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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中国不对世界构成威胁的根本保证
作者:陈学明    文章来源:  
[摘要]:社会主义按其本质来说是一种确保社会公正与平等的社会制度,而中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制度,即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是一个以消除两极分化,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正为价值目标的社会,人们不用担心在这里会出现严重的社会动乱,更不必担心中国会对世界构成威胁。



在西方世界历来有所谓“黄祸”的说法,这指的是如果中国一旦因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而导致社会动乱,那这种动乱必然会殃及整个世界,大批的中国难民会像“祸水”一样向世界各地趟去。这样,中国发展起来以后究竟是否会对世界构成威胁,最终得看中国是否能保持社会稳定。一个国家是否保持稳定,完全取决于这一社会是否能把发展生产力带来的利益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如果这一国家虽然经济发展了,可与此同时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社会严重不公正与不平等,那么这一国家就深深地埋上了动乱的种子,受剥削者起来反抗是早晚的事,而这种反抗所带来的不安定因素往往会越出国界,外国人也完全有理由对此表示深深地担忧。这样说来,中国发展起来以后是否会对世界构成威胁,将与中国能否保持社会的公正与平等,能否引导人们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能否逐步地限制和消灭剥削直接相关。恩格斯当年评述俄罗斯的对外关系时就把这种关系与其国内冲突状况联系在一起进行思考,认为国内矛盾越是尖锐,对外的威胁就越大。恩格斯这样说道:“现在俄国统治阶级和被奴役的农民阶级之间的斗争正如火如荼,它正在动摇俄国对外政策的整个体系。这个体系只有当俄国内部在政治上还没有发展以前,才可能存在。但是这个时代已经过去了。由政府与贵族共同大力促成的农业和工业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使现存的社会关系不能再继续下去的程度。这种社会关系的废除一方面是必要的,而另一方面,不经过暴力变革又是不可能的。随着从彼得大帝到尼古拉一世的俄国的毁灭,它的对外政策也将遭到毁灭。”[1](PP679-680〉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实施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这就不能回避这样一个问题:中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及这一制度所体现的价值观念是否能保证中国社会的公正与平等,是否能保证中国人走的是共同富裕的道路,是否能保证中国会逐步地限制和消灭剥削。倘若不能做出这样的保证,中国即使经济发展起来了,也不能保证中国不会给世界带来麻烦。但如果能提供这样的保证,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向世人宣告,社会主义的中国绝不可能成为世界的“黄祸”。



这就必须说清楚这样两个问题:其一,社会主义按其本质是不是一种确保社会公正与平等的社会制度;其二,如果社会主义是这样一种制度,那么中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就是这样一种制度。

下面我们就先研究第一个作为前提性的问题,这一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本来是十分清楚的,但由于各种原因却变得异常混乱。

波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沙夫在马克思主义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占统治地位时,因向执政党官方所坚持的马克思主义提出了质疑,从而被当作“持不同政见者”受到了种种批判和打击,在共产党失去执政地位后,当一些原先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纷纷倒戈站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对立面之时,他却一再宣布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并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进行了更加深人的研究,其中一个最有价值的成果就是对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研究。

如果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搞不清楚,那么“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否真的是社会主义国家这一点就会引起争议。沙夫指出,当今的右派都认定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是货真价实的社会主义,从而认为“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出现的问题是社会主义本身出现的问题,“在他们看来,这些国家中所出现的变形正是人们从对社会主义的期待中所得到的惟一结果”。而在左派中却有一部分人对“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否真的是社会主义国家产生疑虑,“他们对这些国家存在的政治畸形感到困惑迷茫,因为它与这部分左派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主义格格不入”。沙夫批评这部分左派说,“一部分左派要同目前社会主义所建立的社会在实践中划清界限,无视几十年来全世界一直将其视为社会主义国家和它们一直以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方式存在这一现实,而采取了不承认其社会主义性质的做法,这种简单化的做法是幼稚的,甚至是政治性错误”[2](PP79-80)。

