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于国家政治生活主题和党的执政理念的思考
作者:郭建宁
时间:2010-08-06
上个世纪50年代,毛泽东提出并阐述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科学命题和历史任务。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社会认识的深化。
一、毛泽东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贡献与局限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20世纪50年代大致有三种看法:一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矛盾,二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可以找到矛盾,三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充满着矛盾。毛泽东是持第三种看法的,他坚持用矛盾的观点考察与分析社会主义社会。1956年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之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显露。由于社会主义改造的急促完成,经济建设方面的急躁冒进,一些干部严重的官僚主义,我国城市的罢工、罢课、游行等事件也随之增多,农村则出现社员闹退社风潮,思想活跃的知识分子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出后,也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提出了尖锐的批评。面对这种新形势新情况,许多党员和干部缺乏思想准备,处于被动地位,并把尖锐批评和群众闹事一概视为阶级斗争,试图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加以压制。
这样,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日渐突出的人民内部矛盾,就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1957年1月,毛泽东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怎样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1]357从而把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突出而鲜明地提了出来。随后,1957年2月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对人民内部矛盾学说做了进一步的深入阐述。
第一,毛泽东提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他说:“在我们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1]364他强调处理两类矛盾时,应划清两种界线。解决敌我矛盾是分清敌我问题,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分清是非问题。当然敌我问题也是一种是非问题,但它是和人民内部矛盾性质完全不同的另一类是非问题。
第二,毛泽东提出了解决两类矛盾的基本方法。他说:“我们历来主张,在人民民主下面解决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1]317因为敌我矛盾是根本利益对立的对抗性矛盾,不能不采用专政的方法。而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的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加以解决。
第三,毛泽东提出两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他说:“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的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1]370因此,必须采取正确的方针和方法,防止人民内部矛盾向敌我矛盾转化,同时促进敌我矛盾向人民内部矛盾转化。
第四,毛泽东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在两类矛盾中,毛泽东的思考重心是人民内部矛盾。因此,他不仅提出怎样处理好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一门科学,而且特别强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总题目”。[1]459毛泽东的这一论述,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毛泽东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具体方法。例如,在经济工作上,采取“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法,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在科学文化上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法;在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上,采取“互相监督,长期共存”的方法,等等。
毛泽东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阐述,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贡献,但是从毛泽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学说本身看,也有其缺陷和历史局限性。
首先,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具有二重性。我们知道,这篇文章原是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稿。6月9日《人民日报》正式发表时,反右派斗争已全面开展,由于对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在讲话稿的整理过程中加进了强调阶级斗争很激烈,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等这些同原讲话精神不协调的论述。这样,发表后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本身就包含着矛盾:一方面明确指出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强调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发展文化,这是八大路线的继续和发展。另一方面,又着重强调“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这是长时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无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在这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1]389这又隐含着背离八大路线的“左”的因素。1957年10月,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完全改变了八大关于主要矛盾的提法,提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1]475
其次,毛泽东关于两类矛盾的一些具体论述,也有不准确、不完善之处。比如,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把赞成还是反对社会主义的政治态度作为划分敌我的根本标准,就是不确切的。如果以政治态度为划分依据,那就十分容易带来敌我区分上的随意性,反右的严重扩大化和十年“文革”的历史悲剧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同时,以对社会主义的政治态度作为划分敌我的标志,也为后来提出的“思想上政治上的阶级”准备了条件。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还把人民内部矛盾归结为是非问题,这也值得商榷。实际上,人民内部矛盾是十分复杂的,有管理问题、公平问题、工作作风问题、观念转变问题等等,而不都是简单的是非问题。1958年1月,毛泽东在杭州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内部矛盾有两类,一类是阶级斗争性质的,一类是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内部先进、落后性质的。这个提法也不够准确。不仅人民内部矛盾不应该具有阶级斗争性质,而且它们也不都是先进与落后的矛盾,例如,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矛盾,就很难说谁是先进的,谁是落后的。
