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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建设功能
作者:张绍宏    文章来源:  
  一 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创立合理形态辩证法至今已有150多年。近80年来,国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界特别关注的是辩证法的建设功能问题。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前苏联哲学家德波林就提出过要给自然科学提供唯物辩证法基础,要把辩证法运用于建设,这是探寻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建设功能的最初尝试。此后,前苏联哲学界一直关注建设性突出的“社会主义辩证法”问题,并将其作为“迫切问题”进行重点研究,提出了“预见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辩证法”、“社会主义社会形成和发展的辩证法”等新命题,20世纪60年代还提出了“共产主义建设的辩证法”的概念。在中国,毛泽东于1956年提出关于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和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十大关系的理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广东省哲学界也开展了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研究。上述国内外的社会主义辩证法研究对于阐发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建设功能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这些研究的深度不够,其主要缺点是未能从马克思的辩证“批判”理论本身中引出辩证法所固有的建设功能来,他们的研究,给人一种印象,似乎建设性的辩证法是与具有批判本质的辩证法完全异质的另类辩证法,其研究成果主要表现为一些实践结论而不是哲学原则。在这一时期,某些西方哲学家则把辩证法的批判功能绝对化,打出“批判的辩证法”、“悲剧的辩证法”等旗号挑战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者开始从基础理论方面研究辩证“批判”本身的建设性,例如,保加利亚学者扬科夫撰文说,辩证的否定是“建设性的批判”,应当把批判变成一定的“预测、计划和纲领”。可见,中外哲学界已经出现把辩证法的批判功能和建设功能作统一把握的新思维。但时至今日,中外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建设功能的发掘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建设功能的系统理论。

辩证法功能探索的落后状况是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的特殊历史条件形成的。19世纪上半叶至20世纪上半叶是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革命的时代,因此,在那个历史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对辩证法的批判功能阐述得很充分,而对辩证法的建设功能则较少提及,以至人们误以为辩证法只有批判性而没有建设性。事实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固有功能不只是批判,还有建设,是批判和建设的统一。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苏联、中国等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和大批民族独立国家建立以后,国内建设已经成为这些国家的中心任务。二战之后,世界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相对稳定发展的时期,和平和发展已取代革命成为当代世界的主题。时代变化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功能也逐渐从偏重批判转为偏重建设,因此,构建“建设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就成了新时代的迫切任务。

二 辩证“批判”的母体孕育辩证法的建设功能

初看起来,辩证法的建设功能似乎是从外面注入辩证法的,但实际上,建设功能是在辩证“批判”的母体中孕育出来的,因而是辩证法所固有的。现在让我们看看辩证“批判”具有什么样的内部结构,我们何以能够以及如何从辩证“批判”的固有结构中挖掘出建设功能来。关于辩证法的批判,马克思是这样说的:“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运动中,因而也就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24马克思的这一经典论述,固然点出了辩证法的批判本质,但从辩证法的功能角度看,我们是否能据此断言辩证法只有批判功能而没有建设功能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马克思清楚明白地告诉我们,辩证法的批判是克服既成形式的“暂时性”,是要从运动中考察“既成”形式,这就是说,辩证法的批判是要超越各种既成形式,而超越的目的是使现象的存在进入本真的存在,使既有的现实变为“应有”的现实,使世俗达到真善美,使有限进入无限。马克思曾这样概括辩证“批判”的结构:“批判从本质上衡量个别存在,从观念上衡量特殊的现实。”[2]258可见,辩证的“批判”是一种具有双层结构的动态系统。该系统有四个基本元素:个别存在、特殊现实、本质、观念。前两个元素是批判的对象,后两个元素则是建设的目标。该系统有两个运动机制:批判和建设,批判是手段,建设是目的。关于“观念”或说“观念性”,是指哲学或哲学家所追求的“应有”,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家的真实愿望,在他身上作用着的观念性,是现实世界的真正应有。”[2]69由此可见,辩证批判不是把对象化为虚无,而是把个别的、现象的存在提升为真实的存在、本质的存在;把特殊的、不合理的现实提升为观念上“应有”的现实。这种提升,或表现为超越既有科学知识,以发现未知世界,或表现为超越现象世界,以再现本质世界,或表现为超越既有的现实,通过实践创造应有的、理想的未来世界。很明显,这种提升正是一种建设,一种创造。我们还可以看出,在辩证批判中,建设环节比批判环节更为重要,因为,建设目标即真善美的本真世界、观念世界是衡量批判对象的尺度和标准,又是哲学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因此,辩证法的批判不是单向度的批判,而是建设性的批判,是产生一系列精神的或物质的积极成果的运动过程。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说辩证法“是激流”,“它冲毁各种事物及其界限,冲垮各种独立的形态”,但它又“是精神花园中欣欣向荣、百花盛开景象的体现者”[2]144-145。