沙夫就如何看待“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明确表态说:“如果用马克思所主张的社会经济结构(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的基本定义来衡量,那么从这个角度上说上述国家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但其现存的上层建筑却同公认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理想相矛盾冲突。我认为,正是这一矛盾给了社会主义拥护者以重要启示,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革命和消灭由资本家所构成的阶级并不是建设具有自由、平等和博爱这些特征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充分条件,在一定的环境下,在生产资料国有化的基础上甚至会出现一个具有共产一法西斯主义结构的社会。”[2](p79)在沙夫看来,如果用马克思所主张的,即是否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标准来衡量,那不能否定“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但实际情况是,由于这些国家现存的上层建筑与公认的社会主义理想相矛盾,从而使这些国家又失去了社会主义性质。他的结论是: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从沙夫上述这些言论来看,他似乎并没有否定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但他讲了上述这一些以后却马上笔锋一转,又谈起社会主义的多义性来了。他说:“决不要轻易下结论(包括根据马克思的以现存所有制关系对社会结构进行分类的方法下结论),而应当对社会的整个基础进行仔细分析,以确定其社会政治制度的社会主义与非社会主义性质。社会的构成不仅包括(马克思所说的)经济基础,而且包括一定的上层建筑。但是,当我们进行研究时就会发现,‘社会主义’这个术语和概念又碰到了那些老问题:社会主义的一些概念被许多的,甚至是矛盾的概念所代替,以至无法确定哪一种概念更为准确。社会主义概念的真实涵义应当根据各种极为复杂的情况和条件加以确定。……鉴于这种情况,就应当承认(作为制度的)各种社会主义概念的现实性,用以说明各种自称为‘社会主义’、有时甚至是朝相反方向运行的政治运动的多样性”[2](P80)。沙夫要求人们认可社会主义概念的多义性。基于这一点,他又反对在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各个派别之间为确立自己的正统地位而进行自相残杀,他强调,这种火拼只能对社会主义的敌人有好处。

为了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概念的多义性的客观存在,沙夫列举了社会主义运动中出现的诸多争论,他认为这些争论的双方谁是代表了真正的社会主义“没有现实的答案”,这是“地地道道的‘空白领域’”,“知情者对此十分清楚”。他所列举的争论是:国家社会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作为行使权力的工具的国家和劳动者强制机构将逐渐消亡。同时他们指出,国家还具有管理物质和文化财富的职能)与无国家的社会主义(如巴枯宁的克鲁泡特金及其拥护者和继承人的无政府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这是当代社会党人和社会民主党人借助于恩格斯的权威和他对议会制度及其作用的看法提出的主张)与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这是列宁的主张,他出色地运用了马克思的有关思想。但是这些思想被布尔什维克进一步加以解释并被共产国际运用于各个不同的国家);官僚社会主义(这是对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实践经验的总结)与人民自治社会主义(主要指南斯拉夫脱离共产国际之后实行的社会主义,它得到了以第四国际托洛茨基主义运动为首的许多反对斯大林主义的人的赞同);计划经济社会主义与“市场”社会主义(但对于什么是“市场”社会主义,其中包括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一复杂问题的看法不尽相同);一党专制社会主义与多元社会主义(在两派之间的争论是民主社会主义与专制社会主义之间的争论的一部分)。[2](P81)

在社会主义运动中出现了如此众多的派别,那么在它们之间难道丝毫没有共同点吗?如果没有任何共同点,那又怎能把它们统称为社会主义运动呢?也就是说,又怎能在社会主义的旗帜下把其拥护者统一起来呢?沙夫对社会主义含义的论述的一个特点是他不仅论证了社会主义的多义性,而且又强调了社会主义的共同特征,而正是后者,是他对社会主义含义的全部论述中最有价值之处。他说:“怎样才能在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将其拥护者统一起来?尽管他们之间存在着相当深刻的分歧,他们以各自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和解释作为自己的信念的出发点,但回答显然是肯定的。根据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来看,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因为存在着一个有利因素,即他们都坚信,消灭人剥削人的一切形式是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主要目标。其余一切,包括‘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都从属于这一基本原则,是对它的说明和补充。”[2](p82)沙夫在这里提出,把社会主义的目标定为消灭人剥削人的一切形式是所有社会主义流派的共同点。正是在这一共同点的基础上,他们统一起来了。

他说道:“承认消灭人剥削人这一原则的人是否就能表明他是社会主义者呢?只要我们稍加思考,就会发现这一原则的概括性和深刻性,它完全能够成为社会主义者统一的基础。”[2](p82〕他认为,他的这一观点受的是弗拉基斯拉夫·哥穆尔卡的启发,而哥穆尔卡在斯大林时代的单人囚室中形成了这一看法。不管沙夫的观点究竟受的是谁的启发,有一点必须肯定,沙夫最后还是认为各种社会主义者之间存在着一致性,即认为社会主义有着普遍性的、规范的定义,这就是把消灭一切形式的人剥削人作为自己的目标。