再次,毛泽东关于“人民内部的阶级斗争”这一提法有失偏颇。毛泽东、刘少奇都曾使用过“人民内部的阶级斗争”这一提法,认为我国的阶级斗争,一部分是敌我矛盾,大量的表现是人民内部矛盾,从而把人民内部矛盾和阶级斗争紧紧连在一起。对“人民内部的阶级斗争”这个提法,我认为在逻辑上是混乱的,在实践中所产生的作用是有害的,应当否定。因为它很容易导致无限制地把阶级斗争扩大到人民内部矛盾中去,致使许多人民内部矛盾“经过‘人民内部的阶级斗争’这个中介而成了阶级与阶级之间的斗争,成了对抗性的敌我矛盾。”[2]这样的人民内部矛盾学说,充其量也就成了在阶级斗争扩大化大氛围中的“正确处理两类矛盾”理论。这一历史教训,应当好好总结与吸取。
二、毛泽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为什么没有在实践中真正落实
毛泽东提出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但是后来却犯了长期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并最终导致十年“文革”,理论与实践的反差十分巨大。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1、关于主要矛盾的判断失误并由此导致阶级斗争为纲,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没有在实践中真正落实的根本原因。
研究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论,有两点必须给予充分的注意:一是毛泽东对八大关于主要矛盾的提法不满意,固然与他关于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的提法,可能导致生产关系跑到生产力前面去了的错误结论,因而是不妥当的这一见解有关。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与他的认识视角有关,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要矛盾不应仅从人与自然、人与物的关系,即经济方面去寻找。更主要的是从社会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即政治方面去寻找。从政治方面考虑主要矛盾,是毛泽东的基本思路。
二是修改后于1957年6月公开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思路和两种判定:一方面是阶级斗争基本结束,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发展经济和文化;另一方面是阶级斗争还很激烈,要进行政治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在这两方面中,前一方面后来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后一方面却被不断扩大,发生了重大演化。由于上述矛盾,导致毛泽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把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二重化,即使在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是主要矛盾之后,毛泽东又说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技术革命上去。在1959年批判所谓“右倾机会主义”的时候,毛泽东也提出反右倾不要影响经济工作。当然,这种“双轨制”是不会长久的。从1962年提出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到1964年“四清”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再到1966年起持续十年的“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的文化大革命,阶级斗争终于成为压倒一切、统帅一切的纲,从而在“极左”的道路上,实现了主要矛盾与主要任务的一致。
2、忽视利益矛盾和利益分析,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没有在实践中真正落实的主要原因。
关于主要矛盾,毛泽东主要是从政治方面考虑的,而比较忽视经济方面。与此相关联,对于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也主要是从政治思想方面着眼的,而比较忽视物质利益方面。这固然与历史条件有关,但是毛泽东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重心是放在政治思想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上的,而对物质利益这个产生人民内部矛盾的最根本的原因研究不够,对不同利益集团的产生、形成及其相互之间的矛盾,以及矛盾的协调和解决也缺乏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岁月里,在高度集中和僵化的体制下,所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往往成了一句空话。许多人民内部矛盾事实上并不被承认,常常是被“压”了下来,“捂”了起来。例如:国家、企业和职工的矛盾,被“奉献精神”“解决”了;中央和地方的矛盾,被“局部服从全局”“化解”了;企业与企业、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矛盾被“发扬风格”“全国一盘棋”的要求淹没了;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矛盾,被“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封杀了,职工之间、农民之间的矛盾,被“阶级兄弟”的性质、称谓和“大锅饭”的分配机制冲淡了,如此等等。[3]而一旦稍微越轨,比如农民种自留地、房前屋后养鸡种菜的行为,就有可能被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被要求割“资本主义尾巴”。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虽然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但是没有也不可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
3、轻视民主法制建设,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没有在实践中真正落实的另一重要原因。
毛泽东是主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他提出的公式是团结———批评———团结,形式是和风细雨。但是,他主张的方法则可能导致急风暴雨的“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毛泽东对“四大”是很欣赏的,他说:“群众创造了一种革命形式,群众斗争的形式,就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
现在我们革命的内容找到了它很适合的形式。……抓住了这个形式,今后的事情好办得多了。大是大非也好,小是小非也好,革命的问题也好,建设的问题也好,都可以用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而且解决的比较快。”[1]46“7四大”作为反对官僚主义的工具,作为群众吐露不满的出气阀,会有一定作用,但“四大”决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建立一套民主程序和制约机制,健全法制,依法治国,要比“四大”重要得多,也困难得多。
三、逐步用“社会矛盾”的概念替代“人民内部矛盾”的表述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导致矛盾主体的阶级属性大大淡化,社会属性大大增强,原有的思维范式显得很不适应。因此在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当代反思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研讨中,我主张有必要用“社会矛盾”的概念来逐步替代“人民内部矛盾”的提法。关于这个问题,目前理论界大致有三种意见:一是坚持人民内部矛盾的原有提法。二是使用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的提法。三是主张用社会矛盾来表述。笔者赞成和主张第三种意见。这是因为:
