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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走出“市场崇拜”的误区

作者:徐俊忠 时间:2010-08-19
  党中央提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从本质上看,秉承了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突出了马克思主义根本的价值目标,也体现了中国人民对于美好社会的向往。然而,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这是一个具有十分明确的任务指向的理论。这种任务指向的积极性意义可以从这一理论的直接表述中得到显现,但是其消极性意义也不能被忽视,这就是指向于我们当下社会中所出现的诸多不和谐现象。因此,承认我们的社会在其进程中出现不和谐现象,是这一理论所蕴含的基本内容,也是理解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构想的重要前提。关于这一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相关会议上就已明确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全党同志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问题在于为何我们的社会产生出必须如此加以认真对待的不和谐现象?正确地探究和理解这个问题,对于在实践上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去解决问题是十分必要的。我认为,中国当下出现的社会不和谐现象,情况十分复杂,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有一个不应回避的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在接受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市场崇拜”,或者说,严重的市场崇拜是导致中国社会出现大量不和谐的重要原因。

在我看来,中国社会在经济体制上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必要的和合理的。中国是在资本主义经济极不发达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与这种状况相关联的就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缺乏由资本主义发展为其形成的良好前置基础,包括社会生产力基础和政治文明发展所形成的政治文化条件,以及人的文化文明素养等等。另一方面,长期的农耕文明以及封建主义发展所遗留下来的一系列消极社会遗产也没有得到资本主义文明的荡涤和清理,甚至成为在新的条件下滋生专制主义的社会基础。这实际上就是后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发生挫折的根本性原因。显然,中国的社会主义需要一种既承担着创制社会主义发展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又能够消除妨碍这种发展的消极社会因素的经济机制。从这一方面看,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选择市场经济为目标,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积极举措。改革二十多年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同质化状况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中国的国力获得了空前的提升,社会也沿着富足与繁荣的方向不断发展,尤其是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中国的GDP总量增长了十倍,平均年增长幅度达到9. 4%的事实等等,都有力地说明了这种选择的合理性。但是,由于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市场崇拜”,使中国在获得空前发展的同时,出现了突出的社会不和谐现象。

当下中国社会出现的“市场崇拜”有两大突出表现,首先是把市场原则的作用“神化”。市场经济是实现效率的一种有效途径。但是,中外许多理论家以及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都反复证明,仅靠市场本身不仅无法实现社会平等以及社会和谐的一系列重要价值,也难以解决关于发展的一系列问题。然而,许多人在狂热的市场崇拜下,对问题陷入了市场万能的“单轨道”思维之中,拒绝任何对于市场经济的不足和缺陷以及市场失灵问题的思考与批评。市场似乎成为解决中国经济问题的惟一灵丹妙药。尤其是这种观点借助某种学术论证,形成了一种压倒性的强势舆论,弱化了社会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社会也因此缺失了对于克服由市场经济的缺陷以及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社会问题的应有自觉。可以说,当下许多社会不和谐现象的出现,与人们对于问题的这种无意识状态有很大的关系。例如,人们信奉通过市场来分配商品是公正的,但是却忘记了市场只能满足有购买力的需求,因此,只有当收入分配公正时,借助市场来分配商品才有可能是公正的;从地区间的关系看,人们只是看到市场可以带来效率,但却没有正视市场会加剧现存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状态,实现地区间的均衡发展,需要国家的地区政策采取协调性干预手段;在提供基础设施方面,市场往往是失灵的,而这些设施今天在满足社会需求方面有着越来越突出的意义;市场本身不会解决一些重要的社会任务,例如保障就业、稳定货币、实现社会和解以及保护环境等等。所有这些都说明,忽视对于这些问题的思考,一味地把市场的作用神化,以至于用其否定其他手段对于经济的作用,只能是不断地弱化乃至损害社会和谐的现实基础。

当下市场崇拜的第二个突出表现是市场原则的泛化。从中共的十四大以来,中央对于问题的看法是:“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里边界十分明晰,“市场经济”是就经济体制而言。但是,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中,人们却模糊甚至混淆了经济领域与非经济领域的界限,市场原则被不恰当地引进许多非经济的领域。许多本来可以承担减缓人们生存与发展压力的领域,都被不恰当地推进按市场原则运作的轨道。最为人们所诟病的医疗卫生与文化教育事业的改革就是这种混淆的典型。医疗制度的改革,使许多人有病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教育改革也使许多被称为“弱势群体”人家的孩子平等地享受教育的权利大打折扣,承载着传播精神文明使命的文化事业也纷纷被推进市场经济的海洋。其结果是几乎社会生活中的所有领域,“货币”在实际上成为了世俗的上帝,离开“货币”这一世俗的上帝,人们就寸步难行。

与市场崇拜相适应,人们的观念也被不断的规范进市场的思维之中。多彩的生命意义与价值被人们用“效率”来加以注释,时间的意义也只有用“金钱”来说明,衡量人的价值用的也是物化的标准等等。这种思维可以改造沿袭于农耕文明的某些不合时宜的观念与做法,但社会与人的生活以及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也会因此而被严重的单一化,变得乏味甚至是索然无味。其结果是,对于一些人来说,物欲几乎就是生活的一切,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却郁闷于精神家园的失落。社会生活一方面在日益走向粗糙化并不断地吞噬着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价值资源,另一方面也催生出相当一部分人对于宗教的热衷与向往。

反思“市场崇拜”对于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消极影响,不是要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合理性,而是要使人们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一个更为理性的把握。这里重要的问题在于:在经济领域积极推进市场经济改革的同时,人们既不应该忽视市场也有其缺陷与失灵的问题,也不应该把市场原则向并非也不应属于经济的领域无限制的推广,更不应该以市场的原则去诠释属于人们灵魂领域的价值观与人生观。只有对于市场经济的作用与其发生作用的界限有一个合理的认识与判断,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合理的理解与科学的把握,并使其不断地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出丰厚的物质基础和其他必要的社会条件。

社会是不断发展和成熟的。就像新中国初期的国家建设会发生失误甚至错误一样,中国在推进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的转轨过程中,出现某种市场崇拜的狂热也是可以理解。我相信,中国共产党新的领导集体及时地提出了建构和谐社会的构想,应该具有纠正发展过程中的偏差的意义。事实上,不论从《中共中央关于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是从胡锦涛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中,都体现出为市场划界的思维。首先,从自由主义思想中借用来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被淡化为“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摆脱了效率与公平的辞典式排列。其次,国家在区域发展和农村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更加积极的措施,并更加强调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对于协调区域发展中的责任担当。再次,在一系列曾经出现偏差的领域,明确提出了强化“非市场”的发展思路。如强调促进人民享有良好教育的公平性;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等等。这些都可以理解为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谋划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上,通过更加合理的调整市场与非市场的基本界限,去达到消除产生社会不和谐现象的根据的努力。

借助这种发展走向,我们有理由相信,告别“市场崇拜”对于当下的中国,也许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与理论的深化,人们一定会在处理市场与非市场的问题上,更加理性和成熟,我们的社会也将会在不断消除不和谐的现象的过程中,向着越来越美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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