沙夫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理解为“消灭一切形式的人剥削人”是正确的。建立一个没有人剥削人的社会,也就是建立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个共同富裕的社会。而这完全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原先对社会主义的设想。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特征的预测十分慎重,而且其见解也在不断发展,但他们对共同富裕这一点则是从来没有动摇过。他们曾讲过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3](p693〕,但与此同时,他们又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在某种意义上说,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正如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一样。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就指出:在新社会制度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

建立一个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以人类解放为己任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基本立场,也是一切有识之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个强烈愿望。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和实际生活中所理解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正是一种没有剥削、公正和平等、共同富裕的社会。表述人民群众这一愿望的不仅有马克思、恩格斯和沙夫这样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而且许多学者也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这一心声。例如,英国学者阿利克·诺夫认为,社会主义是“大多数公民对其生活和工作有相当程度的控制,富有者不能享有过分的权力”。捷克学者奥塔·锡克认为,“社会主义意味着通过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代替私有制,从而走向共同富裕”。美国经济学家约翰·罗默认为:社会主义“保证积累起来的利润能按比例平等地分配。”[4](PP4-6〉

社会主义的这种公正与平等、共同富裕的价值观念和内在本质与资本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事实证明,资本主义能带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能不断促进效率的提高,但资本主义从根本上说不能解决公正、平等、共同富裕的问题,而且它的高效率往往是以损害乃至牺牲公平为代价的。实际上,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缺陷在于缺乏公正性这一点,不要说无产阶级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就是空想社会主义者也早已看得一清二楚。傅立叶就曾指出:“在文明制度的立法中看不到这种公正的影子,随着产业的发展,文明制度的立法只会增加人民的贫困。”[5](p232)在社会主义理论家看来,信奉市场至上的资本主义满足的只是个人的利益,它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不平等,导致社会出现分化甚至是分裂。确实,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根本前提就是在所有制问题上的不平等,资本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正是建立在这个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资本主义在当代虽然飞速地发展,但这一前提并没有消失。资产阶级尽管反复宣传其平等观,但这一平等观实际上是以不平等为平等,是统治阶级的平等观。公平竞争历来就是一种极其虚假的平等,出身、财产、受教育程度等种种因素的限制,使得广大人民群众不可能与垄断巨头取得平等地位。

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不是靠公平,而是靠效率支撑的。问题在于,靠提高效率支撑的资本主义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延缓寿命,而并不能从根本上克服其基本矛盾。资本主义制度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既要效率又要公平,它只能靠牺牲后者来确保前者。萨缪尔森在谈到自己的社会时不得不承认,“平等和效率之间的冲突是我们最大的社会经济选择,它使人们在众多方面遇到了麻烦。我们无法既得到市场效率的蛋糕又公平地分享它”[6](P124)。人们看到,资产阶级统治下所创造的巨额财富,以及畸高的劳动生产率,使经济效率与公平之间产生了强烈的反差。资本主义世界的生产社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而与此同时财富的占有方式却远远落后于生产的社会化,这就必然带来双重结果:一方面经济效率畸高,另一方面公平度畸低。两者之间的反差正在走向极限,畸高的效率终究要被畸低的公平所吞没与不容。严重的两极分化必然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动乱,而这又必将使整个世界变得不得安宁。从社会不公到贫富悬殊,再从贫富悬殊到两极分化,再从两极分化到社会动乱,这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它的不治之症。这种情况如果说在一些最先进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只能说是初显端倪的话,那么在一些跟着这些发达资本主义后面亦步亦趋的后发资本主义国家就已经暴露无遗。在这里,再一次印证了我们所要阐明的一个基本观点:一个国家如果解决不了其共同富裕的问题,即使它发展起来了也会因内乱而对世界带来威胁。



说到这里,有人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资本主义社会因只是追求效率而无视公平就必然走向混乱与危机,那么注重平等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也照样混乱甚至最终垮台了呢?就此我们想反问一下: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真的是一个注重公正与平等的社会吗?我们强调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并不是完整意义的马克思所说的那种社会主义,不仅仅在于它单纯地把追求物质利益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而且在于其严重的社会不公正与不平等,严重的两极分化。现在人们常常把苏联的垮台归结于其低效率。低效率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是不容否认,缺乏社会公正乃是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人们往往只注意苏联社会如何低效率,而忽视苏联社会如何不公正,实际上,后者才是苏联真正的动荡之源。

