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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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与政治观的转型

作者:姚爱芳 时间:2010-08-11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新时期党的五大执政能力提出后,“和谐社会”及其蕴涵的“和谐”价值迅速上升为国内的热门语词。和谐社会是新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对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的回归,从政治的眼光看,更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与施政理念的进一步创新,进一步凸现了整合这一政治的基本功能,其影响是长期的、深远的和全面的。

不和谐因素呼唤政治观的与时俱进

强调和谐,意味着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不和谐,而且这种不和谐并非仅仅存在于某个时间段上和某个空间域里,而是在从传统的和谐到新型的和谐之间转换过程中广泛存在的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社会形态已经发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变迁,原来的计划经济以及与之相一致的均质社会,被市场经济和不断分化的社会形态所取代。近几年来人们常用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来概括这种变化。

与经济生活的变迁相关联,中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两大传统的阶级之外,演化出了许多新兴的社会阶层,即使是两大传统阶级自身也出现了分化。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理论模式已不能涵盖中国主要的社会成员。中央党校《当前党政干部关注的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课题组把当前中国的社会成员划分为社会管理者阶层、知识分子阶层、企业经营管理者阶层、国有企业工人阶层、城镇集体企业工人阶层、乡镇企业工人阶层、雇佣工人阶层、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农村村务干部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失业半失业者阶层、离退休人员阶层、无职业者阶层等十四个阶层。中国社科院陆学艺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按照各个阶层对组织资源(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的占有情况等四个新的社会阶层作为划分标准,把当前中国的社会成员分为十个阶层,它们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这十大阶层分属上层、中上、中中、中下、底层五种社会地位等级。

这些社会学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政治学意义,因为多样化、社会分层背后是利益的分化和多样化。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形成制度化的有序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表达形式,如何形成规范化程序化的利益整合和利益实现机制,成为摆在发展中的中国面前的一个紧迫而又复杂的课题。

除了认识上的误区和观念上的障碍外,不和谐问题还与我国的变革方式有关。和原苏联、东欧激进的变革模式不同,我们选择了一条渐进式的变革道路。我们是在“存量”不动的情况下通过“增量”改革来增强经济活力,如我们在提高国有经济质量的同时,大力培育个体、私营、“三资”等非公经济,既保持了国有成分的主导作用,又大幅度地提高了国民经济的总体水平。在改革对象上,我们是先选择那些外围的、相对容易操作的领域率先进行改革的尝试,积累经验后,进而再解决那些深层次的影响面大的问题。在改革策略上,我们是在强调保持政治稳定的条件下,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

中国式的渐进改革可以保持政治、社会稳定,使改革能够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其效果有目共睹。但是,当改革从浅水滩步入深水区,当容易解决的问题大致解决完毕的时候,就需要深化改革,着手解决那些从策略的角度考虑而一度被“悬置”的问题,否则改革无法继续推进,效果也将大打折扣。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相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从数量型增长到效益型增长,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两大难点。而改变权力集中现象,遏止贪污腐败、渎职、决策失误,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贯彻法治原则,有效保障人权等则属于政治体制改革应该解决的难点问题。这些“疑难杂症”恰恰又是区域发展不均衡、社会分配不公正、社会成员心情不舒畅的重要原因。这实际上又告诉我们,营造和谐社会不能就事论事,而必须政治、经济、社会联动,仰赖政治体制改革的跟进以及整个政治观的创新。

整合:人类政治的共同价值取向和谐社会要求政治功能的转型,向和谐社会的迈进也要求我们在政治观上积极吸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和有益经验。

