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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与领导干部退休制度的确立
作者:沈学伍 王玉贵    文章来源:  
  建立领导干部的离退休制度,是邓小平长期坚持的一个重要思想。早在1964年召开的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他就提出了“军队干部年轻化的问题”[1](P.385)。与此同时,他还“考虑过建立退休制度”[1](P.226)。但限于当时的具体条件,主要是当时的干部年龄普遍不大,这一问题尚不紧迫,因此邓小平的上述主张没有被引起足够的重视,更谈不上付诸实施了。这一重要思想的付诸实施,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形成之后。这是因为,经过十年“文革”,一方面一大批老干部受到严重冲击和迫害,加上自然规律的作用,身体大不如前了。况且,领导干部事实上存在的职务终身制客观上既不利于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也不利于机关作风的改变和办事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一些在“文革”被提拔起来的干部存在严重的帮派思想,不能适应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客观需要,因此培养和选拔大批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并将其充实到各级党政机构中,实现新老干部的平稳交接就显得异常急迫。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邓小平开始反复强调建立领导干部退休制度的重要性并为此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建立领导干部退休制度是邓小平培养接班人思想的重要内容

建立领导干部的离退休制度,实际上是邓小平培养和选拔接班人思想的重要内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回顾了1975年同“四人帮”一伙进行斗争时王洪文曾叫嚣:十年后再看。这句话深深地刺激了邓小平,使他警醒,联系到国际“共运”特别是毛泽东晚年在解决接班人问题上出现的严重失误,他迫切地感到解决好接班人问题的重要性。于是,第三次复出后不久的邓小平,当即向全党特别是老同志提出:“现在摆在老同志面前的任务,就是要有意识地选拔年轻人,选一些年轻的身体好的同志来接班”[1](P.192)。又说:“现在任何一个老同志和高级干部,合乎不合乎党员标准和干部标准,就看他能不能认真选好合格的接班人。”并强调:老同志“第一位的事情是要认真选拔接班人”。[1](PP.221-227)他本人也一直在为如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而出谋划策,并提出了选拔接班人的几条标准:“一是坚决拥护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二是大公无私,严守法纪,坚持党性,根绝派性;三是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有胜任工作的业务能力。此外,从精力上说,能够顶着干八个小时工作,这一点切不要忽略”。[1](P.222)

邓小平的这一重要主张实际上是当时全党许多高级干部的共同认识。比如陈云在此前后也曾多次强调指出,并率先提议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主持中央一线工作的日常机构,以减轻决策者的压力。他曾对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的胡耀邦说:“中央派你当组织部长,不是派你到‘八宝山’。”[2](P.271)陈云还提出了“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是当务之急”、“必须成千上万地提拔中青年干部”[2](PP.292-302)等重要主张,并得到邓小平的完全赞成。[1](P.385)

在邓小平等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党的共同努力,全国各地很快就有一批政治上合格、业务上过硬、工作上认真负责的中青年人相继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但由于位子就那么多,不少人只能先被安排在副职岗位上,当“后排议员”[2](P.258),无法在一线挑担子,发挥充分领导才干,也无法因此而积累经验,得到更全面的锻炼。

针对这一严重影响中青年干部成长发展的突出问题,邓小平在一次讲话中首次明确指出,要通过建立退休制度来最终解决中青年干部的脱颖而出问题。他说:“庙只有那么大,菩萨只能要那么多,老的不退出来,新的进不去,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因此,老同志要有意识地退让。”“我们将来要建立退休制度。”[1](P.193)他还提出:“在人事制度方面,可以考虑把退休制度建立起来。”[1](P.197)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根据邓小平等人的建议,在讨论修改党章时,明确写上了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内容。

1980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指出:“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的形成,同封建主义的影响有一定关系,同我们党一直没有妥善的退休解职办法也有关系。革命战争时期大家年纪都还轻,50年代正值年富力强,不存在退休问题,但是后来没有及时解决,是一个失策。”他指出:“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任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任何领导干部的任职都不能是无限期的。”[1](PP.331-332)这一报告经过认真讨论后,被会议通过,成了全党的基本共识。