第一,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政治性概念,社会矛盾则是一个学术性概念。第二,社会矛盾可以涵盖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而人民内部矛盾则无法涵盖社会矛盾的内容。第三,在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的提法还会使用,但从长远和趋势来看,“人民内部矛盾”的提法将逐步减少和渐渐淡出,而“社会矛盾”的表述将不断增多并成为常用语。第四,“人民内部矛盾”的提法的减少与淡出,并不意味着人民内部矛盾学说及其方法论功能的完全丧失,但是它确实需要面对新的形势,有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表述,新的发展,新的境界。
毛泽东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着眼点是阶级划分和阶级视角,即从阶级分析出发区分“人民”和“敌人”,从阶级视角出发把握“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然而,在当代中国,在社会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样化、社会结构多样化、分配方式多样化、价值取向多样化的情况下,矛盾主体的阶级属性大大淡化,社会属性大大增强,已很难简单地用“敌我”和“内部”来划分。虽然毛泽东关于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某些论述今天仍然有方法论的意义,但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我们的视角已经发生了转换,即从阶级性转向社会性,从两类矛盾转向社会矛盾。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从社会建设的角度着眼的。这是面对新世纪新挑战,解决当代中国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的新思考、新视角、新理念、新目标。维护社会公平,激发社会活力,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和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工作和紧迫课题。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新主题。
四、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和特点
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干群矛盾。这主要是指人民群众对官员腐败现象的强烈不满。近年来,反腐败工作虽然一直在抓,也制定了一些制度和规范,但效果并不能令人满意。腐败官员的级别越来越高,涉案数目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隐蔽,“窝案”“串案”比较普遍,腐败官员逃往国外躲避的现象屡见不鲜,所有这些都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警觉。
二是劳资矛盾。在我国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劳资关系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一方面,在许多地区劳资矛盾日益显化和增加,比如在珠江三角洲,特别是东莞和深圳,仅2004年,劳资冲突千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就有20多起。
主要原因是超时加班和工资过低。由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申诉渠道又不畅通,有些人就采用了破坏机器、消极怠工、聚众反抗的方式与资方对抗,甚至用极端的方式报复雇主。另一方面,现在我们还缺乏一个有效的劳资关系的协调机制,以至于要总理出面为农民工讨工钱。农民工问题的突出,使原来就长期存在的农村、农业、农民的“三农”问题,成为农村、农业、农民、农民工的“四农”问题。
三是贫富矛盾。据有关调查,目前我国20%的最高家庭收入和20%的最低家庭收入的差距是15倍左右,而发达国家是6~7倍。按社会警戒线理论,超过10倍就是贫富差距显象化。有专家认为,“现阶段我国贫富差距有逐步拉大的趋势,并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形成两极分化”。[4]从基尼系数来看,2004年我国已达到0.4的国际警戒线。
四是城乡矛盾。据统计,1985年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农民的1.86倍,1990年为2.2倍,1995年为2.71倍,2003年则扩大到3.24倍。如果考虑到城市居民享有的福利等因素,估计城乡收入实际差距为5~6倍。除了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随着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又出现了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即城市市民的生活空间和农民工的生存空间的分化。这种双重的二元结构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农民的收入、教育和生活质量问题,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等等。
五是区域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地区比中西部地区发展得快,地区差距拉大。从经济总量来看,东部地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不断提高,从1980年的50%提高到2003年的59%,中、西部地区则分别由30%和20%下降为24.5%和16.5%。从人均GDP看,东部地区人均GDP水平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幅度进一步提高,由1980年的高出34%,提高到2002年的53%。而中西部地区人均GDP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也进一步扩大,由1980年相当全国平均水平的88%和70%,下降为2002年的70%和59%。
那么,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矛盾有什么特点呢?我觉得以下几个方面必须注意:首先,从社会矛盾的产生看,具有结构性和利益性的特点,即它们基本上是由结构性矛盾和利益性矛盾引起。其次,从社会矛盾的表现看,往往具有群体性和突发性的特点,极端的情况下,还会具有攻击性,甚至暴力性。再次,从社会矛盾的发展过程来看,具有复杂性、反复性的特点,处理起来难度很大。最后,从社会矛盾的处理手段来看,具有综合性、整体性的特点,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相互配合和协同。
总括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和特点,笔者最为关注和担忧的是工农两大阶级的社会地位与弱势群体的问题,即在社会的急剧变迁中,工人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逐步弱化,其中的一些人,已经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从工人方面来看,由于国有企业改制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快速发展,使企业领导者、老板和工人界限分明,工人群众的政治地位岌岌可危,他们被“边缘化”,成为“局外人”。在高收入者的奢侈生活和优越感面前,这些人心里充满了失望、不满、烦躁和愤怒,有一种强烈的被剥夺感。一方面是“歧贫”,一方面是“仇富”,造成了社会离心力增大,社会动荡趋势加剧。从农民方面看,在近年来的所谓“圈地运动”中,我国已形成了4000万左右的失地农民,一些地方的土地被强行征用而又得不到合理补偿,从而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而无地、无业、无岗的流动农民,不仅生活没有保障,也影响社会稳定。总的看,在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结构中,作为两大基本阶级的工人和农民,“在经济上相对贫穷,政治上趋于边缘,文化上明显落后,整体社会地位下降,产生了相当强的失落感”。[5]如果这种情况不尽快得到明显改善,就会形成比较尖锐的社会矛盾,随着社会矛盾的累积,就会导致社会的分化,社会的分化和对立,又会形成社会冲突,以致于社会动荡和社会危机。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工人农民是我们党基本的依靠力量,如果工农两大阶级人心不稳,其社会地位不能有根本改观,我们党的宗旨、执政理念和执政能力,都会受到质疑和挑战,改革就会失去广泛的社会支持,我们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稳定与和谐。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代中国的新主题
