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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理论、功能与发展建议
作者:唐兴霖、王立军    文章来源:  
一我国农“会中介组织发展的理论基础翼嘿霆露霍柔鬓翼霎橇辈履采霸箕嚣所谓中介组织是指介于政府和社会之间,参与社复杂性和低劣的政策以及政府自身的内部性问题。所会管理,提供各种中介服务的社会组织。而所谓农村中谓市场失灵指的是市场本身的缺陷引起资源配t的无介组织指的是农村社会、市场与政府之间的中间性组效率。市场天生的缺陷和市场发育的不完全使得它不织,本身不生产和经营任何商品,其功能主要是向农村能对某些资源提供合理的配t,而造成了市场的失灵。
发展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它具有志愿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市场的垄断性、公共产品外部性、
性、非政府性、非政治性和互益性等特征。收人分配的不均、信息的不足以及失业、通货膨胀及经一般说来,政府的功能是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济发展失衡。面对某些公共事物,市场“看不见的手”和秩序,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而市场是人类政府“看得见的手’,都不能有效发生作用。有学者认为实现产品交换的场所,它通过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应该引人“第三只手’弥补政府和市场的缺陷,不来发挥作用,人们按照价格法则来交换和生产,从而满断调整政府、市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公众的足自身的需求和实现自己的利益,通过个人利益最大公共利益。

化的实现,逐步实现全体的利益最大化。市场能提供人一个正常的社会必须维护一种良好的治理。20世们各自需要的东西,也正是这种神奇的力量创造了人纪9o年代以来兴起的治理理论认为,治理意味着国家类的物质文明。但政府和市场在实际的运作中都可能和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权威中心,治理是使相互冲突和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过程。但治理同样面临失效的可能性,由此每个社会都不断地追求良好治理的实现(善治)。善治追求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其本质是国家和公众对社会公共事物的共同治理。川善治不否认传统统治行政的特质,更主张“还政于民”。善治依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就不可能有善治。在治理与善治之下,形成了包括政府、企业、市场和个人等在内的多个主体共治的局面。这种局面可以产生两种情况:第一,联合治理,即包括所有治理主体对社会公共事物进行共同治理,共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共同解决社会问题。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的,如,政府委托企业、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等形式,当然在这些表现形式里也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达成;第二,自主治理,各个社会治理主体按照特定的合约和规则,自发组织起来,按照合约或规则对社会公共事物进行治理。由此可见,在这些治理主体之间形成依赖和互动的关系,对公共事物的治理形成了自主治理的网络。个人不管以哪种情况直接参与社会管理都有一定的难度,他们只有通过自愿成立能够代表他们利益的中间性组织,才能很好地实现治理与善治的局面。而社会中介组织就是这种中间性组织,因此社会中介组织是实现治理与善治的基础。

以上理论对我国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理论的支持。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社会的变革,作为自治组织的中国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的存在也就有了理论上的支持。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社会中介组织的存在有其坚固的基础—市场机制局限中对公共需求的回应.政府机制局限中作为另一种独立的对市场缺陷的回应机制.民主社会所需要的是在平等的个人之间推行合作的多元主义和自由的价值。社会中介组织为合作的多元主义和自由的价值的实现提供了平台。

二、农村中介组织发展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建国以来,我国农业经历了“分田单干”、“人民公社”和“包产到户”这样几个大过程,到现在农业形成了统分双结合的经营模式。但农业仍是以分散经营为主,农民作为个体完全独立和分散的生产者踏人复杂的商品经济时代。我国农民所经历的有限自留地经济和集
体贸易.使得农民没有学会如何应对范围日益扩大的
市场环境和较大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面对市场风险,
农户的分散经营者束手无策。[礴」同时农村基层组织制
度供给的严重不足,使农业无法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竟
争力,从而无法实现农民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分散经营
者和基层的组织都无法应对市场竞争的激烈,农户必
须通过自己寻找新的组织承担沟通市场、联系政府的
桥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农村社会仍然贫穷和落后,为此中国政府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规划。农村的贫穷和落后必须改变,才能充分实现国家的全面小康。2005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农村建设为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奠定物质基础,也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起点。《建议》指出新农村建设包括: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因而我国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就有了其合理性和现实必然性。

建国后,我国中介组织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一1956年)、第二阶段(1956一978年)、第三阶段(1978一1994年)、第四阶段(1994年至今)。我国农村中介组织在近些年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我国农村中介组织与国外比较起来还比较落后,同时国内农村中介组织在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比如农村中的经济合作组织按照组织数量来说,最多的前五名是山东、湖南、陕西、河南和湖北,按照社员数占乡村总数来看,最多的是北京、陕西、吉林、河南和黑龙江苦’阳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提供了新的力量。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中介组织的作用(功能)表现在:

(一)农村中介组织可以起到安全阀的作用

所谓安全阀,社会学家科塞认为,安全阀(制度)指的是将敌对情绪引向替代对象的制度(或为这种转移提供替代手段的制度)。安全阀(制度)可以使冲突不表现出来。这种安全阀制度可以为人们提供排泄敌对悄绪和进攻情绪的制度。安全阀制度通过阻止其他方面可能的冲突或通过减轻其破坏性的影响,从而维护整个社会系统,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是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充分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社会系统。当前我国农民的利益诉求没有很好地得到表达,农村社会冲突加剧,农民上访次数增加、打工者子女教育问题、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以及农民工受到的歧视等问题都是农民与社会冲突的表现。我国农民没有完善的利益诉求机制和畅通的意见表达渠道,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构建我国农民的利益诉求机制?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指出: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这说明,我国农民的利益诉求必须要通过农村中介组织才能得以合理表达。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减缓了农民与政府、农民与市场之间的直接冲突,起到了安全阀的作用。但是农村中介组织的安全阀功能也只是暂时减缓冲突,不能根本解决社会冲突,所以政府也需要积极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积极解决社会冲突。否则,不能发挥作用。一旦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的安全阀功能丧失,农村与社会的冲突就可能非常激烈。

(二)农村中介组织可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决定了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动力和方向。统筹城乡发展需要彻底摒弃“二元经济”体制经济社会结构,突破体制壁垒,形成和谐的城乡平等关系。《建议》中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人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我国长江三角的一些专业合作组织,打破了地缘关系,实现了跨村社、跨区域、跨行政边界的联合。比如,在江苏的5218家专业合作社和浙江的2718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跨村社占有很大的比重,跨乡镇的合作也逐步增
多,由2以M)年的16.4%上升到2《X岭年6月的29.3%。这些跨地域和跨乡镇之间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促进了地缘之间的合作,实现城乡、乡乡、村村、城村之间的互动,构建了和谐的社会关系。同时一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城市建立生产基地,实现了依靠城市带动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更加促进了城乡之间的和谐发展。比如,桐庐县内兔养殖业专业合作社已经发展到浙江、江苏和安徽等省的30个县市,绍兴市的欣农果蔬专业合作社在浙江的新昌、丽水以及黑龙江等地设立绿色大豆、玉米等专业分社。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摆脱了传统农村基层组织的狭陇性,实现了地域之间的合作,积极推动了城乡之间的和谐发展。

(三)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

要提高农民的收人,首先要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其次是降低农产品的成本;最后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收人。我国农村的分散经营使得农业很难形成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经营,降低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农村中介组织可以有效利用农民的资源配置权和生产经营权,增强市场竞争力以保证农民收益的增加。我国农村中的某些专业合作组织带领农民走人市场,打开农产品的市场通路。比如,泰安市五岳区的农村专业协会带领当地农民进人市场.迅速占据当地市场,为当地农民带来了致富之路梦.“j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也要通过农村中介组织的力量才能维护农民自己的利益,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如,2002年5月底,西班牙提请欧盟对中国橘罐实施限制性“特殊保障措施”的动议。如果动议被欧盟批准,将影响广大橘农的切身利益。面对这个动议,浙江柑橘协会在国家外经贸部的指引下,积极开展了外交游说工作,森得了国外的理解和支持,迫使西班牙收回这项动议,保护了橘农的利益。

农村中介组织还可以传递科学技术,减少农民的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的收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的增长必须依靠科学技术。我国劳动力成本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攀升,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相对利益逐步下降,投人的增加与利益的下降形成鲜明的反差,使农民无心也无力增加投人,采用先进技术。农村中介组织的联合经营,依靠集体力t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能有效地解决此问题。

增加农民收人的另一种方式就是积极支持农民进城打工。由于体制原因,我国的农民工进城打工遭受物质和精神上的歧视.比如:工资歧视、雇佣歧视、职业歧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安全无保障和社会保障缺失;农民工生活空虚.缺乏关怀。13仰农民工自己的打工中介组织代表他们自己的利益,可以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保护自己的合法收人。

(四)农村中介组织可以推动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

《建议》中指出新农村的建设必须要大力发展农村的公共事业。但资料表明,政府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人是远远不够的。2002年,国家财政总支出22053亿元.其中用
于支持农业的仅为1457亿元,仅占7.7%。在农村教育和
卫生上的投人不够更为明显。据统计资料表明,2001年
的城市小学生教育经费的人均占有是农村的4.44倍。农
村乡镇卫生院有病床74万张,每万人拥有9.3张;城市和
县镇为224万张,每万人拥有46.6张。

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事业的失败,需要农村中介组织来弥补。截至1999年,中国青年基金会实施的希望工程,从海外募集了17.8亿元人民币基金,救助了220.9万居住在中国贫困地区的孩子,修建了7548所希望小学,培训了大批乡村教师。希望工程激发了社会对贫困地区教育的重视,推动了农村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当然来自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不是解决我国农村公共事业薄弱的根本办法,这需要各地的农民自主成立农村中介组织,以促进公共事业的发展。我国的一些老年协会,承担了农村老人的福利.同时也改善了农村的治理,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在一些地方的农村中介组织通过宗族(中国历来是重视亲缘和地缘关系的国家,宗族的力量在农村是非常强大的)的力量进行集资,来维持当地的“五保户”的保障和支持一些家庭困难的孩子继续上学,同时也设立了基金会,对学习好的农村学生给予奖励。所以,农村中介组织积极提供农村公共事业,可以弥补基层政府职能的缺失。