邓小平还指出:干部退休“应该有个年龄规定。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退休制度。比如军官,世界各国差不多都是到60岁退休。”“文官,比如日本的外交官员,就是65岁退休,有的年龄更小。看来,我们也需要有个年龄的限制。”此外,“不仅年龄有限制,干部的名额也有限制。”副职不宜太多,以解决机构臃肿和严重的官僚主义问题。[1](PP.387-388)

二 建立顾问制度是为过渡到建立领导干部退休制度的重要举施

但在邓小平等为建立领导干部退休制度而大声疾呼的时候,也有一部分老干部不愿主动退休。他们认为,老干部刚刚恢复工作就又要离退休,屁股还没有坐热就要让位子,中央的干部政策对老干部不公正。还有一些人认为,三四十岁的年轻干部是“文化大革命”的经历者,他们没学到什么好东西,因此拖着不予提拔。这说明,做好老干部的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对于选拔年轻干部、最终建立领导干部的退休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经过反复考虑,邓小平认为建立顾问委员会制度作为临时安置广大老干部、最后过渡到建立正式的退休制度是一条可行的办法。早在1975年7月的一次讲话中,邓小平就提出了要建立顾问制度的设想。他说:“设顾问是一个新事物,是我们军队现在状况下提出的一个好办法。”[1](P.23)但这一设想后来因为邓小平很快在政治上受排挤而没有行得通。1979年11月初,邓小平在一次讲话中回顾说:“前几年,我提出搞顾问制度,但并没有完全行通,许多人不愿意当顾问。”[1](P.226)1980年8月,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再次说道:中央“正在考虑再设立一个顾问委员会(名称还可以再考虑),连同中央委员会,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明确规定各自的任务和权限。这样,就可以让一大批原来在中央和国务院工作的老同志,充分利用他们的经验,发挥他们的指导、监督和顾问的作用。同时,也便于使中央和国务院的日常工作更加精干,逐步实现年轻化。”[1](P.339)1982年7月,他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又指出:“我们需要有一个顾问委员会来过渡。顾问委员会,应该说是我们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走向退休制的一种过渡。我们有意识地采取这个办法,使得过渡比较顺利。”“顾问委员会是个过渡,这个过渡是必要的,我们选择了史无前例的这种形式,切合我们党的实际。”目的是“为退休制度的建立和领导职务终身制的废除创造条件”[1](P.414)。在邓小平等人的一再努力下,中共中央在20世纪80年代初正式作出了设立顾问委员会的重要决定。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决定设立党的顾问委员会,作为中央委员会的助手和参谋,并选举邓小平担任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在随后举行的中顾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邓小平系统阐述了建立顾问委员会的目的与这一机构的性质。他指出:“中央顾问委员会是个新东西,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实际情况建立的,是解决党的中央领导机构新老交替的一种组织形式。目的是使中央委员会年轻化,同时让一些老同志在退出第一线之后继续发挥一定的作用。”他说:“从某种意义上说,顾问委员会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组织形式。”用设立顾问委员会的办法来废除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比较合乎我们的实际情况,比较稳妥,比较顺当。”[3](P.5)

邓小平的上述思想是一以贯之的。还是在提出建立顾问制度之初,他就指出:“要真正解况问题不能只靠顾问制度,重要的是要建立退休制度。”[1](P.226)不久,他又指出,从长远考虑,“最根本的应该是建立退休制度”[3](P.5)。他指出:如果在顾问制度建立后花两个五年的时间,“通过这种过渡的形式,稳妥地顺当地解决好这个问题,把退休制度逐步建立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这对于我们国家以后的发展,是办了一件很好的事情。”“现在看来,要真正解决问题不能只靠顾问制度,重要的是要建立退休制度。”他说:“顾问委员会今天刚成立,就宣布准备将来取消,这就明确了这个组织的过渡性。我们尊重生活和历史的辩证法”[3](P.6)。在顾问委员会制度实行了近两届后的1989年,邓小平又明确指出:“下次党代表大会不搞顾问委员会了,还是搞退休制度”[3](P.316)。经过几年的努力,新老干部的交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老同志还主动带头退出领导机构。

