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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人本”理念的“民本”表达
作者:于咏华    文章来源:  
  在人们的视野中,邓小平是一个求真务实、注重经济治国的政治家,在其理论中似乎没有太多的形而上内容。其实不然,在邓小平朴实、形象的语言表达中却蕴含着极为深厚的哲学意蕴,体现着其形而上的思维。他的理论语境中充满了丰富的“人本”话语,体现了他“以人为本”的理念。邓小平“人本”理念中的人,指的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民,是特殊层次上的人,是群体的人。在邓小平理论语境中,其“人本”理念是以“民本”话语表达出来的,即通过强调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肯定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注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关心人民群众的解放及主体性发挥等,表达他重视人、关怀人,把人作为根本的“人本”理念。

一、以突出人民群众主人地位的“民本”话语,表达其“人本”理念

以人为本,即把人的生存与发展、人的解放与自由、人的利益与幸福作为根本。当然,这里所说的人是普遍意义上的概念,它既包含总体层次上的人(即人类),又包含特殊层次上的人(即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不同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和民族等),还包括个体层次上的人(即具体的个人)。邓小平“人本”理念中的人,指的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民,是特殊层次上的人,是群体的人。因此,邓小平理论与实践中的“以人为本”实际上就是“以民为本”,其“人本”理念通过“民本”话语得以表达。

(一)邓小平“人本”理念,是通过他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的“民本”思想表达出来的。以人为本或以民为本,首先强调的是人或人民群众的主人地位。坚持以人为本或以民为本,就必须把人民群众真正当人对待,了解他们的需要,尊重他们的意愿和要求。而尊重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是邓小平一贯坚持的执政理念,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当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因“大跃进”、“共产风”而造成“大饥荒”的严重困难时刻,为了克服经济上的困难,尽快恢复农业生产,邓小平同志就坚决地支持了农民“包产到户”的要求。邓小平认为,既然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那么,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和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作为人民公仆的领导干部应该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尊重民意,支持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动。1962年7月2日,他在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的“如何恢复农业生产问题”的讨论会上明确表态,支持群众,满足群众的要求。他指出,恢复农业,群众相当多的提出分田,群众的要求,总有道理,不要一口否定。在过渡时期,哪一种方法有利于恢复农业生产,就用哪一种方法。

1962年7月7日,他在接见出席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三届七中全会全体同志时的讲话中又明确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1](P323)强调领导决策一定要尊重民意。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改革刚刚起步,我国农村再度出现“包产到户”的生产形式而又一次遇到阻力的时候,邓小平又及时站出来,他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这些地方将来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2](P315)因此,他要求全党,应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肯定和推广这种适合中国现实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形式。邓小平对人民群众要求的重视和对人民群众意愿的尊重,正是他“官为仆、民为主”、“主权在民”“民本”思想的体现,也是他以人为本理念的一种表达。

(二)邓小平“人本”理念,是通过他肯定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关注群众自主创新的“民本”思想表达出来的。以人为本或以民为本,强调人或人民群众生产、交往的自由、自主性。坚持以人为本或以民为本,就必须尊重他们的自主创造,肯定他们的创新。而赞扬群众的创新是邓小平对待群众的一贯态度。1987年6月12日,他在会见外宾时指出,在“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3](P238),而是人民群众自己的功劳,不是我们领导出的主意,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的创造。1988年9月5日,邓小平又讲道,“近十年来的成功也是集体搞成的。我个人做了一点事,但不能说都是我的发明。其实很多事是别人发明的,群众发明的,我只不过把它们概括起来,提出了方针政策”[3](P272)。1992年1月18日到21日,他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重要谈话中再一次强调指出,“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3](P382)。邓小平对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肯定,实际上也是他把人民群众真正当作社会主义社会主人的“民本”思想的体现,也是他以人为本理念的一种表达。