凯恩斯在访问苏联后曾在《俄罗斯一瞥》中对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提出了三个问题:其一,这种新宗教(指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否部分地与现代人的精神相符合或相共鸣?其二,它在物质方面是否如此低效,以致使其无法生存下去?其三,随着时日渐增,当狂热情绪被充分淡化和不纯洁情况有了增长以后,它是否还能抓住群众?凯恩斯在这里所说的“不纯洁情况”指的就是社会的不平等与不公正之类。当时凯恩斯对苏联在物质方面虽然有所肯定,如认为苏联的生活水平与西方世界相比尽管是很低的,可已摆脱了饥饿和死亡,并提供了某种安适,但是从总的来说,他还是认为那种低效率将无法使社会主义生存下去。而与此同时,他认为苏联的“不纯洁情况”不会一下子蔓延,从而苏联不会因为这一点而导致混乱甚至垮台。他强调,苏联社会主义靠公平抓住了群众。他写到:“作为一种宗教”,俄罗斯共产主义力量是强大的,“抬高普通人的地位,这是在抓住群众方面屡见成效的教理”[7](PP289—291〉。可实际证明,凯恩斯对苏联的这一判断是失当的,凯恩斯访问苏联12年以后所公布的一份材料表明苏联社会主义在公平方面的“不纯洁情况”有多么严重!据1937年伊斯门《俄国共产主义的末路》提供的材料(据说还是来自俄国官方的材料)证明当时苏联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距是501,这同美国当时的最高收人者与最低收入者一样大。[8](p73〉到1939年,苏联11%-12%的人(上层高收人者)的收入占国民收人的50%,而当年的美国10%的上层人收入占国民收入的35%。[9](P101注)这种情况到了二次大战后愈演愈烈,赫鲁晓夫非但没有改变这种局面,而且还使之变本加厉地发展,社会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在幻世纪70、80年代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苏联的两极分化与贫富悬殊又得到了专制政治的保护。政治上的专制的实质就是国家运用行政手段,保护和纵容一些特殊的集团保持其经济上的特殊利益,这正是我们在前苏联所看到的实际情况。在这种背景下,才引发了苏联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社会动荡,最后导致苏联向资本主义急剧蜕变。



我们揭示资本主义制度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在维护社会公正方面所存在的症结和由此所必然带来的结果,是为了从反面进一步论证真正的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就是消除两极分化,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正,而这正是社会平安稳定的根本保证。当这一前提性的问题搞清楚了以后,下面我们就进入实质性的问题:我们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否正是这样的社会主义,即当前中国的社会主义是否以消除两极分化,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正为价值目标的。

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设计师是邓小平,所以有必要用邓小平的论述来分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和实质。

邓小平指出,我们为社会主义而奋斗,不但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作过经典的表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0](p373)在另一个场合,他还说过:“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力,第二是共同富裕。”[10](P172)对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的这些论述历来存在着两个方面的误读:其一是有些人无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中对消灭剥削和共同富裕的强调,而片面地认为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观就是突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诚然,邓小平有大量关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10](p116),“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的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10](P137)的言论,但不能忘记邓小平从来不是孤立地讲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而″总是把此与共同富裕联系在一起。把邓小平后半段话全然抹去只突出邓小平的前半段话,这显然是对邓小平观点的断章取义。其二是有些人分不清邓小平所讲的社会主义本质的两个要点,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共同富裕,哪一个是作为手段讲的,哪一个是作为目的讲的,而将两者等量齐观,相提并论。实际上,在邓小平那里,“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共同富裕”三者并不是并列的,而是一个层层推进的立体结构。对“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来说,“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是手段和途径,而对“共同富裕”来说,“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又只是手段和途径。显然,共同富裕是个最终目标,它既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目标,更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目标。只有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如果只讲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那么富裕就不可能是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而只能是资本主义的富裕。这里最要紧的是不能把手段、现阶段的任务与目标混淆在一起。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把实现社会公正、平等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最基本价值与现阶段的任务与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价值目标与目标实现过程的有机统一。

如果消除了这两个方面的误解,那么就不难看出,邓小平实际上最终把社会主义的本质也是定为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共同富裕。也可以这样说,由邓小平所设计,亿万中国人民正在实践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走向共同富裕。