应当特别指出,辩证法的批判功能和建设功能的发挥是在矛盾运动过程中实现的。因此,辩证批判孕育建设的原生机制,深藏在各种不同的既成形式的矛盾运动中,因而产生辩证法的多种不同的建设功能。

三 辩证法的科学发现功能

辩证法的建设功能之一是科学发现,它是发现辩证法的建设功能。所谓发现辩证法就是科学探索活动的辩证法,它所否定的既成形式是既成的科学知识。发现辩证法是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首次以隐性方式推出的。在发现辩证法中,有一种外貌十分奇特的矛盾:以现有实证事物的物质存在为一方、以未知物的概念规定为另一方构成的“思辨性矛盾”。发现辩证法的否定和批判就是在这种思辨性矛盾的运动中展开的。思辨性矛盾的运动大体经历思辨启动、矛盾客观化、对立面融合成新范畴、实证检验和实证解决四个阶段。

在启动阶段,批判的对象是某领域既成的科学知识,但是,批判本身也孕育着建设,在批判的同时,也开始了对远方未知物的探索:主体根据对象的概念规定对远方的模糊未知目标进行想象和假设。于是,以现有实证事物的物质存在为一方,以未知物的概念规定为另一方,构成了一种具有反逻辑的二律背反结构的思辨性矛盾。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曾以伊壁鸠鲁的“原子偏离直线”的辩证法为例,通俗地说明了发现辩证法的思辨启动。伊壁鸠鲁首先对原子进行逻辑审视,他发现原子自身是自相矛盾的:从原子的物质存在说,应当认为原子无论怎样小,也应当有一定的体积、形状和重量,但是,从原子的概念规定说,根据理性思维的逻辑同一性的原则,把原子的概念坚持到底,那就应当认为原子作为自然的始基,没有任何物理性质,既没有体积、形状,也没有重量。这就是说,同是原子,其概念规定和其物质存在,或者说,作为世界“本原”的原子和作为物质最小构成单位“元素”的原子,是自相矛盾的。在思辨启动阶段,在批判可感觉的原子的同时,也在构筑、建设不可感觉的、作为世界本原的、与原子的概念规定相符合的真正的“原子”。可见,在发现辩证法中,不仅寄寓着批判性,而且寄寓着建设性。不过,辩证运动至此,它的建设任务远未完成,辩证运动还须经历下一个阶段。

在矛盾客观化阶段,为使批判和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思维主体必须为思辨性矛盾提供一个可以得到展开和检验的场所。这个场所当然是实证的世界,而不能是思维领域。所谓矛盾客观化,就是让思辨性矛盾的两个对立面都在实证世界中出现,使思辨性的对立同一结构转化为实证的对立统一结构,使思辨性矛盾成为可感觉的实证世界的对立与冲突。为此,就要将思辨性矛盾的一个对立面即事物的概念规定客观化为实证的规定性,但又不失去与另一个对立面即事物的物质存在相对立的属性。这样,思辨性矛盾就完全下降到了实证世界。思辨性矛盾只要一客观化,就会预示实证世界的真实的联系、运动、变化和发展。这样,批判就会前进一步,建设目标也会靠近一步。例如,前述伊壁鸠鲁关于原子的思辨性矛盾,思想试验向前推进时,新的景观出现了:一方面,原子因有重量而垂直下坠,但另一方面又因无重量而否定了垂直下坠,但对垂直下坠的否定方式又只能是感性表象的,于是这种否定就表现为另一种不同于垂直下落的感性运动———偏离直线的运动。思辨性矛盾客观化的结果,使批判取得了新的成果,即初步发现了原子的内部结构:原子内部既有作直线运动的物质成分,又有作偏离直线运动的物质成分。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在矛盾的极端尖锐的情况下把握住了矛盾并使之客观化”[2]229的思想赞叹不已,认为伊壁鸠鲁“把原子概念中本质与存在的矛盾客观化了,因而提供了原子论科学”[2]223。

