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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查办罕见破坏选举案:700张"选票"只选一个人

作者:刘键 王军力 时间:2010-12-20
  近日,辽宁省灯塔市对一起破坏选举案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忠宽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石凤武和於成鹏,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而此案的主谋曹振万,目前仍然在逃。

  非法占用耕地,候选人资格被剥夺

  2007年11月的一天,辽宁省灯塔市人大代表的名单将公布,灯塔市土佳屯村的村民们看着一张张选票从票箱里“游”出来,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曹振万!怎么可能是他?!”选举结果让大家有些摸不着头脑。村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愿意相信眼前的事实——土佳屯村党支部书记曹振万全票当选人大代表。

  曹振万是土家屯村党支部书记,曾担任灯塔市第二届、第三届人大代表。这次选举他也是候选人之一。然而,2007年初发生的一件事,让曹振万失去了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

  原来,土佳屯村多名村民曾向有关部门反映:灯塔市烟台街道办事处土佳屯村村委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未批先征”的手段,非法占用村集体耕地76.8亩,用于新农村建设。

  此事一出,立即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7年5月,灯塔市纪委根据辽阳市国土资源局的初查报告作出决定:给予烟台街道办事处土佳屯村党支部书记曹振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振万也因此被取消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

  曾担任过两届人大代表,自己又是土佳屯村党支部书记,这次竟然连参选的机会都没有。曹振万越想越不甘心。于是,他找来当时的村委会委员陈宗财,对他许诺说:“我要是当选了人大代表,就让你当村委会副主任。”陈宗财自然心领神会,怎么说也是亲戚,曹振万要是当选了,自己肯定也八九不离十了。

  然而,曹、陈二人,一个是党支部书记,一个是村委会委员,有许多事不方便直接出面。他们决定选择一个能为自己办事的“代言人”。他们把目光锁定在刘忠宽(在本村颇有“办事能力”,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身上,让刘忠宽负责协调其中琐事。

暗中操控,伪造选票

  既然曹振万被取消了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那么,只要恢复其代表资格就可以了。刘忠宽觉得事情并不难办。他找来自己的死党,到镇政府、市政府甚至是市人大闹事,企图通过给上面施压,达到恢复曹振万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的目的。然而,得到的答复是:不管是不是候选人,只要通过选举,得到百姓认可,就能当选人大代表。

  “看来,只有‘选举’这条路可以走了。”曹振万很清楚,只要是从选票箱里出来的结果,就没人能说什么了。一场操控选举结果的阴谋,在曹、陈二人的脑海中形成。

  在曹振万的运作下,刘忠宽被任命为村选举委员会主任,曹对刘的所作所为听之任之。当他得知刘忠宽的儿子结婚急需用钱时,先后两次借给刘忠宽3万元人民币,刘忠宽对此感恩不尽。

  为了帮助曹振万实现连任的愿望,刘忠宽找来与自己私交甚好的本村村民石凤武、於成鹏做监票人,并承诺每天付给他们每人50元至100元的好处费。

  曹振万还不失时机、道貌岸然地要求选举委员会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挨门挨户征求意见,尤其是对他有意见的村民,更要走到。对于曹振万的“指示”,刘忠宽自然领会:先要堵住反对曹振万的村民的嘴,其他村民就好解决了。但是,还有一个难题,另外两名候选人,吴文霞和阚俊荣都深受村民爱戴,群众基础好,如果公选的话肯定能选上。若想要曹振万当选,就必须挤掉其中一个人。于是,刘忠宽一不做二不休,与石凤武、於成鹏一起,把选票上吴文霞和阚俊荣的名字全部划掉,换上曹振万的名字。

  就这样,按照刘忠宽的指示,石凤武、於成鹏二人抱着票箱开始到各个村民家中划票,尤其是先到明显反对曹振万的村民家去划票。之后,为掩人耳目,他们二人来到村内一临时住户张福来的家里,石凤武、於成鹏和张福来(另案处理)再用空白选票重新划票。

700张“选票”,竟然只选一个人

  “1张、2张、3张……699张、700张”,足足700张选票,全部划的是“曹振万”的名字。

  曹振万再次当选人大代表,而吴文霞和阚俊荣落选。村民们都觉得事有蹊跷,不相信这次选举的结果,匿名信如雪片般寄到市纪委。举报信反映曹振万、刘忠宽等人在选举过程中涉嫌犯罪,建议追究其责任。

  2009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刘忠宽、石凤武、於成鹏被抓捕归案,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0年8月30日,灯塔市检察院以破坏选举罪对犯罪嫌疑人刘忠宽、於成鹏、石凤武依法提起公诉。灯塔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忠宽、石凤武、於成鹏三人在选举人大代表过程中伪造选票,破坏了选举秩序,均构成破坏选举罪,近日,依法对三人作出有罪判决。

(刘键 王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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