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先富”与“共富”思想的历史演变
作者:熊华源 张爱茹
时间:2010-06-28
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思想,是邓小平在1978年首次提出的一个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政策。这个大政策,贯穿于他领导和指导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伟大实践的始终,也贯穿于他在新时期理论思考的始终,并在伟大实践中将共同富裕思想升华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和本质要求。
如今,共同富裕正在成为社会各阶层人群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搞清楚邓小平先富、共富思想的来龙去脉,对于我们正确认识新的形势和正确理解党面临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也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1975-1978年:从提出恢复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到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孜孜以求的崇高理想与奋斗目标,然而实现这个理想与目标的道路却不平坦。从1957年开始,我们党在指导思想上犯了“左”的错误,脱离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实际水平,盲目追求所有制的“一大二公”,试图让所有的人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用平均分配的办法“抑富济贫”,吃“大锅饭”,严重抑制了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文化大革命”更是走向了极左,“四人帮”荒谬地提出“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致使人们不敢也不可能追求富裕的生活。结果从1957年到1978年,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没有得到大的提高,无法摆脱落后和贫穷的境地。
究竟怎样才能够把全国人民的积极性调动到脱贫致富上面来呢?邓小平对这个问题的重新思考始于1975年他领导全面整顿之时,更进一步的集中思考则是在1977年、1978年,首先经历了从提出恢复和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到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认识过程。
(一)按劳分配问题过去解决不了。现在看来还得按劳分配,必要的物质鼓励还是得要
从1975年领导全面整顿开始,邓小平同“四人帮”在社会主义要不要发展生产力,要不要实行按劳分配问题上展开了一场激烈争论。“四人帮”大批所谓“唯生产力论”和资产阶级法权。这年的3、4月间,张春桥、姚文元发表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和《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两篇文章,更是从理论上否认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原则,说按劳分配原则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条件,是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这一极左思想的要害就是不要发展生产力,搞平均主义。
针对“四人帮”极左思想,邓小平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强调要发展生产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进而明确提出恢复和坚持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6月,他在上海同当时的市委书记马天水的谈话时指出:“中国这么多人口,国民经济搞不上去怎么行?我们一定要搞上去。批唯生产力论,谁还敢抓生产?现在把什么都说成是资产阶级法权。多劳多得是应该的嘛,也叫资产阶级法权吗?搞生产究竟应当用什么东西作为动力?”[1](P56)在他看来,最重要的就是要坚决实行按劳分配。8月,他在国务院讨论国家计委起草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即《工业二十条》)时指出:“如果不管贡献大小、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工资都是四五十块钱,表面上看来似乎大家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这怎么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2](P30-31)11月,已经定稿的《工业二十条》根据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明确提出:“平均主义不仅现在不行,将来也是行不通的。”在现阶段,
按劳分配是“基本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必须坚决实行”。[3](P495-496)但是,这个文件因他领导的整顿工作被迫中断而未能下发。
粉碎“四人帮”后,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他看到,摆在我们党和国家面前的最大困难是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还根本没有解决。对此,他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根本点集中在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展和解放生产力,怎样才能更快地使国家和全国人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这是我们过去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没有搞清楚,也没有解决的重大问题。1977年8月初,他刚刚复出不到一个月,便在同胡乔木、于光远、邓力群谈话时重新提出并阐释按劳分配问题。他说:“应该有适当的物质鼓励,少劳少得,多劳多得,说得清楚。现在有人把不是毛主席的东西,强加给毛主席,说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这根本不行。五十元工资加到一百元,加到两百元,也变不了资产阶级。”[1](P170)9月,他指出:“现在,我们要恢复按劳分配的原则。”“要按劳分配,要有差别,但差别不能太大。”[1](P196)11月,他强调:“按劳分配问题过去解决不了。现在看来还得按劳分配,必要的物质鼓励还是得要。”[1](P236)这以后,邓小平进一步强调:要恢复过去在物质鼓励方面行之有效的政策,如恢复奖金制度、恢复稿费制度等,要真正搞按劳分配。“总的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鼓励大家上进。”[2](P102)
对待作为独立个体的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来说是这样,那么又应该如何对待一个集体呢?邓小平提出应坚持同样的原则,这就是要鼓励哪怕是一个生产大队、一个生产队根据自身条件思考怎样提高产量、怎样开展多种经营。“这样,发展就快了。搞得好的,国家不要挖它的,而且要给予奖励。这样鼓励它提高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提高生产能力。”“不管大中小企业,搞得好的要奖励,不能搞平均主义,要鼓励先进。”“要真正搞按劳分配,鼓励向上,鼓励人们努力学习,这对社会主义的极大益处是发展社会生产力。”[1](P378)
