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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理性与社会秩序
作者:李庆钧    文章来源:  
[文摘]:理性是启蒙时代最根本的方法论特征。霍布斯把国家及其所代表的社会秩序看作是人经由理性审慎思考并运用理性能力设计的结果,从而否定了神权国家理论。但是,霍布斯的理性秩序观也面临着自然状态证成困境、社会契约中的平等悖论、社会秩序设计的乌托邦取向等诸多理论局限。一方面要相信并运用理性,积极设计社会蓝图;另一方面要认清理性本身的局限,不能把社会秩序的设计变成“乌托邦”。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政法学院
(2006-04-21 14:14:00 点击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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