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名称: | 历史进步的道德基础─—康德论社会正义的原则 | ||
成果外文名称: | 历史进步的道德基础─—康德论社会正义的原则 | ||
成果形式 | 学术论文 | 成果语种: | 汉语 |
成果所属单位: | 政治学研究所 | 学科分类: | 政治学理论 |
第一作者: | 第一作者 | 其它作者: | |
关键词: | 道德基础;社会正义;康德 | ||
成果内容提要: | 在市场制度中,开明的自利通过自愿的交换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公共利益。这是亚当·斯密著名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但是,开明的自利并不是市场制度的唯一基础,市场制度的有效运作还需要一套健全的道德和法律的机制,来约束放肆的个人行为,保障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从而使自愿正当的交易成为可能。无疑,康德的哲学思想与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思想有很大的距离,他从来不把任何自利称为美德,但是他在开明的自利促进社会的发展上同亚当·斯密有着相同的见解,同时他又明确地意识地,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的法律原则和政治原则应当建立在普遍的道德原理的基础上,对后一个问题的论述由于同他本人的伦理学 有着密切的关系,因而非常有康德自己的特色。·康德论述的目的是想表明,只有在个人拥有最大可能的自由,同时这种自由又得到最为明确的界定的社会中,人的自由活动才能最大限度地推动文化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社会正义的原则就是确立个人合法自由的法律所应当遵循的最高原则,作为一种制度化的道德,它构成历史进步的道德基础。 | ||
外文内容提要: | |||
出版/发表信息: | 《哲学研究》,1997年第1期 | ||
发表情况: | 公开发表 | 发表时间: | 1997/01/01 00:00:00 |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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