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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王伟光    文章来源: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1年3月24日 王伟光





  同志们:

  今天,院党组召开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任务。受陈奎元同志委托,我代表院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2010年,根据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我院不断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六项工作格局”,务实推进“优良学风建设行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示范行动”和“管理决策规范行动”等 “三大预防行动”,开创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落实中央“三个定位”要求、实施“三大强院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政治纪律建设成效突出

  一年来,我院马克思主义阵地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中央《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和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了以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主题的政治纪律教育,举办了所局主要领导干部专题辅导报告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人事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持续举办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培训班和青年学者学习马克思主义基础知识系列讲座。马研院、网络中心等单位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网络传播阵地。《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社会科学》等31份学术报刊设立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专版专栏。宗教所、新闻所、边疆中心、当代中国所、社科出版社、文献出版社等13个单位组建了15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室和编辑部,文学所、外文所、欧洲所等新成立了5个非实体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全院把维护政治纪律贯穿于科研、管理及各项工作中,加强对各类学术平台的规范管理和纪律考核,严把科研项目、学术会议、国情调研的政治标准,逐步实现了制度系统化、教育岗位化和检查经常化。我院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刊采编工作政治纪律的规定》、《涉外交流活动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和《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对院属35个单位计算机进行了涉密载体清理情况检查和网络安全检查,报刊采编、涉外交流、网络信息等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共消除政治纪律隐患问题5起。院内管理的报刊、出版、馆网、课堂、社团以及学术会议等各类学术平台,连续五年保持了政治违纪案件 “零发生”。

  针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种复杂情况和思想文化工作中的各种困难挑战,院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并及时应对境内外重大敏感政治事件,重点做好有关人员的教育劝阻工作,对个别政治违纪人员及时作出稳妥处理,维护了全院积极稳定的政治局面。

  (二)实施优良学风建设行动,学术环境不断优化

  优良学风是落实好中央对我院“三个定位”要求的重要保证。在实施预防腐败“三大行动”中,党组把“优良学风建设行动”置于首位,召开了全院学风建设工作会议,交流了经验,提出了完善优良学风建设机制制度十个方面的要求。党组成员在开展工作调研中,听取了34个研究所学风建设情况的汇报,推动学风建设取得实效。

  为引导科研工作者把学术道德内化为行为准则,我院首次举行了学术道德宣誓大会,新入院的520多名青年人员参加,增强了维护最高学术殿堂荣誉的责任感。举办“所长谈治学”、“名家谈治学”活动,强化了优良学风的“传帮带”,在科研人员中积极倡导了淡泊名利、廉洁严谨的学术操守和学术品格。院属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风建设行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扎实开展国情调研活动,了解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对策建议。语言所、历史所、社会学所、考古所开展了吕叔湘、杨向奎、费孝通、夏鼐等学术大家纪念活动,传扬老一辈求真务实、严谨治学的优良传统。农发所、人口所、拉美所、西亚非所等许多单位举办了学术讲座、学术沙龙、名家论坛、读书心得交流会,介绍评析学科前沿问题,开展学术争鸣讨论,营造了健康活跃的学术氛围。

  我院出台了《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实施办法》,研究起草了《科研人员学术道德自律准则》和《期刊图书编辑人员行为自律规范》,督促科研和编辑人员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在学部委员增选、职称评聘、课题评审和成果评奖过程中,明确对学术不端行为“一票否决”,对反映学风问题的9件信访举报进行了核实处理。哲学所、民族所、工经所、数技经所、法学所、国际法所、日本所、美国所、世经政所、经济所、近代史所、社科杂志社、研究生院等34个单位制定了加强学风建设的务实措施,有些单位引进了软件系统,专门对刊发稿件和毕业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有些单位为减少“拼盘”和“碎片化”研究,专门针对研究人员制定了个人学术发展规划;院内多数学术刊物实行了同行匿名审稿制度,建立了作者信誉档案;有些研究所制定了专门约束评委行为的规定;有些单位在课题立项结项中实行“严进严出”,建立了国情考察全所大会报告制度。

  一年来,“优良学风建设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年底我院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学风状况整体好评率为63.5%,80%以上的专家学者认为,我院防范抄袭剽窃、不遵守学术规范的治理成效最为明显。

  (三)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示范行动,教育成效明显

  院党组带头贯彻中央颁布的廉政法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如实报告了在用车、住房、出国(境)、兼职、休假、配偶子女就业(留学)、收受礼品等方面的情况,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发挥廉洁示范作用。各单位召开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要求,在科研管理、资源配置、干部选任、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对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进行自我审视。在去年研究员分级、课题经费分配、优秀学术成果评奖、出国(境)进修交流中,一些领导干部主动把荣誉和利益让给他人,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