(五)农村中介组织发展可以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新农村的建设必须推动农村改革。农村改革首要的是土地问题,在保证农村土地国有的前提下,积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比如,农村专业中介组织可以利用技术和知识与农民成立股份合作的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推动农村发展;其次农村改革必须对农村的基层组织有基本的改善。农村中介组织具有非政府性和非政治性的特征,具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丰富农村基层组织,弥补农村基层组织功能的不足;再次就是对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促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我国农村资金薄弱,不利于新农村的建设。农村民间组织始终扮演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对于农民来说,农村民间金融组织要比正规组织重要得多,但是民间金融组织的不规范,尤其在农村贷款中.很多都是高利息贷款。比如,温铁军等人对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共15个省份24个市县的一些村庄进行个案调查,发现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高利息的民间借贷发生率达到了85%。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必须改革民间融资体制,规范农村融资体制。

三、我国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建议

农村中介组织对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有重大的作用,但是我国的农村中介组织也存在很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在于:

(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为农村中介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正常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国社会中介组织的合法性危机影响了中介组织存在的基础。合法性就是公众的认同度的问题。我国目前中介组织的合法性的危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自身组织和行为的不健全。比如,社会上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不断给公司做假账,严重影响了会计事务所的整体声誉;一些职业中介所,通过各种手段来骗取钱财。这些社会中介组织的不规范行为影响了整个社会中介组织的声誉。造成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也没有合理的监督机制。

健全的法律体系和监督体制是农村社会中介组织功能正常发挥的重要保障,是农村中介组织赢得组织合法性的必要条件。L.4」政府必须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农村中介组织的成立、注册、活动与管理。把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纳人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依法查处非法组织及非法活动,为农村中介组织在农村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有利的法制环境。农村中介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需要地方政府多方面的支持.尤其是财政上的扶持,所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该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在扶持农村中介组织中的职能,帮助农村中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更重要的是要帮助农村中介组织制定良好的战略规划,避免其无序和重复发展。政府也要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对农村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管.监督农村中介组织履行其职责和职能,纠正其不合理的行为。

(二)健全农村中介组织的筹资体系,为农村中介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提供资金支持

我国的民间组织历来缺乏合理的资金来源,使得民间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受到严重的威胁,缺乏可持续发展。而农村的贫穷.农业的不发展.使得我国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更是举步维艰。有一点非常清晰.很多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来源都是社会捐助,所以我们必须积极调动社会公众的责任心,扩大农村中介组织的资金来源面。由此农村中介组织必须发挥其主动性,积极筹措资金。中国社会是重视血亲关系的社会,在农村我们完全可以利用中介组织的力量来筹措资金。可以采用一些灵活多变的方式来筹措资金。农村既然贫困,在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就可以采取有力的出力,有钱的出钱的方式来维持运作。国家和政府应该规定,凡是积极对农村中介组织进行筹资的企业可以减免税收来鼓励企业关注农村中介组织。

(三)加强农村中介组织与其他组织(包括政府、企业、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为农村中介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提供良好的杜会支持

农村中介组织需要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帮助.需要获得企业的管理经验和企业资金支持.从而维持其运作。农村中介组织需要国际非政府组织传递信息使国际社会更多地了解我们国内的发展。农村中介组织需要学习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运作方式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农村中介组织需要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和交流,获得国际非政府组织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更多支持。比如.现在很多国际非政府组织对我国农村教育的投资,有利于我国农村教育的提高;而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合作还有利于我国农产品在国外市场的销售。比如,前面提到的西班牙橘罐事件,就是通过与欧洲某些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合作,通过游说.使这些国家的非政府组织给本国政府施加压力。

(四)加强农村中介组织的内部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保证

农村中介组织还不完善和成熟,很多农村中介组织都没有严格的组织形式,其组成人员家质也相对低下。加强农村中介组织内部建设,首要的是根据社会的发展,培育从业人员的从业知识和素质。农村中介组织的社会认同度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必须培育从业人员对农村中介组织的认知能力,充分理解农村中介组织的性质和功能,努力为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农村中介组织中的某些专业和科技协会,需要不断地更新知识。因为他们面对的是广大农民的需求,农民需要他们的知识为农村发展服务;其次是要对从业的农村中介组织统一管理、有效监督。中介组织自身要做到洁身自好,保证组织的纯洁性;最后就是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包括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合理规范组织自身的运作,使农村中介组织良性发展,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良好的保证。

(五)加快农村中介组织电子商务建设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农村中介组织要发展和维护农民的利益,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仅可以减少农村中介组织的运行成本.也可以改变传统的沟通方式。农村可以通过网络实现网络购销,把自己的产品推广出去,农民也可以通过网络学习科学知识,提高农产品的生产量。
(2010-10-13 10:47:00 点击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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