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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领域需要注意和加强研究的若干学术和理论问题
作者:王一程 房宁    文章来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但是,如何在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通过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我们正面对着来自国内外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尖锐挑战,其中包括在一些基本理论和认识问题上遇到的挑战。

    一、要充分注意西化政治主张与西化学术倾向的关联

    去年10月,我国政府发布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首次以政府文告的形式阐明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全面介绍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进步和成就。这一白皮书的发表,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肯定,以及大多数学者和网民的赞同和支持。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针对白皮书、针对我国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的质疑和攻击。

    例如:流亡美国的自由化分子胡平在其《简评中共民主白皮书》中说:“民主就意味着政党轮替,民主就意味着领导权的开放竞争。”“中共一方面承认民主是普世价值,另一方面却又把民主的公认定义和标准撇在一旁而自己提出一套截然不同的定义和标准,这实际上是否认民主的普适性,也就是否认民主本身。”胡平的上述观点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集中为一点,就是以西方的资本主义民主作为体现“民主普世价值”的唯一模式,以是否接受和实行西方民主政治理论和制度模式作为判断标准,否定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境内的一些媒体也发表了不少持类似观点的文章。

    例如,境内某地方性报纸以“重申和重温中共的民主追求”为题发表社论说:“不同的国情,有着同样的民主要求,也要有同样的建设努力。国情性的特色路径,最终是要走向普适的民主。” 北京某高校和一家外国基金会合办的网站刊发题为《难道我们不能有普世价值的民主吗?》等文章说:“民主不应该再戴上阶级斗争的帽子,在当代世界,民主应该有其普世价值”。“民主没有东方西方之分,只有真假之分、多少之分、有与无之分”,“世界发展到今天,我们应该有已经被绝大多数国家接受实行的民主,有这里所说的普世价值的民主”。

    不久前,在北京西山召开的一次“改革走势”座谈会上,一些在社会上有相当知名度的专家学者声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当前和今后的主要问题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北京某大学一位法学教授在该座谈会上宣称,这个目标就是中国将来一定要走“多党制度”、“新闻自由”、“真正的民主”、“真正的个人的自由”的道路,“比如说台湾现在的模式”。为此,他明确表示:“希望共产党形成两派,希望军队国家化”,等等。
与此类直接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自由化言论和主张相比,在理论界、学术界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是:不加鉴别地接受和生搬硬套西方理论和学术话语、概念和方法,用来描述、分析和评价我国的改革实践。

    例如:在政治学和行政学领域,长期以来,用所谓“从人治到法治”、“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等这类来自西方的似是而非的概念形容和概括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已成为学术界习以为常的流行话语。最近,有学者在一家地方党报上用“物本行政”、“全能行政”、“经验行政”、“低效行政”、“管制行政”、“暗箱行政”、“人治行政”、“缺信行政”、“轻责行政”、“非廉行政”等所谓“十大特征”,概括和评判我国政府和行政管理的历史和现状。

    理论界、学术界在采用理论概念和学术话语上的这种西化现象,虽不是直接的政治问题,但其不良影响和危害不容忽视。照抄照搬西方学术理论范式和方法,不仅不能正确地反映、评价和指导我们自己的实践,而且往往会造成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的曲解和改革方向的误导。听任这类食洋不化的学术观点长期充塞课堂和学术论坛,将导致谬种流传、贻害无穷。

    所以,我们既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那些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西化政治主张,也要对理论上、学术上的西化现象保持必要的警惕和足够清醒的认识。西化政治主张和西化学术倾向虽然性质不同,但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在社会科学领域里,言必称西方,以西方的学术理论眼光和标准来衡量、评判中国的建设、改革和发展,那就难免会得出主张西化的政治结论。

    例如,在民主问题上,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现在公开主张中国应该无条件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言论固然不多了,大多数学者都认识到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必须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现实条件;但仍有少数人在学术理论上依然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西方政治模式作为条件具备后最终要实现的目标,他们之所以赞成“渐进改革”,是认为只有“渐进”,才能更稳妥顺利地实现向西方政治制度的演变。所以,我们必须不断强调: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二、建议对有关问题加强马克思主义的学术理论研究

    承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研究这一重大课题任务,随着研究工作的逐步进展,我们越来越清楚和深刻地意识到,要克服学术理论上的西化倾向,有效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干扰和影响,仅从政治上批判西化、分化、自由化观点和主张是不够的,与此同时,还需要高度重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广泛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从学术理论上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这些问题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形成真正科学的、有充分说服力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

    在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领域,我们认为需要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术与政治相统一的高度,加强对下述思想认识问题的研究和解答:

    1、民主是否具有“普适价值”和“公认标准”问题。即民主究竟有没有历史性、阶级性、国家和民族特点?在当今世界,是否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标准? 这是当前有关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各种讨论和观点争论的症结问题。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形成有现实针对性和充分说服力的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成果,我们就难以有效地抵制鼓吹在中国实行西方式多党竞争和选举制模式的影响和危害,使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

    2、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关系问题。西方自由主义的政治学说,把限制国家和政府的公共权力,保护公民的个人自由和权利说成是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那么,这是否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社会主义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关系,与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关系,究竟有没有区别或是否应该有区别?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关系到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如何认识我国的执政党和政府的职责和职能,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应该履行哪些职责和职能,以及怎样才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职能。

    3、宪政问题。“宪政”是近年来政治学界和法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有必要注意的是,境内外自由化分子都公开把“宪政”作为他们所期待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他们的提法是,必须“铲除无限政府,确立和维持一个在权力、作用和规模上都受到严格法律限制的‘有限政府’”,以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为本位“重构”我国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以人民民主宪政取代人民民主专政”,“用宪政驯服统治者”,“不让政府侵害私有财产”,企图通过推动“宪政”,达到排斥共产党的领导、最终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体制内”也有一些学者提出“社会主义宪政”的概念。但是,“社会主义宪政”在价值理念和制度安排上有什么创新内容?与西方自由主义宪政的价值理念和制度安排有什么区别?其目标模式和标准是什么?提出这一概念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是什么?这一提法在政治上能否成立,学理上是否科学?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什么关系?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行深入、全面、理论联系实际的真正认真和负责任的研究。

    4、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特点和目标模式问题。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入进行,也取得了一些显著进展。但是,如前所述,在学术界十分流行并在一定程度上被许多干部和实际工作者采用的说法,是将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概括为“从人治到法治”、“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等一系列转变。尽管这类说法相当流行,但其是否正确,也需要认真商榷和推敲。如:“人治”和“法治”是否是绝然对立和可以完全分离的?古今中外是否真正存在过所谓“全能政府”?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过只有“管制”对象和功能、没有“服务”对象和功能的政府吗?照抄照搬“全能政府”和“管制型政府”这类西方政界和学术界用来诋毁社会主义国家的贬义话语的科学性何在?必要性应该怎样说明?

    事实本来很清楚:这些来自西方政界和学术界的概念话语,不是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实践中产生的,不具有客观反映和科学概括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性质、特点和经验的作用。人云亦云地照抄照搬这类政治性很强的西方学术话语,不仅无助于为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而且不利于我们在改革实践中保持自己的政治优势和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总之,上述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引起重视,通过加强研究,集体攻关,推出一批有现实针对性和说服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北京市 100732)
(2006-10-25 14:45:00 点击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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