  继续开展“看身边勤政廉政事、学身边廉洁敬业人”示范教育活动,院报院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了科研、管理、服务岗位近40位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化了岗位廉洁教育。通过电子信息屏幕、廉政短信平台,持续开展了廉政宣传。全院3240名干部学者学习了《法规纪律应知应记》。举办“以案讲规讲纪”专题培训,130余名财务、基建岗位的管理人员规范办事意识得到提高。院党校将反腐倡廉理论政策纳入教学必修内容。各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125人次。政治学所、世历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城环所、民文所、地方志开展了“学习先进、抵制腐败”的教育活动,图书馆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了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展览。

  (四)推进管理决策规范行动,制度建设得到加强

  推进“管理决策规范行动”,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为“管理强院”战略提供了重要保障。

  以提高管理干部办文办会办事的“三办能力”为重点,全院规范了重要会议报批、内部请示事项答复、公文格式、文件收发和工作督办程序。严格实行管理部门电子考勤、所局级现职领导干部离京、出国(境)事项的审批备案和请销假制度,初步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问卷调查显示,80%以上的干部职工对院机关改进会议文件过多、公文办理缺乏应有程序、工作漂浮形式主义的成效表示满意。

  积极推进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信息通报和信息公开机制日趋完善。通过院报、院网、宣传栏、电子信息屏、电子邮件群发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工作日报、院内通报等多种载体,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及各类重要信息,提高了干部学者对重大事务的知情度、参与度和监督积极性。

  全院把促进制度落实作为“管理决策规范行动”的主要抓手。一是党组成员带头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分解任务,分别带队重点检查了9个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对30个单位责任制检查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作出批示。二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行贿受贿行为的专项整治,对新提拔任职的141名处室级干部进行了测评,反馈或澄清了拟提任干部的有关问题;三是集中开展了“学术名刊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和院属单位信息化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学术社团进行了分类清理整顿;四是开展了规范津补贴“六条禁令”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37个单位的津补贴收入来源、项目、标准进行了规范;五是重点开展了103个学术社团和18个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清理“小金库”54个,纠正违规资金1141万元。对学者和干部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全院公款私存、发票不合规等问题的改进率为95%,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五)发挥监督惩治功能,廉政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我院反腐倡廉监督机制日趋完善,惩治功能继续强化,廉政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学者干部普遍认为,我院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审计监督、对“三重一大”专项监督成效明显、作用突出。

  院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行“三谈两述”制度,与39名新任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并首次进行了“廉洁从政法律法规知识测试”,81.9%的谈话对象认为廉政谈话入脑入心、作用很大。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纪和民主评议制度,全院1239名处以上干部和研究室(编辑部)主任公开述纪并接受了民主评议,91.8%的学者干部认为监督效果明显。科研、财务、人事管理监督联席会议更加有效,“两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两委员”(政协委员、学部委员)积极参与监督评议,在课题立结项、成果评奖、职称评定、期刊评审、干部任用、学部委员增选中发挥了监督作用。

  坚持深化审计监督和专项监督,对人文公司、研究生院、服务中心、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等9个单位开展了专项审计,对4名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产总额4.52亿元,发现违规资金2449.95万元。按照中央有关部门部署,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进行了全面摸底,对我院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立项、在建、竣工的7个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排查,对19个基建工程修缮项目招投标实施全程监督,及时制止了1起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全院工程建设管理缺乏制度、工程监理不力问题得到明显改进。

  信访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继续增强。截止2010年底,共受理群众信访80件,已调查了结78件。其中实名举报37件,涉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内容。对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研究员分级、年终考核等问题的举报,院所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核实。院纪检监察机关与4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信访函询,对2起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加大协调力度,推动案件执行取得重要进展,对1起涉及公共资金非法转移事件进行积极处置,保证了资金安全。2010年,全院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开除党籍1人,因挪用公款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因计算机泄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辞退1人,审理办结恢复党员权利1人,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

  (六)廉政研究成果质量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持续增强

  我院承担着为党和国家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的重要职责。去年全院共立项廉政研究课题39项,社会学所、政治学所、法学所、财贸所、金融所、俄欧亚所、亚太所、马研院等21个单位10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了国情调研和专题研究。认真完成中央纪委等交办的重大课题研究任务,向中央及有关部门报送了“全国惩防体系建设检查问卷分析”、“中外预防和打击腐败措施比较研究”、“干部队伍状况与党的执政安全研究”、“当前我国反腐败形势分析”、“科技反腐的战略价值”等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报告,部分成果得到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或被中央纪委内部期刊登载。