1985年9月,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说:“几年来新老干部的合作和交替,进行得比较顺利。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政军各级领导岗位,都补充了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一批老同志以实际行动,带头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推进干部制度的改革。”[3](P.145)

经过两届过渡,各级领导干部的离退休制度逐步建立了起来,顾问委员会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1992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根据邓小平的建议,正式决定取消党的顾问委员会。实践证明,设立顾问委员会作为最终建立退休制度的过渡性举措是非常必要的。

三 邓小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立领导干部退休制度作出榜样

在建立退休制度问题上,邓小平不仅大力提倡,而且身体力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立退休制度做出了榜样。早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邓小平第三次复出后不久,就产生了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想法。1977年11月,他在一次高级干部会议上说道:“如果党允许我今天退休,我马上就退休。这是真话,不是假话。”[1](P.227)1981年7月,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他再次说道:“老实说,就我们自己来说,现在叫我们退,我们实在是心里非常愉快的。”[1](P.388)此后,邓小平又一再表示要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但限于当时的具体条件,全党普遍不赞成邓小平的这一设想,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就是“遇到的是一片反对声”[3](P.175)。到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又与陈云、李先念等一起共同约定:“一齐退下来,而且是一退到底,即退出中央委员会,不再担任职务。”[4]但因为许多领导人特别是老同志表示不接受邓小平等的“约定”,中共中央政治局经过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决定邓小平等实行“半退”,即中央同意他们不再进入新的中央委员会及其选出的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但仍分别担任中央军委主席、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全国政协主席,彭真、邓颖超等则全退,不再担任任何领导职务,从而为在最高领导层正式建立退休制度创造了有利条件。

1989年9月初,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近半年之际,邓小平又就退休问题专门与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成员进行了一次长谈。在这次谈话中,他具体讲到了退休的时间、方式和职务交代等问题。关于退休时间,他说:“退休是定了,退了很有益处。如果不退休,在工作岗位上去世,世界上会引起什么反响很难讲。如果我退休了,人又还在,就还能起一点作用。”“考虑到中国的安全,现在退比发生了事情退或者在职位上去世有利。退的决心我已经下了好几年了。我曾多次提出,是真心的。

现在看来,想要等一个多么适当的时候再退,是等不到的,每次都总有一点因素说退不得。”[3](P.315)他多次讲:“(我)最后的作用是带头建立退休制度。我已慢慢练习如何过退休生活,工作了几十年,完全脱离总有个过程。”“我退休的时间是不是就确定在(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犹豫了这么几年了,已经耽误了。人老有老的长处,也有老的弱点。人一老,不知哪一天脑筋就不行了,体力到一定程度也要衰退。自然规律是不可改变的,领导层更新也是不断的。退休成为一种制度,领导层变更调动也就比较容易。”[3](P.316)关于退休方式,邓小平指出,要简化,越简单越好。“简化比较有利,而且从我开始简化更有利。”他认为:“利用退休又来歌功颂德一番,也没有什么好处。还有些形式,比如追悼会,开得那么多,也没有什么好处,也可以简化一下。”他对只讲功劳、不讲缺点的做法很不赞成。他说:“对我的评价,不要过分夸张,不要分量太重。有的把我的规格放在毛主席之上,这就不好了。我很怕有这样的东西,名誉太高了是个负担。我退休方式要简化,死后丧事也要简化。”[3](PP.316-317)关于职务交代,他主张由江泽民接任中央军委主席。这是完全实现中央领导集体代际间平稳交接的又一重要举措。

随后不久,邓小平正式致信中央政治局,又一次严肃、郑重地提出辞去所担任的中央军委主席一职。在信中,他首先回顾了自己在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退休制度问题上的一贯主张,然后诚恳地说道:“经过慎重考虑,我想趁自己身体还健康的时候辞去现任职务,实现夙愿。”[3](P.322)10月,他在会见老挝领导人时又说:“我本人多年来一直提出要求退休,现在年龄越来越大,难免有一天出差错,而且身居高位,一旦突然发生不测事件,影响倒不好。所以现在我要集中一切力量争取退休,要求同志们理解。我们要坚持党和国家的退休制度,任何人都不能例外。”[5](P.1292)中共中央经过慎重考虑,接受了邓小平的请求,最终同意他在1989年11月正式辞去中央军委主席一职,从而使他实现了在身体还健康的时候辞去所有领导职务的愿望,并且也为最终在中国正式建立领导干部的退休制度做出了榜样。此后,邓小平就一直过着退休的平静生活,只是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发表一些作为一个普通的老共产党员的意见。