他申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速度比资本主义慢,那就没有优越性,这是最大的政治,这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生产力总是需要发展的。外国人议论中国人究竟能够忍耐多久,我们要注意这个话。我们要想一想,我们给人民究竟做了多少事情呢?”[1](P380“)社会主义要表现出它的优越性,哪能像现在这样,搞了二十多年还这么穷,那要社会主义干什么?”[2](P130)总之,“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2](P128)社会主义要加速发展生产力、要恢复和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等思想的提出及其展开,这是邓小平对“四人帮”鼓吹的“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的有力批判,是对多年来一直困扰人们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等错误观念的一个重大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按劳分配理论的回归和恢复。
(二)不能搞平均主义。毛主席讲过先让一部分人富裕起来
恢复按劳分配原则,立刻遇到一个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地区、城乡、行业之间的客观条件千差万别,整个经济的发展不可能齐头并进。在发展社会生产力、全国人民走向富裕的进程中,总是有先有后、有快有慢。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基本国情。这就要求进一步破除过去在分配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的做法,进而明确一种新的认识,提出一种新的政策。正是在这种情况下,1978年9月20日,邓小平在天津视察时引用毛泽东的话,第一次明确而响亮地提出了“先让一部分人富裕起来”的重要思想。他说:“不能搞平均主义。毛主席讲过先让一部分人富裕起来。好的管理人员也应该待遇高一点,不合格的要刷下来,鼓励大家想办法。”[1](P387)毛泽东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提出这一思想的,从目前的文献中我们没有查到,但邓小平在这个时候重新提出并突出强调毛泽东的这个思想,不仅符合当时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而且是有一番良苦用心的。
两个多月后的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提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2](P152)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他讲话的重心是在先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富裕起来”,没有使用“共同富裕”的概念,但其含意却是十分明确的,就是:“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为了引起与会者的高度重视,邓小平强调:“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建议同志们认真加以考虑和研究。”[2](P152)
以上所述,就是邓小平在1975年至1978年从提出恢复和坚持按劳分配,到“先让一部分人富裕起来”这一个“大政策”形成的历史过程。这看似一个提法上的变化,实际上这是对传统的但却是不可能实现的“均中求富”社会主义观念的一个重大突破,改变了过去对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社会主义最根本问题的认识,在理论上迈出了跨越时代的一大步。
二、1979-1984年:从理论到实践—鼓励先富、扶持先富、引导先富、促进共富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全党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并提出了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经济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这次全会后,我们党率先在占我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村地区实行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靠辛勤劳动,收入先多起来,生活先富起来的新政策。
(一)要承认不平衡,搞平均主义没有希望
在邓小平看来,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由于劳动者之间和地区之间因所处的具体条件不同,出现先富、后富和富裕程度的差别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所必须经历的。因为只有生产力发展了,才能创造出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条件。
基于上述认识,1979年7月,邓小平明确指出“:九亿人口的收入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总是有的地区先富裕起来,一个地区总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1](P536)1980年7月,他说:“要承认不平衡,搞平均主义没有希望。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国家才有余力帮助落后地区。不仅全国,一个省、一个社、一个队也是这样。百分之二十先富起来,会把其他的带动起来。”[1](P657)1981年12月,他指出“:要逐步增加人民收入,不允许产生剥削阶级,也不赞成平均主义。”[1](P790-791)这个“大政策”,从1979年率先在占我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村地区实施,逐步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人们被压制多年的致富冲动被唤发出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越来越多的人和越来越多的地区走上富裕之路。紧随其后,这个“大政策”逐步并迅速扩展到像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以及一些先行改革的试点企业和城市,形成了有相当气候的改革开放大好形势,并要求迅速推进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改革。
1983年1月,为大好形势感到欢欣鼓舞的邓小平感慨地说:“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他明确提出判断新办法好坏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
还说几年的实践证明:“新办法比老办法好。”[4](P23)新办法的实施,由于不仅仅局限于按劳分配的问题,人们的一些传统观念开始受到冲击。例如,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其雇工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怎样看待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这一新情况?是支持鼓励,还是压抑打击?人们在观望。对于由“傻子瓜子”问题引发的争议,1984年10月,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态说:“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①他说:“目前,有的雇工达二十人,有些同志就着急了。我说,不要着急,这只是个别现象,不必改变现行的政策,过几年再说。”[1](P1014)
以上可以看出,邓小平在这个时候着重强调的是这些现象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一面,而经济发展才是“改革的大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服务这个大局的。由此,动与不动“傻子瓜子”,就有了象征意义,不单是一个人、一个企业的问题,这是一种战略性的考虑。但在他的思考中,问题还有另一面,这就是这个时候不动并不是永远不动,而是过几年再说,意味着这个问题早晚需要正视的,总有一天是要解决的,关键是看实践发展的需要。