  一年来,中央纪委驻院纪检组、院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具有我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注重政治方向,注重源头预防,注重发挥保障功能,谋划科学,执行有力,为服务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大局、为建设我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谨代表院党组和奎元同志,向纪检监察组织和专兼职纪检干部,尤其向中央纪委驻院纪检组的同志们表示敬意和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干部学者政治观念淡薄,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意识不强;一些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意识,全年没有承担任何一项反腐倡廉任务;对于我院目前需要治理的不良学风,80%的学者干部认为主要是学术成果重数量轻质量、科研低水平重复和治学浮躁急功近利等问题;超过2/3的学者干部认为,一些领导干部兼职过多,不能集中精力治所;超过半数的学者干部认为,所在单位仍存在购买药品折扣款不入账、期刊杂志发行收入不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少数单位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仍存在制度漏洞,违纪违规隐患没有完全消除;超过六成的学者干部主张,重点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职称评定权和经费使用权的监督。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

  2011年我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中,继续完善惩防体系“六项工作格局”,深入推进预防腐败“三大行动”,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建设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

  落实中央“三个定位”要求,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热点问题叠加,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多元多样多变,西方针对我国的思想渗透、西化分化的攻势有增无减,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十分严峻,各种政治力量都试图发出声音,加上互联网、手机等广泛便捷的传播,凝聚思想力量的任务极其繁重而艰巨。

  要增强坚守马克思主义阵地的意识和能力。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和研究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宣传部《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和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举办好所局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培训班、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讲座,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科研和管理工作。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开展中共党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干部学者充分认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积极应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政治制度、民主、自由、人权等问题的炒作攻击,以科学理论掌握舆论的主导权。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学者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行为。

  要对科研活动进行有效的政治管理。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严把政治纪律关,切实管好报纸、期刊、出版物、网络、论坛、课堂、研讨会、报告会等阵地,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和空间。在课题立项、成果评奖、职称评定、人才遴选时,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要分析政治违纪行为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创造维护政治纪律的新经验。密切关注并及时掌握重要时期个别人出现的政治违纪苗头,及时做好教育转化和引导工作。

  要运用我院近年来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典型案件继续开展警示教育。以“我院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中的责任”为主题开展集中讨论,并加大制度检查和完善力度,促进干部学者严守外事和保密纪律。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分级保护、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和监管机制,预防失密泄密事故的发生。

  (二)推进制度创新与规范,保障创新工程顺利启动

  今年启动创新工程,将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学风作风建设、干部廉洁自律等要求融入创新工程体制机制创新及其管理办法之中,加强对试点单位和项目的监督检查。

  要制定创新工程《科研项目设计标准与成果评价办法》,创新立项评审、阶段检查和结项鉴定等管理工作,对科研项目的质量进行全程科学评价。对《“学术名刊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完善出版集团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健全干部任命、业绩考核、薪酬奖惩配套制度。建立信息化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体系和图书馆名馆评估标准。

  要制定创新工程《岗位管理与考核办法》。将岗位聘任制与项目合同制相结合,实行科研人员竞争性进入和不适应退出制度,对未签订长期聘用合同人员和新入院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定以成果质量为核心的团队和个人绩效综合考核办法,完善创新岗位和成果绩效分配机制。出台《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研究所党委书记岗位职责目标考核办法》。

  要制定创新工程《资源配置与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形成科学有效、使用合规的经费管理制度。落实《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若干规定》,将谋求合理利益与规范监管统一起来。在二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改革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固定资产动态监管平台。

  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逐步推行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票决制。实行重大决策报告制、公示制、质询制和决策后评价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深化优良学风建设行动,加大组织管理力度

  要完善学风建设的教育、监督和惩戒机制。院报、院网、《社科党建》和有关学术期刊要继续办好学风建设专栏,报道学风建设动态,宣传优良学风典型。继续组织新入院人员举行学术道德宣誓。实施《科研人员学术道德自律准则》和《编辑人员职业行为规范》,把学风情况作为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学科、重要传播平台的考核内容。加强对学风的民主评议,重视其结果的运用。执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建立不良学风记录。组建院所学术道德委员会,受理不良学风举报投诉。充分发挥院所两级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实施“书记所长抓学风”专项管理,把优良学风建设与科研管理一道作为研究所建设的主要任务,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采取务实举措,着力解决重数量轻质量、急功近利等学风浮躁问题。建立优良学风“传帮带”机制,对新入所人员进行所规、所史教育。安排科研人员参与社会实践和国情调研,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利用学术沙龙、讲座、论坛、读书班等平台,经常开展学术交流,倡导积极健康的学术批评。对书记所长抓学风专项管理进行检查考核。

