学和艺术来看待。经过几百年的努力和沉淀,终于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政治文明。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伟大成果,它不仅维护了资产阶级统治的长治久安,而且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也是一个很好的启迪和鉴戒。

至于文明,它既不同于文化又不同于文明时代,文明是人类社会与生俱来的是一个类的范畴,它表征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一方面,其进步状态以示它与文化的主要区别;另一方面其同人类社会与生俱来以示它同文明时代主要区别。作为由人类有机构成的共同体的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由生产力系统、经济系统、政治系统和文化系统等子系统构成。文明作为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表征着社会各系统的进步状态,它们之间历史性的互动构成整个社会文明体系。政治文明只是整个社会文明系统中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表征着人类社会政治系统中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



人类文明是一个大系统,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把整个人类文明划分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部分,是科学的、正确的。三个文明是各自独立的子系统,每个子系统本身又都表现为复杂的多层次的体系结构。政治文明作为人类文明大体系中相对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一个独立体系,本身表现为多层次的结构,怎样划分政治文明的内部结构呢?关于政治文明内部结构划分的问题上,我认为许耀桐先生的划分较为合理。他在划分前考虑了以下两个因素:谁是创造政治文明的力量;哪些活动的内容与政治文明相关。他认为创造政治文明的力量不外有个体和集体两种,个体即公民个人,集体即国家,也包括政党和其他政治团体势力等;与政治文明有关的活动,包括物质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在物质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中,体现了公民与国家的政治思想活动,国家制订与实施法规制度的活动,公民的社会政治行为。由此他认为,应把政治文明的结构划分为政治思想、国家制度、政治行为三个层次。

而上述三个层次还可以作进一步的划分。政治思想层次的基本内容有:(1)国家根本的政治指导思想和政治理论;(2)社会政治思潮;(3)公民的政治观念等。国家制度层次的基本内容有(1)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的制订与实施;(2)国家政治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的制订与实施;(3)国家文化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的制订和实施。政治行为层次的基本内容有:(1)公民个人与政治团体的政治心理、精神;(2)公民个人与政治团体的政治参与活动;(3)社会革命时期公民和政治团体的政治革命活动。在政治文明中,政治思想居于最高层次,它对国家制度的创设、实行以及对公民个人的政治行为起着主导作用。国家制度在政治文明结构中居于中间层次,是政治文明的实体部分。由政治上层建筑所制订的一切制度,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方针、政策和制度,是政治文明的核心,支配着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生活。政治行为,在政治文明结构中居于基础层次,对政治文明起着认同和支撑的作用。



政治的基本价值目标是在人类的公共生活中建立有效的秩序,但并不是人们为建立秩序的所有努力都是符合文明要求的。一般而论,文明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人类以实践的方式,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成果;二是指人类行为的合理性。凡具有合理性的行为就是文明的行为,而不具有合理性的行为就是不文明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政治文明,正是指合理的政治意识、政治行为、政治关系、政治结构和政治过程所构成的政治生活。政治文明的性质规定了政治文明的基本价值目标是建立一种合理的公共秩序,政治的文明化过程正是人类一直在努力逐渐脱离野蛮,抛弃动物世界中那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过程,而这一目标正是通过建立合理的公共秩序来实现的。

从政治文明的角度看,秩序不仅是社会存在的基础,也是构成人类理想的要素,同时也“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基本目标”。〔1〕这就是为什么在人类最古老的文化典籍中就存在大量的政治文学作品的原因所在,无论是西方古希腊时期的政治思想,还是中国先秦诸子百家的政治学说都是适应这样的需要产生的,尽管处于不同的生活环境和不同时代的思想家所面临的政治难题不一样,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也存在差异,但他们都是在追寻一个共同的理想,这就是合理的公共秩序。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孔子的“礼治社会”;从孟子的“仁政”到亚里士多德的“理想城邦”;从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到莫尔的“乌托邦”;从霍布斯的“利维坦”到卢梭的“人民主权”;从康有为的“大同世界”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等所有这些文明都是人类智慧成果的表征,都表达了人类对生存理想的向往,也都集中地反映出合理的公共秩序的追求构成了人类政治主张,政治思想政治学说的核心内容。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虽然人类政治思想史上所形成的文明成果都或明或暗地把对合理的公共秩序的追求构成了基本价值目标,但是他们对什么是合理的公共秩序的理解却是大相径庭的,那么什么是合理的公共秩序呢?

正如政治文明是一个相对的标准,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一样,人们对什么是合理的公共秩序的认识和评价也具有历史性。从历史的层次上讨论什么是合理的公共秩序问题,我们会发现,关于合理的公共秩序的观念及其标准受一定的济济基础和社会上层建筑的影响和制约,它们既是人类认识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反映,也随着人类认识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改变而改变。人类的实践本性决定了,人是不会满足于现状的,人总是有一种超越现实的理想和追求。人们对当下的公共秩序是否合理的反省,人们对什么是合理的公共秩序的追问,人们对理想的公共秩序的描绘,这本身就表现了人类对现实的超越性追求。但是人们对合理的公共秩序的追求,并不是无条件的,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这种创造活动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并不是在人们选定的条件下进行的,而是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大事的条件下进行的。”〔2〕 这就是说,人们对现实的超越,对合理的公共秩序的追求,只能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只能在历史的延续中实现对现实的超越。

合理的公共秩序的观念的历史表明,评价什么是合理的公共秩序的标准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不存在一个永恒不变的、普遍的关于合理的公共秩序的标准。只有历史地看待公共秩序的合理性问题,才能真正地理解,处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人们,对于如何正确地理解什么是合理的公共秩序的看法差距如此之大,以至于过去被认为是合理的,现在却被看作是不合理的;也才能真正地理解为什么公共秩序类型会发生历史性的变化,以及某种公共秩序类型为什么会延续那样长久的原因。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2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03.
〔3〕〔美〕格尔哈斯·伦斯基,关倍平等译.权力与特权,社会分层的理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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