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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会视角下进城务工人员的政治参与
作者:刘滨    文章来源:  
  一 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的现状分析

(一)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的内涵

政治参与(Political Participation),亦称参与政治,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其内涵有不同的理解。亨廷顿等人将政治参与定义为“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1]118;我国较多学者则认为“所谓政治参与就是指通过合法程序直接参与政治决策执行;或者间接影响政治决策之制定与执行的一般公民的政治行为”[2]。参照政治参与的内涵,所谓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就是广大进城务工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直接参与或试图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

首先,就政治参与的范围而言,不仅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的政治参与,也包括其在务工所在地的政治参与;不仅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居住社区的政治参与,同时还包括其在务工单位的政治参与。

其次,就政治参与的内容而言,既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在农村的日常事务管理,如参加村委会选举,也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在务工所在地的日常事务的管理,如参加社区管理、出席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不仅包括务工单位事务的管理,还包括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活动,如选举人民代表、参加群众运动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中存在的问题

1.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边缘化

不管是在农村参与村镇事务管理,还是在城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政治参与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农民工的政治参与还处于边缘化的状态,他们基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心中的意愿不能有效地表达,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也落实得不够。这一系列潜在的因素直接影响到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下文还将对“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边缘化”这一现象进行具体分析。

2.部分城市的实际调查数据

据徐增阳和黄辉祥2003年对武汉市农民工政治参与状况的调查,参加过最近一次村委会选举的只占19.3%,而没有参加的却占79.5%;据郑传贵2004年对南昌市的调查,高达81.7%的人自外出打工后就没有参加过村委会的投票、选举,只有15%的人参加过;据邓秀华2004年4月对长沙市439户农民工政治参与状况的问卷调查:农民工在城市的政治参与比例很低,参加过社区选举的只有26人,仅占5.9%;农民工参与村委会选举的比例也相当低,只有99人参加过家乡的最近一次村委会选举,仅占调查对象总数的22.6%[3]。

由以上调查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和农村政治参与的比例都不高,众多的进城务工人员游离于民主政治之外,成为政治参与的边缘人物。

(三)提升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度的意义

1.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的重要意义

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既要培育微观的各个社会组织细胞的和谐发展,又要促进宏观的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既要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系统内部的和谐,又要形成各子系统之间的和谐关系,使之共同发展[4]。

而进城务工人员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导致其在城市生活中遭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待遇。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城务工人员必须得到与城市人同样的国民待遇。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增强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增强其在城市中生存的能力。因此,探索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问题就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同时,对于进城务工人员来说,要达到增收的目的,其合法权利必须得到保护。而提高他们的政治参与水平,畅通他们的政治参与渠道,无疑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条件。因此,提升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度的的意义就无须多说了。

2.进城务工人员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影响

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化参与途径,进城务工人员的政治参与除了具有明显的边缘性特征外,还具有非制度化的特点,这十分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在城市里,许多地方出现进城务工人员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及普通城市居民和外来人口之间的摩擦性关系,比如,当发生劳资纠纷时,许多进城务工人员不是求助于法律或劳动仲裁,而是通过暴力胁迫,甚至绑架等非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一些老乡会演变为黑社会组织等等,这一切都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在农村,由于宗族势力重新抬头、部分村干部作风不正、地方恶势力兴风作浪等因素的影响,进城务工人员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表现出行贿、越级上访、家族或宗族势力对基层政权的干预、报复和暴力对抗的等等形式,这些都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高度重视。

二 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边缘化的原因

(一)选举信息沟通不畅的影响

当前在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方面,选举相关信息的传播存在着严重问题。一方面在进城务工人员与农村的联系上,由于时空阻隔,进城务工人员对乡村里的公共信息获知非常有限,很难获取有关乡村政治活动的详细信息;同时,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较大,使乡村组织也很难将有关信息传递给他们。因此,当家乡举行各项选举时,进城务工人员很难了解情况,即使知道选举,也由于信息不充分而放弃。