政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从时间维度看,有了人、有了人类共同体生活,政治便与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比较中西早期文献不难发现,中外政治有共同之处,即政治均与公共生活、公共管理机构及其活动有关。但随着时代变迁,一段时间来,一些人眼里的政治的含义不仅没有越来越清晰,反而越来越模糊,充满似是而非、甚至矛盾的东西。而关于政治,政治学界也莫衷一是。尤其可怕的是,在某些场合,政治从一个褒义、至少是中性词语,变成了一个贬义词,被等同于争权夺利、尔虞我诈,散发出浓厚的血腥味儿,充满了罪恶。如法国学者路易斯·博洛尔所说:“政治本来是一门非常高尚的、非常重要的关于管理公共事务的艺术,但是,政治这一美好的形象长期以来一直被许多错误的政治原则所玷污。这些错误的政治原则在合法的外衣下把政治变成了一种说谎与欺诈的骗术,甚至变成了一种抢夺与压榨的霸术”。[!]试想,如果以这样或别的错误的政治观来指导政治实践,社会和谐从何谈起?

好在人们在不断思考,努力还政治以本来的面目。西方学界的观点或许能给我们一定的启迪。《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在各家看法的基础上,给政治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政治是在共同体中并为共同体的利益而作出决策和将其付诸实施的活动”。(制度卷)政治是“一群在观点和利益方面本来很不一致的人们作出集体决策的过程,这些决策一般被认为对这个群体具有约束力,并作为公共政策加以实施”。(思想卷)这两个表述透露出这样一些信息:

首先,政治存在于某个社会共同体之中,并为该共同体服务。政治是在集体背景下产生的,至少需要有两个人共同作出决定。如中国俗语所言“一人为私、二人为公”。政治的这种公共性表明政治活动具有内在的集体性,只要有公共利益且通过集体行为去实现这种利益,就有政治。

其次,政治具有两种基本功能———制定决策与实施决策。这里的决策,可以做广义理解,具体表现为公共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分配方案,等等。政治的决策功能背后包含了一个隐性假定,即共同体成员在利益或观点上存在分歧。可以说,政治是隐性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与显性的影响力(权力)共同作用下的结果。所以,政治经常被比喻竞技场,而参与竞技的是各种阶级、阶层、派别、政党、组织、个体成员。贺拉斯·拉斯韦尔认为,政治就是谁得到什么、何时得到、怎么得到。戴维·伊斯顿则认为,政治就是运用一套制度安排,实现权威性的社会价值分配。

虽然外国学者关于政治的看法难免带有西方文化和阶级的烙印,但在一般意义上也揭示了政治的一些共同属性,即政治是一种集体行动,与共同利益有关,私人行为以及通过自愿方式解决的行为不属于政治范畴;政治暗含了社会分化与社会冲突;政治的基本功能是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决策并实施决策,利益表达、利益整合、利益分配是其基本方式。总之,政治意味着以和平的方式促进共同体的福利,意味着共赢,意味着秩序。政治具有阶级性、时代性,但无论政治的个性如何,总要反映政治的共性,否则就很可能不再是政治,或者是扭曲的政治。

从斗争走向和谐:更新政治观的持续努力

中国的政治学一经恢复,国内学术界就开展了对政治概念的大讨论。最后国内多数教科书还是选择列宁的四句话来作为政治的定义。这四句话是:政治是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政治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艺术。第一句话讲的是政治的基础,第二句话讲的是政治的本质,第三句话讲的是政治的内容,第四句话讲的则是政治行为的特征。

用四句话作为政治的定义,最显性的问题是不符合定义的一般要求。因为作为一个术语的定义,要求用精练的语言揭示这个概念独有的本质属性。更要害的问题是,随着国内经济社会和政治形态的发展,这种政治定义方式及其暗含的对政治本质的认知不利于政治实践的创新。因此,自!"世纪#"年代开始,中国政治学界一直致力于推动政治概念及相应的政治观念向前发展。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在中国政治学恢复时期。虽然当时整个中国学术界尚未彻底摆脱教条主义的藩篱,但一些学者已经认识到在政治问题上我们需要解放思想,认为将政治等同阶级斗争不利于国家管理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政治片面乃至错误的理解是建国后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原因之一,在斗争政治观作用下,不可能致力于营造和谐社会,而是人为地强化阶级或阶级之间的斗争。尤其是在国际国内稍有风吹草动的情况下,更容易导致国际斗争国内化、意见分歧和学术争鸣政治化。