针对国外有人对中国在吸收外资问题上引起的误解,邓小平坦言:“我们欢迎外国来中国投资、设厂,这里面有剥削,但这只是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一种补充。西方有人认为我们放弃了基本立场和信仰,这不确实。马克思主义有很多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归根到底是要发展生产力,贫困不等于马克思主义。以前我们犯过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错误,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1](P791)
在这个“大政策”运用到实践的最初几年间,邓小平始终注意在实践中验证并不断完善这个政策,并注意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总结经验,他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强调反对平均主义“先富起来”思考和提出问题的重点是放在鼓励先富、扶持先富、引导先富上。实践证明,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热情,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二)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
事实上,在实施这个“大政策”之初,邓小平心里还有一本账,即“先富”、“共富”问题与改革大局密切相关,更与我们的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社会主义不能搞平均主义,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决定,我们还要避免和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早在1981年12月,邓小平就明确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始终要注意避免两极分化。”[1](P790)以后,他又反复强调:“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彻底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4](P111“)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4](P139)毫无疑问,这本账在邓小平的脑子里是毫不含糊的。
那么,究竟什么是“两极分化”呢?80年代中期,邓小平作出了一个明确的政策界定:“所谓两极分化就是出现新资产阶级。”[1](P1014)在社会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他说:“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4](P172)当然,“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4](P139)因为“经济发展起来后,当一部分人很富的时候,国家有能力采取调节分配的措施。”[1](P1014)但是“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能在某些局部地区少数人更快地富起来,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产生一批百万富翁,但顶多也不会达到人口的百分之一,而大量的人仍然摆脱不了贫穷,甚至连温饱问题都不可能解决。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穷的问题。”[4](P139)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不搞两极分化。
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1](P1047)他还说,我们搞“现代化的最低目标,是到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从国民生产总值来说,就是年人均达到800美元”,“到那时12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可以达到一万亿美元。如果按资本主义的分配方法,绝大多数人还摆脱不了贫穷落后状态,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就可以使全国人民普遍过上小康生活。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的道理。”[4](P64“)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国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
在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邓小平明确提出不允许产生剥削阶级,不允许出现两极分化,同时也没有忘记“共同富裕”这个远大目标。他鼓励先富、扶持先富、引导先富是为了使全国人民都能更快地富裕起来。
经过几年的实践,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把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写进党的文件,指出:“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这标志着中国改革总体思路在解决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力、途径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等问题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三、1984-1992年:强调先富带后富,东西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80年代中期,伴随着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转变过程,出现了贫富差距开始显现的问题。人们对万元户、雇工问题开始议论纷纷,担心我们的社会主义性质会变,担心我们的社会主义方向要变。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会不会导致两极分化?国内出现了这些疑虑,国外也有种种猜测。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提出来的新问题,促使邓小平用更多的精力、花更多的时间,来考虑和回答它,他的认识也随着实践的发展一步一步地在深化。
(一)更加明确地提出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邓小平坚定地认为鼓励先富、扶持先富、引导先富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4](P166)我们的最终的目的是要走向共同富裕。
1984年11月,经过冷静而缜密思考的邓小平更加明确地提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然后带动其他地区共同富裕。”[1](P1014)这是他第一次明确提出“共同富裕”的概念。1985年9月,邓小平指出:“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4](P142)1986年3月,他指出:“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4](P155)这是他第一次把实现共同富裕确定为社会主义的目的和根本目标。
随后,邓小平在1990年12月指出:“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4](P364)到1992年初,他在南方谈话中又极其精练地概括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4](P373)
明确地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目的、根本目标和本质提出来,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这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认识的高度升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这就明确地回答了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的社会主义本质是什么的问题。
