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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价值自觉与人的价值:马克思主义的视阈
作者:蔺海鲲、王国银    文章来源:  
人是一个价值存在物,人的发展就是一个由价值自发到价值自觉,再到价值自由的发展历程。所以,在一定意义上,人的价值自觉程度的高低决定着人的发展的程度,制约着人的价值选择、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因此,研究价值自觉与人的价值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价值自觉与人的价值认识

价值是指事物与人、客体与主体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的效应。这种效应既不是指客体本身,也不是指主体本身,不是指其中任何一方的本然或实然状态,而是指它们的关系产生的影响。所以,“价值认识,是指主体对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的认识,是对客体对于主体价值意义的反映。”[1]在这个过程中既要遵循客体尺度,又要遵循主体尺度,把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联系起来,达到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的统一,从而形成价值判断———价值认识。事实认识是价值认识的前提和基础,价值认识是事实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只有弄清了客体的属性、本质和规律,才能确定是否能满足主体需要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主体需要。人类的认识过程并不只是获得事实认识就行了,事实认识还要不断深化形成价值认识,只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认识才能指导实践活动的开展,才能形成更多的事实认识。因此,只有形成真理性的事实认识才能形成合理的价值认识。价值认识包括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它们的对象都是价值,但它们的结构、目的、运行方向却不同。它们的任务主要在于揭示价值的本质、运动、规律以及客体对人有没有价值,有什么价值,有多大价值等。价值认识的结果有高尚、低劣之分。判断价值认识高尚与否的标准在于这种认识能否真正满足主体客观需要,是否具有合理性。由于人是社会人,在其现实性上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都在一定的集团、社会中生活,他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他们的价值要求和价值选择,而这种要求和选择在大量的情况下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凡是符合人类整体发展利益的认识就具有合理性,是高尚的价值认识,反之则是低劣的价值认识。所以,人的价值自觉性程度,决定着人价值认识的优劣之分。人的价值自觉在价值认知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价值自觉决定价值认知的水平。价值认知的程度体现价值自觉的程度,价值自觉不仅认识了价值现象,而且能深刻把握价值的本质、规律、属性和功能,并且能对客体未来价值作出预测。同时,在价值自觉状况下,人们借助于价值概念,将不同的价值现象进行分类、归属、比较、分析,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从而使价值认识科学化、合理化。

第二,价值自觉能够减少或避免价值认知中影响价值认知的不利因素。价值自觉是价值意识的观念形式,是人的价值理性的表现,标志着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说明人是处在理性状态下的。因此,在价值认知过程中,它就能够尽量减少或避免非理性因素如情感、意志、兴趣、好恶等的影响,坚持价值认知中的真理性和科学性;它也就能够把表面的、片面的、零散的价值感知,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方法,上升到理性的、系统的、全面的价值认知。

第三,价值自觉能够认识和把握人的价值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从而能保证人的价值认知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人们在对人的价值认知上坚持正确的方向。对人的价值问题,不同的人、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人生的唯一价值是“尽一生之欢,穷当年之乐”、“尽骄奢之极,姿无厌之情”,有的人认为“金钱确定人的价值,谁有钱,谁就有价值,谁的钱多,谁的价值就大”。这些貌似自觉实则自发的认识,都没有把握或偏离了人的价值的真正本质。立足于马克思对人的现实性的分析,从价值自觉的视野出发,我们认为人的价值就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所以,我们必须坚持人的价值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但归根结底,人的价值最根本的在于为他人和社会做出贡献。坚持这些在人的价值本质及其发展规律问题上的正确观点,就有利于人的包括价值认知在内的价值活动的健康发展,也就能够批判或抵制在人的价值问题上的错误认识,从而保证人在人的价值认知上的正确方向,加快和促进人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

