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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论坛”学术研讨会于2014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
作者:王红艳    文章来源:  










2014年“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论坛”综述



王红艳



20141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室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首届“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知名院校的30多名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学者围绕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政治学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一、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与会学者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视角出发,就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了深入探讨。



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依法治国。有的学者主张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这一议题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中来思考。指出,其一,政党、国家与社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三个主体要素,政党担负领导功能,国家功能的充分发挥依赖依法治国,社会具有决定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党、国家和社会之间关系,可以理解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之间的关系。其二,尽管三个主体要素已经基本生成,但是各个要素的功能尚未获得充分发展与发挥,各个要素之间尚未完成内在有机化过程,这有赖于加快全面深化改革步伐。其三,法治是构建现代国家的基石,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将推动依法治国作为重点,认真抓好强化宪法权威、强化法治对政府的规范作用,在改革中贯彻法治精神、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果及时转化并上升为法治建设的内容,中国共产党不仅要善于把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合法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也要善于通过法律程序及时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其四,为了更好领导社会服务,为了更好地推动现代国家有效发展,处在领导法治国家建设阶段的中国共产党必须与时俱进地加强执政方式创新。有的学者认为,加强依法治国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意义重大,但是不能机械化理解“法治”的含义(比如说,“不授权的不做”,“不禁止即可做”等),不能片面地将“法治”推向至高无上地位,同时要也重视道德建设工作的意义与作用,贯彻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



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质问题。有的学者指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问题实质是调整与重塑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结构。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结构的合理调整与重塑具有根本性与基础性特点,是各方面关系调整与制度重塑的中轴与关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所应针对的也正是这一核心问题,也只有解决了这一核心问题,中国社会才能完成以权力主导的传统形态向以权利为基础的现代形态转变。从现代化的演进逻辑以及当前改革实际来看,尽管在公民权利的确认与维护方面进步明显,但是公民权利的相对贫困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于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因此必须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入手,重塑与调整包括党权与政权在内的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约束、规范公共权力,维护、保障公民权利,推动形成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良性互动的合理关系架构,使得公共权力既边界明确又运行有效,公民权利既普遍确认又切实落实。有的学者认为,一切政治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两个:一是秩序二是效率,国家治理的任务也是要解决好这两个问题。



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反腐败问题。有的学者指出,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应该形成科学反腐思路,实施“反邪扶正”双管齐下策略。除了抓好现在重点关注的腐败犯罪之外,还要抓好惩治严重腐败、整治“不正之风”以及防止“占小便宜”等三个“下位”层次的工作。还有学者指出,现行国内反腐研究多以亨廷顿等西方学者的理论为参照,很少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指导,仅仅关注管制权力而放纵了资本,积极倡议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高薪养廉的经验而忘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当中的“廉价政府”观念。有的学者重点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认为这些经验对于当前的反腐倡廉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些经验主要包括:居安思危,当腐败现象出现苗头时,果断反腐,并能做到坚持不懈;首长带头,大张旗鼓,严格督办,一抓到底,不走过场;讲策略,顾大局,维持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打掉官气,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艰苦朴素、为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培养良好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接受舆论监督,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



此外,有的学者还介绍了近年来国外(境外)学者关于中国共产党研究的进展概况,探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的作用以及角色变化。有的学者探讨了协商民主之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梳理了近年来学术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研究成果,指出了其中还存在基础理论研究有待加强、历史考察不够全面等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学者在分析哈贝马斯的国家建构理论基础上,阐释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加强文化认同建构等问题。还有的学者关注社会领域的治理问题,分析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重要特点与主要缺陷,探讨了社会治理改革方向和对策。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方法



与会学者就如何更好开展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科学研究展开了讨论。



准确把握中西方民主逻辑的差异是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基本前提。有的学者指出,中国和西方国家在追求民主的进程中,形成了两种不同风格、不同气质、不同类型的民主。中西方民主的不同首先是因为其所遵循的政治理论逻辑差异造成的,这种差异主要包括:首先,在国家理论方面,西方民主理论的基础是社会契约论,我国的民主理论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国家阶级学说;其次,西方民主追求的价值是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自由主义,我国民主追求的价值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再次,西方民主以理性人假设为政治行为尤其是选举行为的基础,我国民主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政治行为的基本原则;最后,西方民主是以财产私有制为基础,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些不同的理论逻辑决定了民主制度不同的命运。进入二十一世纪,西方民主劣势渐现而中国民主优势凸显。不管是劣势渐现还是优势凸显,除了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原因之外,还与其政治逻辑内在机理密不可分。