另一方面,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中主要从事建筑、运输、纺织等各种服务性行业,致使其与城市社会中的其他方面接触较少,使得宪法、法律所赋予他们的各种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无法得到全面保障,对区域性重大问题无权或无法参与意见;而且由于政务公开程度不高,致使其在对城市的政治活动知之甚少,对于如何参与城市的选举活动了解甚少,很难形成具有共同利益诉求的利益人群和权益代表组织,从而加剧了他们的“边缘化”状态。

(二)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逐渐放松了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农村人口可以自由地进城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但是,我国现行城市管理体系仍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而不管其在城市居住多久,从事什么职业,这种体制性社会排斥体现在城市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其结果是,城市外来人口不仅在经济社会权益方面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而且事实上被排斥在城市各种政治组织之外,成为城市社会的边缘群体。

因此,在目前城乡二元社会的结构下,城市外来人口的利益要求能不能在决策中得到反映,并不取决于外来人口自身的愿望与政治参与,而主要取决于政府权力精英能否给予确认与重视。在目前属地管理体制下,地方权力精英面临的政治压力主要来自于本地利益结构,而很少有来自于外来人口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压力,这就导致进城务工人员的利益要求与政治参与很难得到真正地重视与充分表达。

(三)进城务工人员自身素质的限制

公民要参与政治,要能参政议政,必须接受教育,具备一定的政治知识、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才能正确地参与政治。尽管公民接受教育程度与公民的政治参与兴趣、参与能力不一定成正比,但政治参与和公民文化程度无疑是有着必然的联系。一方面,偏低的文化水平严重制约了他们的思维、阻碍了其视野,致使缺乏政治知识,对国内外政治知识知之甚少,即使是参与也不能很好地行使权利;另一方面,由于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在城市一般只能从事脏、苦、累、险的活,这些工作劳动条件差,收入低,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找不到稳定的工作,主要是协议工和临时工。基于严酷的生存环境,进城务工人员进城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赚钱,这就限制了其活动的范围,难以真正融入城市政治生活。

因此,进城务工人员很难形成现代社会公民素质,致使其在城市生活缺乏自尊、自信、其个人认同感很低,使得其在城市社会生活中的积极性比较小,严重制约着他们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致使他们政治参与总体水平较为低下。

三 提升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度的对策建议

(一)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1.不断完善选举制度,健全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首先,针对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由于现实经济条件所限或时空阻隔而自动放弃自己的选举权的情况,同时也为避免现行选举制度中的不公正、不规范对进城务工人员政治参与积极性的负面影响,应考虑改革现行的选民资格制度,可以将其改为居住地登记制度,这样可使更多的打工者不必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千里迢迢回乡参加选举,而是直接参与居住地的政治活动,从而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政治民主权利,有效激发其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其次,要搞好政务村务公开,必须完善政务公开立法,实现政务公开的法制化。由于进城务工人员这一人群的特殊性,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开,以求政务公开取得实效;还应健全政务、村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确保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得到贯彻执行,从而为进城务工人员的政治参与提供良好的信息条件和保障。

2.丰富政治参与渠道,推动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代表组织的发展

首先,要发掘利用现有权益代表组织的作用,使其代表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政治参与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目前,部分城市已经组成了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但其工作重心主要放在为进城务工人员介绍职业,而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则关注较少,且工会活动也仅涉及文体娱乐方面。因此,我们要重新定位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的职责,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政治权益意识、主人公意识的培育上,并通过建立各种制度,充分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政治权益。

其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建立更多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代表组织。可以在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社区建立自治组织和党团组织,在党团组织的带领下,通过民主选举,由政治素质较高的进城务工人员作为代表来参与城市社区管理,在体制内合法地表达利益需求。这样既有利于表达和保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又丰富了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也有利于提高政治参与的质量。