(三)邓小平“人本”理念,是通过他关心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把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最终目的的“民本”思想表达出来的。以人为本或以民为本,不仅强调人或人民群众的主人地位,强调人或人民群众生产活动、交往活动的自由、自主性,而且更为强调人或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或以民为本,就必须把人民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而邓小平正是把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作为思考问题、进行决策、形成实践理念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的。他在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时代课题时,把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作为核心。他说:“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3](P116)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P373)。 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3](P116)。他在制定重大决策时,把实事求是、发展生产力、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基本原则,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他在推进改革开放实践过程中,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3](372)确定为检验改革开放实践和一切工作成败的标准,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邓小平“人民是目的”的“民本”思想,表达了他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以强调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发挥的“民本”话语,表达其“人本”理念

以人为本的一个重要特质,就是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如果我们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以人为本,那么,以人为本应该是以“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为根本。在“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这一特质方面,邓小平同样是以群体的人———人民群众作替代,突出的是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由此,他以“人民主体和主体性”的思想表达了其“人本”理念。

从哲学意义上,主体是相对客体的范畴。从广义上讲,客体是指作为对象的一切存在物,主体就是人。人在把周围存在物变为自己认识和改造的对象(或客体)的同时,也就使自己成为对象的主体。当然,作为主体的人不是抽象的、缺乏具体内容的人,而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能够而且实际从事着自由自觉活动的人,能够自作主张、自主活动、清楚自己行为的权利和责任的人,能够有目的、有意识地认识和改造客体的人。在马克思主义主体理论中,“人是主体”的内容极为丰富。它包含着人是思维、意识、艺术欣赏、信仰等精神活动的主体,人是生产、消费、交往、实践等物质活动的主体,人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主体,人是生产力的主体等等。人是社会生产力主体,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一个重要观点。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把人当作社会生产力的主体,一是因为生产力作为人改造自然、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的能力,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中,人是主动的,对象是被动的,人始终居于主导地位。二是因为在社会生产力系统中,虽然存在诸多要素,如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资料、科学技术、科学管理、教育、信息、资金等等,但是,劳动者(人)是最主要的,是主体性要素。劳动者(人)是生产力系统中所有“硬件”和“软件”的创造者和操作者,没有人这一主体性要素,生产力的“硬件”要素就会成为一堆死物,生产力的“软件”要素也不会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没有人的要素,就不可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因此,马克思十分重视人的发展和人的主体性发挥。在发展生产力问题上,他一方面强调以社会的方式发展社会生产力,其途径和方法主要是调整和变革生产关系,发展科学技术,加强科学管理,完善劳动方式等等;另一方面又强调以人的方式发展个人生产力,即把重心放在个人能力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上。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实践中,邓小平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主体理论,不仅肯定了人是社会主义生产力主体,而且又具体地把人民群众规定为社会主义社会及其生产力发展的主体,通过强调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发挥的“民本”话语,表达了他的以人为本的思想。

(一)邓小平的“人本”理念,是通过他关注人民群众的解放,恢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自己劳动力主人的“民本”思想表达出来的。以人为本或以民为本,首先突出的是人或人民群众独立自主性。坚持以人为本或以民为本,就必须解放人、解放人民群众,克服其依附性,恢复其独立自主性。在社会主义实践中,邓小平正是通过解放思想运动,通过改革开放实践,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思想上和体制上给人民群众松绑,给恢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提供宽松的环境,使每一个群众(个体的人)真正成为自己劳动力的主人。

邓小平认为,过去我们在所有制方面,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三纯”,取消了自留地、家庭副业、集贸市场,在城市搞集中经营,否定个体经济;在管理体制上,片面强调集中统一,只抓计划管理,忽视了市场调节,物资统购包销,商业“独家经营”;在政治体制上,权力过分集中,劳动者成了国家任意支配的被动客体。这些都严重地束缚了人的思想,捆死了人们的手脚,限制了人的消费,严重阻碍了人民群众主体性的发挥,同时也就从根本上阻碍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因此,邓小平非常强调思想解放以及改革开放问题。在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他重点讲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问题,并把解放思想纳入党的思想路线。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了改革开放实践,在改革开放实践进程中他又多次强调改革的重要意义,强调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3](P370)邓小平的这些话语,正是他关注人民群众的解放,恢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民本或人本思想的表达。