(二)第一步,让沿海地区先发展;第二步,沿海地区帮助内地发展,达到共同富裕
由于政策对头,我国经济从1984年到1988年经历了一个加速发展的飞跃时期,国民生产总值从1984年7206.7亿元,增长到1988年的14922.3亿元,整整增长了一倍,综合国力上了一个新台阶。到20世纪80年代末,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上摆脱了贫困,解决了温饱问题,开始向20世纪末翻两番的小康目标迈进。从地域环境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沿海地区还是内地(即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都在明显地加快,但沿海省市的率先起飞带来的同内地越来越大的差距以及与之共生共长的矛盾也都凸显出来。现实表明,这是一个必须妥善处理的问题。怎样缓解沿海同内地的矛盾,怎样逐步消除地域之间过大而且还可能会更大的贫富差距、实现反映社会主义本质的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呢?这成为萦绕邓小平心中的一件大事情。
1988年9月,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战略家,邓小平站在国家全局利益的高度,从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把矛盾统一体的两个方面的情况都考虑到了,并作了辩证的说明。首先,他指出:“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这说明虽然他已经看到凸显出来的沿海与内地的矛盾,但仍然支持沿海地区还要继续进行“较快的发展”,并说明“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同时告诫内地“要配合这个大局”。然后,他又指出:“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在这里,他对沿海地区在何时“拿出更多的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只是提出了一个大致的而没有提出一个十分明确的时间要求,这就充分说明他在权衡利弊得失后,认定还应该让沿海地区把经济实力的这个蛋糕做得体积更大、质量更高一些。沿海地区只有经过相当程度的发展,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后,才能以更加雄厚的足够力量来帮助不发达地区。如果过早强调先富帮后富,势必会削弱它的活力,挫伤先富地区的积极性。
但是,他又告诫沿海地区,到国家提出要沿海地区帮助一直提供丰富资源和在享受国家优惠经济政策方面作出过牺牲的内地的时候,沿海地区“也要服从这个大局”。[4](P277-278)这样,他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沿海地区和内地共同富裕的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一个月后,他又进一步指出:“我们的发展规划,第一步,让沿海地区先发展;第二步,沿海地区帮助内地发展,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动摇的原则。”[1](P1253)为什么邓小平在这个时候提出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这是因为他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长期的贫富悬殊也不是社会主义,只有通过先富带后富并逐步达到共同富裕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因此,邓小平在1990年4月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有凝聚力,才能解决大家的困难,才能避免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如果中国只有一千万人富裕了,十亿多人还是贫困的,那怎么能解决稳定问题?”“我们要的是共同富裕,这样社会就稳定了。社会稳定,才能发展经济。现在,沿海地区先发展起来了,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要注意内地的发展,否则社会稳定不了。中国情况是非常特殊的,即使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先富裕起来了,还有百分之四十九,也就是六亿多人仍处于贫困之中,也不会有稳定。中国搞资本主义行不通,只有搞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一个含义就是共同富
裕。”[1](P1312)就在这一年,他又反复强调:“中国有十一亿人口,如果十分之一富裕,就是一亿多人富裕,相应
地有九亿多人摆脱不了贫困,就不能不革命啊!九亿多
人就要革命。”[1](P1317“)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
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4](P364)
(三)沿海如何帮助内地,这是一个大问题
对于何时着重地提出和解决沿海同内地之间贫富差距的问题,邓小平一直十分关注。1990年春,他明确提出,这个问题“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1](P1312)再说,这年年底,他再次说到“将来总有一天”[4](P364)要解决。他之所以没有提出明确的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确切的时间,一是他想要作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支撑点的沿海地区继续先发展,同时还想让在整个80年代肩负着支持全国改革开放重任的上海,能够迅速发展起来,重振国际大都市的雄风;二是他还要继续通过对全国迅速变化着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生产力发展作进一步的深入观察思考后,再提出成熟的意见。
经过多年的深思熟虑后,邓小平1992年初在南方谈话中正式明确指出:“什么时候突出地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他认为,在20世纪末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已经实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实力更为强大,整个国家的经济基础更加雄厚,从而已经具备了大力度帮助、支持内地发展的条件。因此,他满怀信心地说:“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4](P374)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沿海地区和内地的共同富裕,需要若干代人的共同努力,但共同发展、逐步向共同富裕过渡却是从20世纪末就可以开始着手去做的。90年代初,邓小平对于沿海地区如何帮助内地的问题,提出了初步的原则性设想:
第一,调节分配,实行调节税。“现在有些地区,允许早一点、快一点发展起来,但是到一定程度,国内也好,地区也好,集体也好,就要调节分配,调节税要管这个。”[1](P1317)第二,“可以由沿海一个省包内地一个省或两个
省,也不要一下子负担太重,开始时可以做某些技术转让。”[4](P364)第三,“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4](P374)
四、1992-1993年:最后的思考—“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