(二)户籍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1.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提升政府服务职能首先,城市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理念仍以传统的管制为主,这是城乡二元体系结构产生的严重弊端。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无非是通过实行《暂住证》与《寄住证》等政策,且由于这些政策带有地域歧视色彩,使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很难享受本市公民的待遇,这就为其政治参与活动设置了屏障。因此,在目前状况下,“应实行城乡一元化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城市居民与进城务工人员只有居住地和工作地,以及职业的不同,而不存在社会等级与经济地位的差别,应强化居民身份证管理功能。”[5]

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的管理理念要不断更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实现管理目的。因此,要充分关注进城务工人员的正当利益和需求,力求把握进城务工人员的特殊需要,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使进城务工人员在主观上逐渐养成对务工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从而为其在城市中的政治参与提供良好的保障。

2.建立务工城市与务工人员户口所在地政府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

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有效管理和综合服务,就必须提升务工城市与进城务工人员户口所在地政府的交流合作,建立可行的沟通机制。这有利于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其政治参与进行充分协调,以便达成一致意见,既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又方便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

具体来说,可以在务工城市与户口所在地政府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把有关进城务工人员在家乡的政治活动的信息,通过城市政府的公务网及电视媒体等载体加以宣传,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对家乡政治活动的了解程度,为其政治参与提供保障。同时,务工城市政府也可以将进城务工人员的情况进行通报,与进城务工人员户口所在地政府进行交流,以便为其日常管理提供支持,全面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政治参与。

(三)提升进城务工人员的政治文化素质

1.政府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目前进城务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比较低,这不仅制约了他们在城市生活的质量,又限制了其政治权益的维护。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素质提高的问题,为了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教育部于2001年4月26日发出《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通知》。

因此,务工城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可以设立专门的进城务工人员培训领导机构,由市领导亲自挂帅,包括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如民政局、劳动局有关领导,通过加强政府领导使培训工作得到全面贯彻。同时,要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应设立专门的进城务工人员培训资金,运用基金的办法加以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制订各项激励措施,对开展培训的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上奖励,积极引导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还要注意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对不合程序的培训机构和用工单位给予处罚,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工作的质量,进而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

2.构建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素质的综合体系首先,用工企业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认清对本单位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意义;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按照一定比例从企业资产中抽出专项资金用于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设定严格的培训计划方案,报市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行,并把培训情况向市领导小组汇报。这样才能保证进城务工人员不会因参加教育培训而产生负担和损失,从而调动其参加各种培训的积极性,为提升整体素质创造机会。

其次,对于培训机构来说,要把握好当地劳动力市场行情,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以便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中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同时丰富培训内容,不仅要进行职业技能教育和基础文化教育,还要注重加强现代化生产技术、信息技术、公民意识、法制意识等方面的培训,为其更好地融入城市,更多地参与城市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从进城务工人员个人角度来说,进城务工人员要打破传统守旧的思想观念,深刻认识到参加技能培训和其他方面培训的重要性,从“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转变,形成主动接受培训的氛围,在提高职业技能的同时,全面培养政治参与意识,积极投身到务工城市的社会管理与建设事业中去。

四 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深入发展,农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逐步增强,参与的方式和手段逐渐多样化,但由于我国农民自身的因素及其客观社会条件的制约,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农民在政治参与上还存在着形式上单一、总体水平较低,不完善的地方和急待解决的问题较多,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在城市政治生活中有被“边缘化”的危险。

针对这一情况,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包括:不断完善选举制度,健全政务村务公开制度,丰富政治参与渠道,推动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代表组织的发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提升政府服务职能,建立务工城市与务工人员户口所在地政府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政府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构建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素质的综合体系等。希望能通过这些措施,切实扩大我国进城务工人员的有序政治参与,有效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进一步推动我国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制度化的发展,从而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塞缪尔·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2]孙福全.论人民参与[J].社会主义研究,1987,(2):43-
48.
[3]任中平,刘 刚.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农民工政治
参与[J].云南社会科学,2006,(2):6-10.
[4]朱西周.和谐社会的内涵与特征[J].北方经济,2005,
(4):15.
[5]陈建刚,陈昌文.我国城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的难点及
对策设想[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4,(5):80-82.
(2010-09-25 09:19:00 点击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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