处于这种考虑,有学者明确提出,政治的前提、基础是利益,政治的作用是整合社会,协调矛盾,政治是一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为实现其利益和目标,运用特殊公共权力,根据一定的原则,整合和协调各种社会关系,使社会纳入一定的秩序,并得到稳定和发展的社会现象;或者说:政治是一定的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运用公共权力整合和协调各种社会关系,使社会纳入一定的秩序,并得到稳定和发展,以实现其利益和目标的社会现象。第二阶段是在!"年代中后期。

江泽民发表《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的讲话,提出领导干部在政治问题上一定要头脑清醒,而所谓政治问题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讲话一经公开,引起国际国内的强烈反应,特别是一些境外报刊歪曲地认为,中国又要向左转,回到“以阶级斗争为纲”,又要搞政治运动。为了澄清错误理解,江泽民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的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专门就“讲政治”发表讲话,指出经济建设和现代化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因此,要求领导干部讲政治,绝不会影响经济的发展,更没有任何意思要去以政治代替经济。我们一提“政治”就有人自然而然地联想起阶级斗争,这说明传统的政治观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更容易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这又从一个侧面折射出长期以来我们对政治这个概念的理解不清楚、不科学。在此背景下,国内政治学界又兴起了一股探讨“政治”含义的热潮。

在这一轮政治概念讨论中,学术界深化了对政治的认识。其一,政治斗争包括阶级斗争,但阶级斗争并非就是政治。“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但不能反过来认为“一切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

除了阶级关系外,民族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区域之间关系等等也都属于政治关系。因此,阶级斗争!阶级关系!社会关系,其二,即便是认为阶级关系是政治的惟一或基本内容,阶级之间除了斗争这种形式外,还有其他形式如合作、妥协、批评等。在共产党执政后,在各社会群体根本利益一致的条件下,处理国内阶级、阶层间关系更要较多地运用说服、批评与自我批评、思想教育等形式。其三,认为“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的判断,容易毒化政治环境和社会心理。斗争意味着你死我活、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极不利于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世纪之交是集中讨论政治概念的第三个时期,这次讨论进一步突出了政治的社会基础和利益代表、利益整合和利益实现问题。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国内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而且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党和政府要不要代表这些新兴阶层的利益,党和政府怎样整合不同群体的具体利益等问题凸现出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式提出后,学术界越来越多的人主张或强调正确处理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是政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功能。政治的本质是处理社会利益关系。

在新一轮政治观研究中,人们除了继续清理阶级斗争思维外,还意识到并批判了另一种取向,即自觉或不自觉地将经济建设视为政治的主要的或惟一的主题,简单地以为政治建设就是经济建设。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一心一意搞物质文明建设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但不能因此就忽视政治上层建筑本身的变革和发展。

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建设文明全面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际上也是对以往的片面的发展观和建设论的矫治。而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提出后,政治的内涵得以进一步的丰富。

政治在时空上从阶级社会扩展到一切社会,在主体上从国家扩展到其他社会组织,在内容上从阶级关系扩展到社会利益关系,在功能上从阶级斗争和经济建设扩展为制度化、法制化和权威性的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整合、利益实现,政治的实质演化为处理社会利益关系。这是中国政治学界关注中国问题、回应现实需要,同时又借鉴人类共同创造的政治文明理论和实践的结果。所有这些均表明,我们的政治概念在与时俱进,革命战争和计划经济时期的政治正在被和平、执政、市场经济、开放条件下的政治取代,一种零和甚至是负和的政治正在被正和的、多赢的政治取代。最为可喜的是,这种认识已经不再拘泥于学术圈,而成为领导层和全社会的共识;它不再是纯粹的学术认知,而正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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