二、价值自觉与人的价值评价

对人的价值评价实质上就是对人的价值的评估、揭示、解释、预测、计算、权衡的活动,是一种对人的价值的观念把握活动。[2]作为一种掌握价值的观念活动,价值评价是人的价值在评价活动中的反映。不论是评价主体,还是评价客体、评价标准,它们都直接或间接地表现和渗透着人的价值意识。所以,只有重视价值评价中的价值意识因素,不断增强价值自觉性,才能实现评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价值自觉在人的价值评价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整合和调控作用。整合作用一是表现为评价者对人的价值评价不拘泥于一种评价主体视角,它可能整合了自我评价、他人评价和社会评价,从而从不同的视角建立了对评价客体的评价;二是表现为评价者对人的价值评价不是仅局限于其一种价值的评价,而是着眼于人的价值的各个方面,是对一个人的多种价值的综合评价,能坚持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统一的原则,努力实践人的价值的核心在于为他人和社会做贡献;三是表现为评价者所持的评价标准是自我意识到的、知识化了的观念,是整合了各种评价标准而形成的,它是主体尺度和客体尺度的统一、道德尺度和历史尺度的统一;四是表现为评价者能历史地、具体地看待人的价值,能坚持动机和效果相统一的原则,能坚持历史的、具体的原则,就像列宁所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3]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党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毛泽东同志的全面的、历史的、具体的、正确的评价,充分表现了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对人的价值评价问题上的高度自觉。

调控作用主要表现为价值自觉能尽量减少或避免评价活动偏离评价目标,排除各种不良因素的干扰,保证评价标准的相对恒一性和评价过程的逻辑统一性。特别是调控情感,以保证情感有益于评价活动的健康发展。总之,价值自觉在人的价值评价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评价的合理性影响很大。“一个哲学家说过,世界永远是透过一定的意识结构、价值系统的棱镜给予人的。人生的幸福与困厄并不完全在于事情本身,它还在于人对它的评价。在于人的自觉程度,一个人把自己想象成什么样子、自觉到什么程度,就会按所想象的这种科学自觉的这种程度行动。”[4]因此,我们完全应该以积极的、自觉的态度来感受世界、创造世界。

三、价值自觉与人的价值选择

选择是人的自由的一种形式,是人们根据客观规律、主
体利益和审美规律,对诸多客体的一种弃彼就此的选优汰劣活动。所以,人的价值选择的实质就是人根据客观规律、主体利益、需要及审美规律选择对主体有价值或最有价值的东西的过程,是客体尺度、主体尺度、审美尺度统一的价值活动过程,也是实现人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过程。价值的多样性和需要的具体性,目标的恰当性和手段的正确性,都需要人在进行价值选择时,增强自觉性,着眼于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长远利益。所以,价值选择就是通过比较、分析、评价客体对主体可能产生的各种价值的基础上,力求用最小的代价取得对主体最大的价值的择优过程。可以说,价值选择就是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自由性的重要表现。在价值选择过程中,价值自觉无疑起着重要作用。价值自觉体现着主体的价值追求,是主体价值选择的重要主体尺度。在人的价值选择过程中,价值自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规律性。选择是自由的表现,但“自由不在于幻
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5]这说明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是对规律的驾驭和把握。价值选择过程中,深刻认识和把握了客观规律,并自觉地遵循规律,就是价值自觉的体现,就是价值选择过程中的合规律性。人只有在认识了必然、把握了规律之后,才可以获得选择的自由。我们只有在充分了解和认识了人的各种价值的属性、功能、结构及其变化发展规律之后,才能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

第二,合目的性。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
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因此,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6]这表明人的价值选择都是具有一定目的的。但人们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不仅不同时代以及不同阶级、阶层、地域的人们的目的不同,就是同一时代以及同一阶级、阶层、地域的人们,其目的也不尽相同。因此,这里的合目的性,是指符合人类发展规律的目的,是指有利于增进人类幸福、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符合人类总的价值追求、总的趋向的目的。而且,人在进行价值选择的过程中,不仅要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而且要充分发挥主体的自觉能动性。“在社会发展的每个具体阶段上,都存在着不同的客观趋向和可能性,而人则需要确定自己对它们的态度,他应当作出选择。人的存在的具体历史制约性并不排除他自由的和有明确目的的创造。”[7]