在对立面融合成新范畴的阶段,发现辩证法的建设目标将更加清晰。例如,前述原子内部的思辨性矛盾客观化为直线运动与偏离直线运动的矛盾以后,原子结构的面貌并不清晰,因此,辩证思维主体就要将这两个对立面融合成一个新范畴———排斥。排斥是从原子的偏斜中直接得出来的结论。但是,只有作为物质颗粒的原子才有这种感性的排斥,即众多原子相互间的排斥,而作为概念的原子不可能有这种感性的排斥,因为作为概念的原子不仅否定直线下坠这一种感性的运动,而且否定一切感性的运动和感性的空间关系,因此,作为概念的原子所能具有的排斥只能是观念性的排斥即来自于单个原子内部的原子的自我排斥。可见,排斥,作为融合成的新范畴,又是一个思辨性矛盾体,这个思辨性矛盾也要客观化。将这个思辨性矛盾客观化,我们就会看到,原子内部有两种物质成分的互相排斥。这已经是现代原子结构理论的哲学表述了。至此,辩证法的建设功能基本完成了,批判功能也基本到位了。

在发现辩证法的实证检验与实证解决阶段,建设功能将得到全面发挥。所谓实证检验就是通过思辨性矛盾的客观化使主体的建设性设想在实证世界中经受检验,衡量其是否真实及真实的程度。辩证法的实证解决就是思辨性矛盾在经过多次客观化之后在实证世界中获得解决,主体预期的建设目标得到了实现,世界的隐秘未知部分得到了认识。例如,伊壁鸠鲁的原子偏离直线的学说,不仅预言了原子结构,而且成功地解释了天体现象。

四 辩证法的规律再现功能和未来预见功能

再现规律和预见未来是再现辩证法的建设功能。所谓再现辩证法就是在再现历史和现实的本质、规律的理论叙述活动中的辩证法。再现辩证法是马克思在批判地吸收黑格尔《逻辑学》中的辩证法之后独创的又一种辩证法形态。马克思在其巨著《资本论》中运用了这种辩证法,并在该书及其他许多论著中从理论上阐述过这种辩证法。

再现辩证法作为一种对既有历史和现实作理论把握的叙述方法,包括相互联系的两种方法,即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和逻辑演进同历史叙述相统一的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叙述现实运动、再现历史过程的逻辑方法,这种方法要求从感性具体中抽象出最简单范畴,然后让抽象范畴在思维行程中导致理性具体的再现。按照上述次序逻辑地演进的范畴系统,除去若干例外,一般来说恰与历史的发展过程相吻合,这也便形成了再现辩证法的又一方法:逻辑演进同历史叙述相统一的方法。

在再现辩证法中,牵引范畴演进的推动力是概念(范畴)的内部矛盾,而概念(范畴)的内部矛盾则是现实和历史运动的矛盾在观念上的反映。再现辩证法面对的是现象世界中的矛盾;现象世界中的矛盾,一般说来有一个从事物的内在矛盾进展为外部对立的发展过程,这一客观的进展过程在观念上的反映就是范畴的内在矛盾进展为范畴间的对立;并且,因为现象世界是不停息地运动的,因此,在观念上,范畴的演进也永不停息,于是,我们就看到对立的范畴还会融合成新范畴;而新范畴也有内在矛盾,新范畴的内在矛盾又进展为外部对立,然后再融合成新范畴;如此不断演进,从而形成概念范畴系统,并与历史进程相统一。

再现辩证法的建设功能之一是再现历史和现实运动的规律。在再现辩证法中,范畴演绎过程各阶段的理论成果是关于现象世界的规律和关于本质世界的规律的理论表述,它们是再现辩证法建设功能的承载体。反映现象世界规律的理论成果是较低层次的建设功能载体,反映本质世界规律的理论成果是高层次的建设功能载体。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最简单的范畴———商品开始叙述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历史进程。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内在矛盾。但商品的这一内在矛盾必然要向前发展,从而使商品本性中潜伏着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发展起来,并且使这一对立在外部表现出来,于是,统一的商品世界就分裂为商品和货币。在思想进程的这一阶段,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现象的规律———价值规律,从而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这是反映现象世界规律的理论成果。马克思接着分析范畴如何一步步上升到资本这一级。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流通所遵循的规律是等价交换的规律,即价值规律。可是资本家以一定量的货币投入到经营活动中去以后最终却赚了钱。这是为什么呢?于是疑问就来了:等价交换是不是资本运动的规律?资本主义经济在现象上是肯定等价交换这个规律的。辩证的叙述在这里发现了矛盾。马克思说:“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中产生。”[1]188这就是资本流通中的二律背反。这个矛盾是这样解决的:资本的价值增殖是发生在资本家“所购买的商品上,但不是发生在这种商品的价值上,因为互相交换的是等价物,商品是按它的价值支付的。因此,这种变化只能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即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上产生”[1]189-190。马克思的分析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了一种特殊商品即劳动力商品。马克思进一步分析说,劳动力商品也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是创造价值,它的价值则是由生产、再生产劳动力本身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所决定的价值,即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力在使用过程中创造的价值总是大于劳动力的价值,其间的差额就是剩余价值。至此,资本主义经济的现实运动获得了初步再现:“问题的一切条件都履行了,商品交换的各个规律也丝毫没有违反。等价物换等价物。作为买者,资本家对每一种商品———棉花、纱绽和劳动力———都按其价值支付。然后他做了任何别的购买者所做的事情。他消费他们的使用价值。”[1]220到此为止,马克思透过资本义经济运动现象的规律———价值规律,揭示了深藏在现象背后的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本质的规律———剩余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是再现本质世界规律的理论成果。当然,再现资本主义经济运动、叙述资本主义经济历史发展的任务并未就此结束。劳动力商品的内在矛盾———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也会进一步发展为工人工作日中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之间的矛盾,并且,这一内在矛盾还会激化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为规定工作日而进行的外部斗争。再现资本主义制度的辩证法至此也有了新的理论成果: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社会主义理论,它既是再现功能的载体,又是预见功能的载体。