  (四)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示范行动,强化实际效果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遵守党规党纪。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观点,带着感情倾听并解决广大学者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努力维护好群众利益。

  要深入学习践行《廉政准则》,在课题立项、成果评奖、职称评定、干部选任、评先选优等方面带头规范用权行为,在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利益荣誉、社会交往、生活作风等方面发挥廉洁示范作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全院要继续开展法规纪律“应知应记”教育,深入开展“看身边勤政廉政事、学身边廉洁敬业人”示范教育活动。组织干部学者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展览。扩大局级干部廉政考试范围,并向处级干部延伸。举办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廉政教育,充实“中国社会科学网”廉政建设内容。在研究生院思想政治课程中设置廉洁教育内容,推进廉洁教育进课堂。

  (五)全面实行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强化监督工作

  全面推进院务公开,依托院网“院务公开专栏”、电子邮件群发系统加强电子院务建设,凡事关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公开,为干部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创造条件。出台《党务公开办法》,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把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

  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干部的管理。务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纪和民主评议。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职称评审和选拔任用干部进行全程监督。

  严格执行《基建工程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基建和修缮工程年度报备制度,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合同执行的监管。实施《院修缮项目管理办法》,落实立项审批、预算调整、验收审计等规定。各单位实施基建和维修工程,须全程请纪检监察组织参与监督。完善院基建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廉政准入制度,对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一律取消资格。加强对拆迁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做好对院改革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坚持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挥院结算中心对各级账户的实时监控功能,扩大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试点,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六)保持信访和案件核查力度,发挥惩治的治本功能

  拓宽信访渠道,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健全职责明确、归口管理、协调合作、分级承办的信访处理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的梳理分析,总结原因和规律,积极化解信访反映出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培训,提高所局纪检监察组织核处信访的能力。提倡实名举报,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同时对错告的问题予以澄清,对诬告的进行批评处理。

  重点查办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和基建维修工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掌握关键资源人员以及我院主管的社团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阻挠办案的严肃处理。通过查办案件查找管理漏洞,对疏于管理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

  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核查信访和案件的协调机制,提高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处理信访和查办案件的能力。与司法和执法机关加强协调沟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七)深化廉政研究,为反腐倡廉决策与实践服务

  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用“三个并存”高度概括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即“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对于深化反腐倡廉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认真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反腐倡廉的系统论述,总结我党成立90年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历史经验,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效测评、干部队伍状况与执政安全研究、我国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效研究、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反腐败分析,认真开展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对策研究,加强对“创新工程”合规性保障问题的研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廉政研究工作,在课题立项、成果评奖、职称评聘、国际交流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更多学者结合各自优势参与廉政研究。创新廉政研究组织方式和研究方法,完善廉政研究激励机制,把优秀决策信息作为学者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进廉政研究学科化,用力培养廉政研究专门人才,壮大骨干队伍。扩大廉政研究成果的应用平台,提高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的学术影响力。与地方纪委建立常态合作机制,加强与国外反腐败机构的学术交流。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2010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是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陈奎元同志郑重承诺作为党组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负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院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要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干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总体安排,与科研和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落实责任。研究室和编辑部主任要突出抓好政治纪律和学风建设。院职能部门要把反腐倡廉任务与管理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抓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组织协调,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各级领导干部要创造性地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任务。院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既有共性也有特性。领导干部要找准中央和院党组反腐倡廉部署与本单位实际的结合点,拿出针对性、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具体举措,把中央和党组的部署创造性地落实到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在“六项工作格局”中,突出维护政治纪律、学风建设、廉政研究等特色工作,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工作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院属各单位要在查找风险点上下工夫。要重点排查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三重一大”决策风险,排查课题立项、成果评奖、职称评审运行风险,排查个人不廉洁风险,排查人财物和基建工程管理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把在实践中形成的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可操作性的机制和制度。

  全院要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奖惩机制。要制定考核检查办法,把维护政治纪律、学风建设、决策管理、干部廉洁自律等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大责任激励和责任追究力度。责任制检查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与人员奖惩晋升和绩效收入相挂钩。单位评先评优及个人晋升和荣誉,凡出现政治违纪、学术不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因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责任而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沟通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降职、党政纪处分,并实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同志们,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凝聚人心,为确保创新工程开好局、起好步,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出新贡献!(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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