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出发提出的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反映了国家政治生活主题的变化和党的执政理念的升华。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真正落到实处,必须有一个目标。经过半个世纪的实践,今天我们终于明确了这个目标,这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对国际国内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如何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以构建当代中国的和谐社会,我觉得,以下几个问题尤为重要。
一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要致力于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注重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从源头上减少矛盾。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从执政理念到执政方略,从执政体制到执政方式,从执政骨干到执政基础,从执政本领到执政素质,进行全面的加强和改进。群众利益无小事,诸如征地、拆迁、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都是关涉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决策时必须慎之又慎,努力使之科学化、民主化。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是检验我们各项工作的根本尺度和最高标准。要必须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下大力气解决就业、社会保障、基本的公共医疗和义务教育等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是维护社会公平,激发社会活力。公平与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它大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治方面的政治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经济方面的竞争机会平等、利用社会资源的权利平等、收入分配平等;三是道德方面的人格平等、人的生存权平等、人的发展权平等。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由于体制上的弊病和漏洞,见利忘义、坑蒙拐骗的现象大量出现。在政治、经济、伦理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公正现象屡见不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克服社会不公正现象的重大举措,也是处理现阶段社会矛盾的重要原则和方法。失去了公平和正义,就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甚至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只有广大群众都享有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的发展机会,才能真正激发社会活力,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一切创造活力充分激发出来,才能使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三是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改革的实质是对人们经济政治利益关系的调整。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呈现出了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差别扩大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表达公开化、利益冲突尖锐化的局面。面对利益矛盾冲突的新格局,必须十分注意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如何既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寻找各方面利益关系的结合点,始终关系党执政兴国的大局,万万不可粗心大意。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社会的转型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提高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紧迫课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为此,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认真研究社会心理。社会心理是人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以经验的形式对社会生活相对集中的反映。群体心理则是特定集团利益最直接、最外在、最真实的表现形式。社会生活的发展变迁,会引起群体心理的变化和波动,而这种波动又具有传播快、弥漫性强、覆盖面大、呈网络状扩散的特点,必须给以充分的注意。其次要具体研究突发事件的特点。比如:有的是历史问题伴随现实问题而凸现,要研究其激化性;有的是长期积累的矛盾倾刻之间而爆发,要研究其突发性;有的是合理要求通过违法行为而表现,或者合情而不合理,合理而不合法,要研究其模糊性、交叉性;有的是小问题久拖不决而演化成大问题,要研究其演进性、过程性;有的是一些老大难问题难以解决而反复出现,要研究其持续性、反复性;有的是合理与不合理交织,理性与非理性交织,处理起来难度很大,要注意其敏感性,把握解决的时机性;等等。再次要建立有效的社会利益协商和表达机制,使普通民众的诉求有畅通表达的机会和渠道。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政策调整应建立公开听证和民意调查制度,同时建立各级干部解决群众问题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最后,要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协商、调解等综合手段,坚持顾全大局的原则,疏导为主的原则,互相协商的原则,公平竞争的原则,合理分配的原则,瞻前顾后的原则,普遍受益的原则,改革成果与改革代价共同承受的原则,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把各方面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是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只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在社会事业和社会建设方面我们是欠了不少账的,以至于公共教育体系、公共卫生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体系、社会危机处理体系等都很不完善,社会事业的发展相对滞后。社会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大多与政府职能的失位、错位、越位有关,这就使政府职能的转变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实现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政府职能转型,以服务群众为主题,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才能为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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