在1992年初发表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进一步解释了他之所以一再要求从领导岗位上彻底退下来的原因:“我坚持退下来,就是不要在老年的时候犯错误。老年人有长处,但也有很大的弱点,老年人容易固执,因此老年人也要有点自觉性。越老越不要最后犯错误,越老越要谦虚一点。”[3](P.381)邓小平为在中国最终建立领导干部退休制度起到了重要的表率作用。

四 邓小平倡导建立的领导干部退休制度意义深远

邓小平提出建立领导干部退休制度的主张后不久,中共中央于1982年2月正式发出了《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干部退休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6]。目前,领导干部退休制度已在我国的各级党政机构中得到普遍确立并逐步完善。

一些地方在具体的探索中还取得了既适合本地区又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同时,为了发挥老同志丰富的领导经验,很多单位都设立了调研员这一职位,既作为老同志对年轻干部传、帮、带的有效载体,同时也作为正式退休前的过渡性举措。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创新是在中国最终正式建立符合国情的领导干部退休制度的一个有益的探索。

同时,为了解决老干部退休后的心理和情感失落问题,邓小平多次强调要在政治上关心和生活上照顾老同志。邓小平指出:“对顾问,组织上要关怀,这个关怀有物质待遇问题,但是特别要注意对他们政治思想方面的关怀。要使他们能够看到文件,听到报告,同级党委里面有些事要让他们知道。”[1](PP.23-24)“全国各个部门和单位设立专门机构,管理退休的、当顾问的人,负责他们的政治待遇、生活福利方面的事情。把退休人员的问题处理好,便于我们选拔人才。”[1](P.197)陈云也指出:“老干部离休、退休的工作必须做好。要使人心安定。准备在这方面花一点钱。有的地方可以搞干部修养所;有的地方,干部离休、退休以后,要有个文化娱乐的地方;有些老干部离休以后医药费困难,国家可以花一点钱。”“当然,不只是钱的问题,还要有思想工作。”[2](P.308)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有利于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建立。

中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官员享有诸多特权,因此许多人都以进入仕途为终身奋斗的目标,进入后又很少有人不愿向上升迁的,更不用说退出了,逐渐导致官僚机构日趋庞大,行政效率低下。因此,许多王朝都规定,官员到了一定年龄后都必须强制性退休,史称“致仕”,但由于多种原因,官员退休制度执行得并不理想。邓小平吸取中外历史上官员退休制度的经验教训,正式提出并最终带头在中国建立了领导干部退休制度,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为实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逐步解决党政机构过于臃肿、克服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作风等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证,而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长足发展和后继有人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同时也有利于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培养和增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正规化和法制化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作风的建设。

当然,领导干部退休制度在我国建立的时间还不长,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比如,在一些西方国家,公务员一般分为事务官和政务官两类,事务官到一定时候都得退休,而政务官一般是选任的,对年龄的限制不很严格,但要求必须能履行所担任职务的健康身体、工作能力、行政经验和知识水平等,这主要是考虑到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自然寿命已有了很大提高,而且不同人的身体条件有着明显的差异,因此,对担任有关职务的年龄条件不宜一刀切。此举在实际操作中,虽然有时也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但总体来说,弊端还不是特别明显。目前,我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任职年龄都实行一刀切,一般是职务越高者退休的年龄越晚,这种做法虽然操作上简便易行,但却没有因人而异,区别对待。相信这些问题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逐步解决。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陈云文选: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余帏.邓小平与领导干部退休制度[J] .领导科学,2004,(16).
[5]冷溶等.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6]徐志和,李德明.试论邓小平同志对建立有中国特色老干部退休制度的重大贡献[J].天府新论,1994,(1).
(2010-06-25 14:33:00 点击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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