毫无疑问中国目前还存在着两极分化,也存在着剥削现象,已经有大量的不乏权威性的统计数据对此提供了确切的佐证,这里无须再列举。问题在于,不能因此而否认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以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共同富裕为本质特征的。只要仔细观察和分析一下中国领导人是如何具体对待和处理这种两极分化和剥削现象的,就不会作出这样的否认。

中国领导人明白,目前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即实现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共同富裕这一本质特征自有其特殊的要求。中国目前尚不能完全做到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尚不能完全实现共同富裕。既然如此,就必须面对这种剥削和两极分化现象。但是,中国领导人在“面对”时牢牢把握住以下两点:

其一是“适度”。首先是劳动者之间、各利益群体之间存在的收人差距必须“适度”。尽管在现阶段,作为一种物质激励和精神鼓舞的战略步骤,适当地拉开收人差距有助于人们致富渴望的形成和刺激生产力的发展,尽管承认并鼓励收人差距确是共同富裕的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但是中国领导人力图把这种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国家一方面通过改革和完善公有制经济,促使其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只有确保公有制经济的优势地位,才能确保劳动者的整体利益;另一方面又建立和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和个人收入分配的社会监控体系,把收人差距控制在一定的幅度之内。其次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适度”。由于非公有制经济不少是靠资金、股金等非劳动获利,从而它们必然带有剥削的因素。可是这种非公有经济以及由此决定的剥削的存在,在社会主义的阶段确实有其必然性。中国领导人在承认这种必然性的同时,力图把它的发展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绝对不让这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成为具有普遍意义和整体意义的私有制度。一方面承认非公有经济的规律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又不承认它的正义性和公正性。把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绝不让它取代公有制经济从而占主体地位,更不让它涉足某些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部门与行业。

其二是“导向”。这就是把适度的收人差距和剥削现象“导向”消灭这种收入差距和剥削现象这一总目标。让适度地拉开收人差距服从于消除两极分化这个总目标,让适度地拉开收入差距在消除两极分化这一总目标指导下进行,让后者的社会主义原则制约并规定着致富手段以及利益主体收人差距的“度”。把容忍一定的剥削现象的存在变为扩大社会富裕基础,并为最终消灭剥削创造条件。用消灭剥削、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目标来把握当前私有和剥削的程度及其社会意义,并对后者的方式和程度起着选择和调控作用。尽管消灭剥削和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个根本目标,这一根本目标不仅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现阶段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在今后的较高的社会发展阶段上也是应当始终着力追求的目标,但是决不把此看作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虚幻理想,而是在当下的实践中积极地卓有成效地创造实现它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条件。既要看到达到消灭剥削和共同富裕的目标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更要在社会主义实践中进行扎实的努力,通过对适度的收人差距和剥削现象进行有效的“导向”,—步一步地朝着这一目标迈进。

基于上述理由,完全可以做出判断,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是一个以消除两极分化,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正为价值目标的社会,正是一个朝着这一价值目标大步迈进的社会。

中国领导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的过程中,一方面坚持以消除两极分化,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正为价值目标,另一方面又非常突出社会的稳定与团结。邓小平首先提出了“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江泽民则明确提出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提出必须牢牢把握“抓住机遇、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胡锦涛则通过提出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概念,不但把邓小平和江泽民保持稳定的思想提到了社会目标的高度,而且又进一步地落到了实处。如果中国领导人不是以消除两极分化,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正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价值目标,那么他们所提出的维护稳定的思想则是空中楼阁和缘木求鱼,而正因为他们紧紧地以消除两极分化,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正为价值目标,着力于把数量庞大的劳动力带人相对公正与平等的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从而使他们的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有了坚实的基础。当前中国保持内部的稳定与团结是有可靠的保证的,其可靠性就在于中国正在朝着消除两极分化,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的方向迈进,也就是说,中国正在不断和有效地从根本上消除滋生动乱和不安定的因素。而且随着从邓小平到胡锦涛对消除两极分化,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正这一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日益强化,他们对中国社会稳定的维护的信心与底气也日趋明显。面对着这样一个有着坚实基础的稳定、和谐、团结的社会主义国家,人们没有理由担心在这里会出现严重的社会动乱,更不必担心这种动乱会影响整个世界,对整个世界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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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学明(1947— ),男,上海崇明人,复旦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马克思主义。(复旦大学哲学系,上海 200433)
(2006-06-30 15:20:00 点击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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