20世纪90年代初,在我国国内经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八九政治风波后,世界格局也进入了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的大转折大过渡时期,世界各主要国家为21世纪前期综合国力的较量正在进行着紧张的准备。这时,虽然中国社会生产力、经济技术和生活水平仍未摆脱落后地位,但经过十几年改革开放的高速发展,现代化建设成就巨大。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中国经济出现新一轮腾飞,经济、社会结构随之发生巨大变化,出现了数量更大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的经营形式,分配方式也随之发生显著变化,形成了明显的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或阶层。这样,沿海地区和内地的发展差距、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面对90年代和将要到来的21世纪,中国社会主义应当怎样发展,向何处去,就成为一个极其重大的课题。正是在中国面临战略机遇期的新时代,邓小平从战略、理论和历史高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并给予了系统、明确和具有前瞻性的深刻回答,其中包括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而必须在20世纪末如何着手解决的分配问题。
(一)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
中国的发展引起世界各国特别是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关注,并引起了敌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人的不安,这正应验了邓小平早在1986年说过的那段话:“中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搞社会主义是没有前途的。这个道理已经得到证明,将来还会得到证明。如果我们达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四千美元,而且是共同富裕的,到那时就能够更好地显示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就为世界四分之三的人口指出了奋斗方向,更加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4](P195-196)
1992年12月18日,《参考消息》上刊登的《马克思主义新挑战更加令人生畏》和《中国将成为最大的经济强国》两篇文章,引起了邓小平的注意。前一篇文章认为:“苏联式共产党政权在欧洲的垮台宣告了冷战的结束,但这并不等于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挑战也随之结束。”“社会主义并没有销声匿迹。”“马克思可能会卷土重来,而且再度兴起的马克思主义对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和体制构成的挑战,会比苏联共产党政权曾经构成的挑战更加令人生畏”。后一篇文章指出:“过去14年里,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年实际平均增长率高出美国6.5个百分点,如果这一差异持续下去,到2010年稍过一点,中国就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强国。”
对中国社会主义应当怎样发展有过深思熟虑的邓小平,当然洞察了这两篇文章所涉及到的“令人生畏”的“马克思主义新挑战”指的是什么?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强国”意味着什么?结论是不言而喻的:一是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并将更加全面地显示出比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正因为如此,才被认为马克思主义构成了对资本主义的“新挑战”。二是中国总体经济实力逐步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强国的较长过程,应该就是先富帮未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过程。为此,他指出:“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问题。不同地区总会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要研究提出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他强调:“到本世纪末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我们的政策应该是既不能鼓励懒汉,又不能造成打‘内仗’”。[1](P1356-1357)
(二)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
1993年9月,邓小平在同弟弟邓垦的谈话中再度提出国家总体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后的财富分配问题。他说:“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1](P1364)怎么解决这些问题?邓小平已提出过初步的原则性设想,但显然是远远不够的,随着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的新的经营形式的出现,特别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基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分配方式随之发生的深刻变化,许多没有预料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还有一些人利用我国经济体制的双轨制、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经济立法跟不上、税收政策执行不力等体制上的漏洞,非法牟取私利、积聚财富。少数人的暴富与其付出的劳动、投入的资金、承担的风险完全不成比例,从许多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的公正分配。邓小平敏锐地观察到,社会生活中实际上已经带来两极分化“自然出现”的可能性(虽然这种情况还远远没有到两极分化的程度)。
为什么邓小平在这时把财富分配问题当作“大得很”的问题提出来呢?按照他在80年代提出的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第一步是到80年代末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198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基本解决温饱和消除贫困;第二步到20世纪末达使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到小康水平,就是不穷不富、日子比较好过的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实现4千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邓小平认为,到第三步战略目标达到的时候才可以说基本实现了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目标。虽然这个时候我国还算不上发达国家,而只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或者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人民生活还只是比较富裕,但为什么说这种情况是基本实现了共同富裕呢?对此,他解释说:这是因为“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我们的人均四千美元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均四千美元。特别是中国人口多,如果那时十五亿人口,人均达到四千美元,年国民生产总值就达到六万亿美元,属于世界前列。”[4](P224-225“)我们这里没有剥削阶级,没有剥削制度,国民总收入完全用之于整个社会。相当大一大部分直接分配给人民。”[2](P259)
正是鉴于我们所追求的共同富裕根本目标同现实社会出现的贫富差距已经比较大,并且还将以更快的速度继续拉大的严峻情况,邓小平进一步对邓垦说道:“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因此,他在谈话中强调:“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中国人能干,但是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随时都会出现新问题。比如刚才讲的分配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1](P1364)