于是我们看到了再现辩证法的又一建设功能:预见未来。由于再现辩证法所揭示的历史和现实运动的规律,具有客观必然性,因此这些规律不仅贯穿历史和现实,而且必然延伸至未来。这就是说,再现辩证法在批判、超越现实的同时,又预言了未来。因此,再现辩证法不仅具有再现历史和现实的规律的建设功能,而且具有预见未来的建设功能。如前所述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理论,既是对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再现,又是对未来社会发展的预见。马克思说:“现代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从经济上来考察孕育着一个新的更高的形态。”[3]244恩格斯说:“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了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3]471

五 辩证法的实践创造功能

辩证法最重要的建设功能是实践创造功能,即建设未来的功能。这是实践辩证法特有的建设功能。实践辩证法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阐发的辩证法形态,是马克思批判地吸收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提出的“否定的辩证法”的理论成果。所谓实践辩证法就是人们否定既成的现实世界,创造应有的、理想的未来世界的辩证法,是人们行动的辩证法。显然,实践辩证法的突出功能是建设,不过,为了建设美好未来,又必须批判不合理、不理想的既有现实,因此,实践辩证法又要执行批判功能。实践辩证法的主要批判对象是以往的和现在正进行着的异化实践,而它的建设目标则是应有的理想的未来世界。

实践辩证法的核心理论建立在对人类历史本体的深刻分析之上。人类历史的本体是人和人类的实践。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他有一种能动地改造外部客观世界并自由创造自己的生活世界的本质力量。而这种本质力量是一定要对象化的,因为外部客观世界并不会完全满足人,人所需要的价值客体并不都是客观世界提供的,因此,人必须通过实践将自己的意识、意志物化为外部对象,从而使外部对象在一定条件下按照人的意识和意志产生和消灭。人的这种本质力量也是能够对象化的,因为人本身就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从客观世界被改造的角度说,是主体对客体的否定;从主体的意识和意志被物化的角度说,是客体对主体的否定。因此,否定是人类历史的基本动力机制。但是,作为人类历史动力机制的否定并不总是积极的。如果把人的本质力量加以膨胀,再使之对象化,那就一定导致异化。所谓异化,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化时,招致这样的结果:物化成果变成了与人类对立的异己之物、敌对之物,对象化变成了对象的丧失。这种异化,在改造自然中表现为对自然界过度开发,从而导致人类遭到自然界的报复,生态被破坏,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被耗尽;在社会活动中则集中表现劳动的异化。劳动的异化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顶点,它表现在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过程的异化、人的本质的异化、个体与他人之间关系的异化等各方面。异化劳动产生私有制从而使异化表现为真正的“公民化”,并成为席卷历史的力量。随着劳动的异化,人类社会在政治、伦理、文化、价值观、信仰等各方面全面发生异化。异化是人类历史特有的、在人类的史前时期不可避免的现象,在人类历史上也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异化与社会进步、人类解放的价值取向是相反的,因此,人类要克服异化。但是,人类又必须将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这就是矛盾。在人类的史前时期,对象化的结果导致异化,异化又表现为对象化。这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酷事实。对象化与异化的这种二律背反,就是万千的历史学家、人类学家、哲学家惊呼无法解答的“历史之谜”。这个“历史之谜”包含了人类现实生活世界中的所有矛盾和抗争。这些矛盾和抗争真的不能解决吗?历史之谜真的无解吗?马克思主义的回答是否定的。实践辩证法将指出人类历史之谜的求解之路。从本质上说,实践辩证法的建设功能就是“历史之谜”的求解功能。这一功能又可分解为三大功能:面对与应对异化的警醒功能、科学发展观对实践的指导功能、共产主义理想的导向功能。