(二)邓小平“人本”理念,是通过他关怀人民群众的需要,恢复马克思主义物质利益原则,激发人民群众积极性的“民本”思想表达出来的。坚持以人为本或以民为本,必须关注人或人民群众的物质需要、社会交往的需要、政治参与的需要以及精神文化的需要。因为人的需要是人一切活动的动力之源,调动主体积极性,发挥主体能动性,必须激发和满足主体不同层次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实践中,邓小平正是通过改革开放实践,通过恢复马克思主义物质利益原则,为人民群众的主体创造性的发挥提供了动力源泉。邓小平认为,过去我们坚持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式的分配制度,以及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激励的原则是造成劳动者“出工不出力”、“动力短缺”的主要原因。他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2](P146)在他看来,“不讲多劳多得”的平均主义和“不讲物质利益”的激励原则,在理论上是违背唯物史观关于物质利益制约人的行动的基本原理的,唯物史观认为,人的一切行为和活动都与其利益和需要联系在一起,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不讲多劳多得”、“不讲物质利益”,就等于否定了物质利益对人的制约作用,背离了唯物史观,在实践中必然会挫伤和压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因此,邓小平一再强调必须通过改革,克服平均主义,改掉“大锅饭”式的分配制度,并建立一套体现按劳分配、有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的新体制。这是他关怀人民群众的需要,从人性角度肯定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民本”或“人本”思想的表达。

(三)邓小平“人本”理念,是通过他关心人民群众素质的提高,主张塑造“四有”新人,促进人民群众发展的“民本”思想表达出来的。坚持以人为本,还必须关怀人的发展。邓小平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关注,不仅体现解放人民群众,给他们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创造性开辟广阔道路方面,而且还体现在关心人民群众的素质,推进人民群众全面发展方面。

邓小平认为,人的发展,特别是人的智力水平及技术水平、文化素质的提高,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条件,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今天,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一般来说,劳动者的技能和文化素质越高,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越丰富,就越能促进生产力系统中“软件”因素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要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必须注重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主体———人民群众素质的提高和智力的开发。而教育又是提高劳动者技能和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邓小平非常重视科学技术教育,他指出:“不抓科学、教育,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就成为一句空话。”[2](P68)并进一步指出:“教育事业,决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各级党委要认真地作为大事来抓。各行各业都要来支持教育事业,大力兴办教育事业”[2](P95)。主张通过发展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素质,促进人民群众的发展,并主张通过多种多样的教育(如科学文化、文学艺术对人民群众潜移默化的影响、意识形态的引导等等)塑造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需要。邓小平关心人民群众素质的提高,提出塑造“四有”新人的主张,实际上是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其“以人为本”思想的一种表达。

总之,邓小平的“人本”理念是通过其“民本”话语表达出来的。邓小平对包括“农民、工人、知识分子以及其他积极支持、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劳动者”在内的人民群众主人地位的肯定,对人民群众主体价值(或作用)的重视,是其“民本”思想的体现。当然,邓小平的“民本”思想,与我国封建社会“民本”观念又有本质区别,我国封建社会“民本”思想都是建立在“君为主、民为仆”的唯心史观基础上的,在他们的民本理念中,只是把人民看作一种值得重视和利用的政治资源,一种治国安邦、巩固统治阶级统治地位的工具或手段,其亲民、贵民、重民、爱民、保民,只是为了更好地“驭民”、“使民”、“治民”,以达到“存社稷、固君位”的目的。而邓小平的“民本”思想,是建立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的主人,是生产力的主体以及“官为仆、民为主”、“主权在民”基础之上的。邓小平的“民本”思想中,既突出了人民群众的“目的性”,又重视了人民群众的价值功能,使人民群众的“目的性”和价值功能实现了统一。因此,其“以人为本”的理念,也是把既肯定人的目的性,又强调人的价值性,把人作为“目的和手段”相统一的理念。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010-06-28 09:07:00 点击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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