凡是亲身经历并对改革开放历史有过深入了解和研究的人,都会真切地感受到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通往解决发展问题的前进道路上,我们每向前迈进重要的一步,都充满着荆棘与艰辛,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累累成果都是来之不易的。但是,邓小平在这里却强调解决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因此,在解决后一个问题时,应该足够而清醒地估计到可能发生和遇到的重重阻力和诸多困难。
尽管面对着严峻的新课题,但邓小平对未来充满信心。他说:“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些年富力强的同志。现在证明,我退休以后,江泽民他们搞得不错。”“让他们放手去搞。现在我比较放心,我看我们的事业有希望,我们国家大有希望,我们民族大有希望。”他还表明了自已最大的心愿:“国家发展了,我当个富裕国家的公民就行了。”[1](P1364)
五、党中央的新举措: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正如邓小平所预料的那样,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在新世纪同20世纪90年代相比,又有了明显提高,国民生产总值从1990年的18598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88189亿元,2000年比1990年整整翻了两番多,经济总量、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已经具备了邓小平所提出的为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国已经从最初的着重强调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阶段,发展到了逐步更多地、更加突出地向更高层次的通过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过渡的阶段。对此,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世纪即将来临之际,便把努力缩小贫富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提上了议事日程,采取了新的举措。
(一)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
1997年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国家要加大对中国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项目,逐步实行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到中西部投资。进一步发展东部地区同中西部地区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更加重视和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从多方面努力,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5](P27-28)
1999年6月,他在中央扶贫开发会议上进一步指出:“现在,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在继续加快东部沿海地区发展的同时,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从现在起,这要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②几天后,他重申:“从现在起,这要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③9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家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东部地区要在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同时”,“支持和促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④
2000年1月,国务院召开西部地区开发会议,朱镕基再次强调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自此,西部大开发战略正式实施。这是实践邓小平“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解决东部和中西部发展差距过大、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重大战略举措。
(二)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关注合理调整分配格局
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发展战略,推动东部、中部和西部经济协调发展的同时,党中央还十分关注在国民收入分配上差距过大的问题。
2002年11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上所作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报告中明确指出:“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自从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更加重视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2005年初,胡锦涛在一次重要会议上指出:“要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更好地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的关系,既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推动先富带未富、先富帮未富,同时也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地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为此,他强调: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⑤
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随着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持续增强,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定能够更多地注重社会公平,通过自始至终地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通过采取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强有力的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让全国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在逐步富裕过程中达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3]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讨论稿[Z].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1988,(27).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5]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