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名称: | 村民自治与政治改革 | ||
成果外文名称: | 村民自治与政治改革 | ||
成果形式 | 学术论文 | 成果语种: | 汉语 |
成果所属单位: | 政治学研究所 | 学科分类: | 中国政治制度 |
第一作者: | 第一作者 | 其它作者: | |
关键词: | 村民自治;政治改革 | ||
成果内容提要: | 自一九八七年十一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至今已经十年了。从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各省、市、自治区所进行的第三届(部分省区是第四或第五层)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实践来看,村委会选举工作正逐步向规范化选举阶段转化:候选人产生的方式的改革,不仅保证了每一位选民享有提名权,而且用“预选”取代“协商”办法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时普遍设立秘密划票间;正式候选人要发表竞选演说;对于在外经商、打工等不能回村参加投票的选民实行“函投”(邮寄函件投票);福建省还取消了中心会场,设立投票站;并对计票方式进行改革,第一次投票以过半数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第二次投票以简单多数当选。这些改革,既增强了选举过程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又切实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就选举程序而言,完全符合国际通则。特别是候选人产生实行“海选”(广泛提名初步候选人)和“预选”,在全世界各国的基层选举中,也是最先进、最民主的方式。由此可见,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确实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 | ||
外文内容提要: | |||
出版/发表信息: | 《亚洲周刊》1997年3月3日 | ||
发表情况: | 公开发表 | 发表时间: | 1997/03/03 00:00:00 |
获奖情况: |
查看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