面对与应对异化的警醒功能。异化是人类历史在前进途中必须付出的一种代价。异化存在于人类的史前时期,但这一史前时期时限很长,起于人类产生之时,止于共产主义社会建成。在当代,从总体看,人类还远未摆脱异化。所以,警惕异化的发生,依然是当代人类实践首先要解决的重大课题。要保持对实践中的异化的高度警惕,就必须树立正确的实践理念,而正确的实践理念来源于对人类实践活动中的矛盾特殊性的认识。人类实践活动中的矛盾有不同于科学探索和理论再现活动中的矛盾的特殊性。实践中的矛盾是正在形成、生长而未定型的矛盾,是一种尚待主体去参与的矛盾,我们可将此种矛盾称之为“主体参与性”矛盾。事实上,摆在实践主体面前的还只是一些现实的对立面,例如,人与某种自然境遇的对立,某个人与其他个体或与他所从属的群体之间的对立,等等。在实践辩证法中,主体参与性矛盾具有“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动态结构。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富有和无产者的对立就是肯定和否定的对立。富有作为对财产的占有,是得到自我满足的私人占有,因此它是对立的肯定方面;而无产者则是对立内部的不安,这是对立的否定方面。以上是客观层面上的肯定和否定。从主体态度、实践指向说,富有产生保持对立的行动,而无产者则产生破坏对立的行动,这是主体参与层面的肯定和否定。实践中肯定和否定的“主体参与”性的矛盾结构给人们留下了“随意实践”的空间,因而也就播下了异化的种子。因此,必须认清实践中矛盾的特殊性,只有这样,才能对实践中可能发生的异化保持高度警惕。

科学发展观对实践的指导功能。马克思在研究社会辩证法时,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关于一切历史存在的“唯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是“否定”、历史中“真正唯一肯定的东西”则是“否定之否定”的深刻思想,创立了以辩证的否定观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为核心理论内容的实践辩证法。辩证的否定也称“扬弃”,就是否定之中有肯定,既克服又保留。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关于人类实践呈现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趋势的规律。辩证的否定是既克服又保留,因此经过两次否定之后所产生的新事物就会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征,仿佛是向旧东西的回复。由此可见,辩证的否定观是一种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协调的而不是畸性的发展观,是一种能够带来进步、孕育生机的发展观,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一种能促进事物持续发展的实践观,因此,以辩证的否定观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为核心理论内容的实践辩证法是一种科学的发展观和实践观,它能对人类的实践活动提供方法论指导。实践辩证法是面向人类社会的,因此由实践辩证法所规范的科学发展观终极关怀的是人和人类社会,它所谋求的是人自身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以人为本是这种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就是把人自身看作人的最高本质,就是把人既看作手段,又看作目的,就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实现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4]73,就是以人的自身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以人为本,要求尊重人、关心人。但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是积极的人本主义,它主张以人为本,但要以新型的人为本,既不能以生活在“违反自然的、原始的简单状态”的贫困中的人即“粗野的、没有欲望”的、“单纯性”的人为本,也不能以异化了的、利己主义的人为本,而是要以从私有制和异化劳动中解放出来的新型的人为本。以人为本,还要以满足人的全面需要、自由全面发展的需要为本,不能以满足人的片面需要为本。这种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为此,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要在辩证的否定观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论指导下,处理好对立面之间的共存、斗争关系,要把肯定和否定结合起来,要提倡对立面之间的对话、沟通,实现自然界与人类、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和合,尽可能实现双赢、多赢,要特别着力于对立面之间的融合,努力催生出新的有生命力的事物,克服异化,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直到最终彻底消灭异化,实现人类的理想未来。

共产主义理想的导向功能。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之谜必将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建成最终解决。因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将不再导致异化,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那时,人类将进入自由王国,将自由地实现人与自然界之间物质和能量的变换。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是一种积极的人本主义,它是“私有财产及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此,“它是人向着作为社会的人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彻底的、自觉的、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丰富成果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这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现象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与类之间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真正解答……”[4]73。马克思的实践辩证法或说历史辩证法就这样以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为一切执着追求理想未来的人们正确导向。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2]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刘丕坤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010-06-03 08:54:00 点击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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