四、价值自觉与人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

价值创造体现了人的自由性,是人根据主体的尺度和物的尺度的统一而进行的。马克思说,人懂得处处把自己的尺
度运用到任何一个物种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创造、建造、生产,这些都是同一序列的概念,都表明人是按照自己的尺度、自己的目的来有意识地进行活动的,“他的正常状态是和他的意识相适应的,而且是要由他自己创造出来的。”[8]价值实现是指由潜在价值转化为现实价值的过程,其实质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的客体主体化,即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的客体的内在价值作用于主体,转化为主体的本质力量,增强主体本质力量,使内在价值转化为现实价值的过程。人类社会就其价值关系的运动发展过程来说,是一个价值不断实现的过程,每一阶段或一个环节的价值实现随着人的价值自觉性程度的提高向着更高的、更新的目标迈进。价值自觉对人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有重要的作用。第一,价值自觉能保证价值创造、价值实现活动的正确方向。人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但人的意识发展到什么程度,相应地人的活动就表现出什么水平。在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过程中,价值自觉作为人的价值意识的高级形式,它可以促进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活动向着真、善、美统一的方向发展。

第二,价值自觉能够促使人在价值创造、价值实现活动中表现出更大的积极性。人的积极性是指人在认识、改造、占有客观事物的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兴趣、热情、干劲、意志等主观进取的态度。人的理性程度不同,就会有不同的兴趣、热情、干劲和意志。所以,人的积极性也受非理性支配,但在总体上和本质上是理性指导下的积极性,是受理性驾取的积极性,是自觉的积极性。价值目标一旦确定,价值自觉的主体就会对其表现出浓厚、稳定的兴趣、顽强的意志和持久不懈的主动进取。因此,一个人价值的大小,其价值是否丰富多彩,关键在于他是否实现了价值自觉,是否确立了正确而远大的价值目标,是否能把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地正确地发挥出来。

第三,价值自觉能够使人在价值创造、价值实现活动中具有更大的创造性。“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9]人只有在不断的创造性活动中,才能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需要,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价值。价值活动中的创造性是人的价值自觉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组成部分。正像人人都有价值意识一样,人人也都有创造性,只不过各个人创造能力的强弱、高低、大小各不相同。一般来说,人的思想越是符合客观规律,创造能力就强,创造的价值客体的质量也就越高。人的创造活动越是符合社会或群体利益和需要,其创造出来的客体就越科学,越能造福于人类。所以,人的价值创造、价值实现活动既要遵循客体尺度,又要遵循主体尺度,还要遵循审美尺度。真正的价值创造、价值实现活动是三个尺度的统一。而人在价值创造、价值实现活动中对客体尺度,主体尺度、审美尺度的遵循正是价值自觉的表现。

第四,价值自觉能够使人在价值创造、价值实现活动中更具有计划性和目的性。恩格斯说:“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以事先知道的一定目标为取向的行为的特征。”[10]所以,人的实践活动、价值活动是否有计划,计划的水平如何就成为区分人自发和自觉以及自觉程度的一项客观指标。没有事先的计划,就不能取得价值创造,不能实现预期的效果,就会犯盲目性的错误。因此,人的计划性、目的性和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一样,都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在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之前就对活动的目标、途径、步骤、方法、过程及其结果在头脑中有了具体的勾画和展示。所以,马克思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之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11]人只有不断提高价值自觉性,才能更好地进行价值创造,也才能真正实现人的价值。

第五,价值自觉能够使人在价值创造、价值实现活动中更加自由。人的活动只有与客观规律相和谐、相协调,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人在价值活动中要想取得自由,首先就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价值自觉性。自觉的活动和努力,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人假若没有这种特点,就会像动物一样,受大自然的支配而不得自由。其次,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价值自觉性。人与人之间由于自觉能动性水平的不同,取得的自由也就有差异。因此,必须不断地努力提高自己的自觉能动性,才能使自己在价值活动中逐渐取得更大范围和更大程度的自由。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人类的历史就是从价值必然王国向价值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人的价值自觉既是价值自由的动力,又是从价值必然到价值自由的桥梁和纽带。价值自由既是人发挥价值自觉性的目的,又是人发挥价值自觉性的结果。没有价值自觉性的不断提高,就不会有从价值必然王国向价值自由王国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晓丹.谈事实认识与价值认识[J].渤海大学学报,2005,(4).
[2]马俊峰.评价活动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113~121.
[3]列宁.列宁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154.
[4]冯平.评价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5.6~7.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5.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97.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19.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536.
[9]列宁.列宁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229.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2.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02.
(2010-05-24 09:36:00 点击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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