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并不过时、确有必要。有的学者分析了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的主要内容,澄清了一个问题即: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提出过“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阶级”的观点而提出过“阶级决定所有制”的观点,“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阶级”的观点始于列宁、成于斯大林。其次,分析了自改革开放初期到二十一世纪之前,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在学科研究中被边缘化甚至被彻底放弃的局面,探讨了导致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再次,呈现了二十一世纪以来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界等关于重返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的讨论;最后,提出了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研究的两点建议:一是有必要从克服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待阶级分析。阶级分化本身就是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和表现,要正确解释市场失灵,不能不借助于阶级分析方法;要克服市场失灵,也不能借助于以阶级分析为基础的阶级平衡政策以及阶级平衡法律;二是有必要从阶级对立全球化的角度来看待阶级分析方法与阶级斗争关系。伴随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中国已经深深地卷入全球阶级对立之中,成为了一个无产阶级化的国家,不但形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产业无产阶级,而且民族资产阶级也无产阶级化了。阶级对立的全球化危害极大,甚至有可能改变被压迫国家的性质发生,而导致中国无产阶级化的主要原因是党和国家片面主导和实行比较优势战略造成的。



有的学者认为,开展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首先是讨论阶级观念问题,其次是讨论阶级分析问题,最终是要联系现实,讨论阶级专政和阶级斗争问题。现实研究当中,必须实现理论分析与政策导向研究之间的适度分离,以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策上的灵活。还有的学者再次强调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必须实现阶级性与科学性的统一、革命性与建设性的统一以及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并尝试指出了实现“三个统一”可能面临的问题。



三、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



与会学者就意识形态安全、“宪政”、“普世价值”等当前几个热点领域,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进行了审视和批评。



认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着严峻挑战。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义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为反动的、腐朽的意识形态的存在提供了空间;改革开放进程中的负面影响,造成精神文明建设的软弱状态;阶级斗争的客观存在,致使意识形态领域谁战胜谁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西方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战略威胁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安全;多元社会思潮的滋长威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最根本的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同时,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民的自觉言行;党员干部应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中率先垂范。



认为必须警惕“社会主义宪政”这一提法。这是由于:其一,“宪政”问题提出的背后,实质上是一些人为了反对、消解并取代“人民民主专政”;其二,“社会主义宪政”并不能真正融入“人民民主政治”;其三,接受“社会主义宪政”必然导致全面否定“人民民主专政”。在厘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宪政”的分析和毛泽东关于“宪政”的定义基础上,他进而指出,脱离人民民主专政搞“社会主义宪政”缺乏历史依据,脱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搞“社会主义宪政”也无现实必要。总之,“社会主义宪政”提法本身带有许多同中国现行政治制度和政治改革目标与要求不相适应甚至不一致的地方,不能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或顶层设计的核心概念。与此相关,必须坚定不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提法,同时,必须坚定不移发展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所有制度引进都不能突破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之框架。



科学认识“普世价值”问题。认为全面、深刻理解这一问题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价值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在阶级社会价值是有阶级性的,根本不存在普遍适用、永恒存在的“普世价值”。其次,价值是反映主客体关系的统一体,不与价值主体发生联系的存在只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不是一种价值,不能把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当成“普世价值”存在的依据。第三,要把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区分开来,不能将某些客观认识当作价值认识。第四,否定“普世价值”并不否定价值共识的存在,但是所有的价值共识都不会是“普世”的。第五,不要把客观事物中的共性或一般性当作价值观念的“普世性”。最后,“普世”原是一个宗教概念,但被引入政治领域后即被西方主流意识形态和统治集团赋予了特殊含义,因此必须警惕“普世价值”背后的陷阱。



此外,一些学者还交流了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体会和成果。有的学者梳理了邓小平关于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发展脉络,探讨这一思想对于保持我国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重要启示。有的学者梳理了列宁文化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与核心特征,阐释了其对中国共产党文化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启示。还有的学者考察了“专政”概念的来龙去脉,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特征不是民主而是“无产阶级专政”,探讨了中国共产党应该如何区别对待不同类型“资本家”等重要问题。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北京100028



 



 



 









(2014-12-11 10:35:00 点击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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