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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作者:纪玉祥    文章来源: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所作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报告,系统总结了13年来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深入阐述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了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同时,报告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部署,这对于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在马克思看来,“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①,人类社会生活是物质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的复合体。政治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的组成部分和应有之义。马克思早在1844年写的一份《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就使用了“政治文明”的概念②。

    未来新社会的政治文明究竟是怎样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毕生坚持的一个重要方法论原则是,从不教条式地预见未来,而是坚持在批判资本主义旧世界中发现未来。因此,他们在着力批判资本主义制度过程中只限于对未来新社会的政治文明作些大致描述。总括起来,他们把建设制度文明、特别是建立无产阶级民主制度看作是未来新社会政治文明的根本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③他们设想,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一旦社会掌握了生产资料,实现劳动的解放,就可以使劳动真正具有自由平等的性质,从而就可以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巴黎公社是人类历史上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争得民主的第一次伟大尝试。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针对资产阶级政治文明的种种局限和弊端,高度赞扬了巴黎工人阶级创造的新型政治文明。例如,公社的真正秘密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政治形式,它由工人或公认的工人阶级的代表组成;一切权力机构和人民代表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公社不是议会式的机构,而是实行“议行合一”,由人民直接行使权力;一切公职人员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真正实现了廉价政府口号④,等等。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等著作中对无产阶级民主问题作了大量理论分析,十月革命胜利后他对建立苏维埃新型民主制度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系统的理论总结,晚年对于改革和完善苏维埃民主制度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思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想。列宁千百次地指出,与资本主义民主是少数剥削者的民主根本不同,社会主义民主是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新型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新的更高类型的民主;必须广泛地组织工人阶级和广大群众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使全体居民群众真正平等地、真正普遍地参与一切国家事务”⑤,等等。

    政治文明是个含义很广的概念。它除了主要指政治制度文明外,还包括政治主体文明、政治意识文明、政治行为文明等丰富内容。马克思曾高度赞扬巴黎工人在起义中政治文化心理的深刻变化,如敢于破除对作为“天然尊长”的旧官吏的迷信,认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不应是他们专擅的“执政特权”,工人阶级“在空前艰难的条件下虚心、诚恳而卓有成效地”进行工作,表现了极大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公社的女社员“像古典古代的妇女那样具有英勇、高尚和献身的精神。努力劳动、用心思索、战斗不息、流血牺牲的巴黎……正放射着它的历史首创精神的炽烈的光芒!”⑥马克思还将巴黎公社起义中的种种文明之举同巴黎反动政府的野蛮、残暴相对比,提出工人阶级只有经历阶级斗争的几个不同阶段才能完成社会的经济改造和政治改造,但“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进行⑦。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政治文明的思想,是我们深入研究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理论依据和宝贵思想材料,应当系统加以阐扬,以从中汲取营养,受到启迪,激发创新灵感。

    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政治文明思想中一向重视民主的传统,十分重视和强调民主之于中国的社会政治意义,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立做出了开创性工作。他总结吸取了在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前近代中国模仿西方民主制度屡遭失败的教训, 深刻认识到中国的政治制度决不能照抄照搬别人的模式,只能从中国国情出发,走自己的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创立了人民民主的理论。进城以后,他正确回答和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政体、政党制度、国家结构和政权组织形式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阐明了民主集中制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基本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他创造性地领导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毛泽东还拓展了民主概念的运用范围,将它推广运用于社会生活和工作指导的许多方面,如主张实行民主管理,提出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倡导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领导方法方面要发扬民主作风、民主方法。毛泽东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种理想状态和目标,即在党内生活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努力创造一种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然而,由于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导致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出现某些偏差,如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大民主”实际上是一场无政府主义的“大破坏”。此外,他更多的是把民主看作是手段而不看作是目的,对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重视不够。

    邓小平是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奠基人和总设计师,开启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代化建设之路。他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第一次把发展民主看作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和战略目标,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邓小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主张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共产党领导制定宪法和法律,也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但决不能搞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多党制。正确处理民主与专政、民主与法制、民主与纪律、民主与集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逐步扩大党内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努力实现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他创造性地提出,用“一国两制”方针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谱写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篇章。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和邓小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思想,进一步理清了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方针、目标任务、具体步骤和基本思路,把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总结了20多年来特别是13年来的基本经验,强调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完善其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实现我们党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的重大转变。强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强调必须加强法制建设,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决防止和铲除腐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稳步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之路。同此前各次代表大会报告相比,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部分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第一,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特别是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想为指导,系统规划了全面的小康社会应具有的政治特征。第二,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据有的论者考察,早在1982年起草党的十二大报告期间,就有过是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分法”还是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即政治文明“三分法”的讨论。⑧这说明,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命题早就讨论过,酝酿已久。十六大报告提出这一命题,决非偶然。第三,如把十六大报告最后一部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加进来,报告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共十个方面,其涵盖面之广远远超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任何一次代表大会,表明了我们党进入新世纪要加大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力度的坚定信念和决心,预示着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将会更稳更快。第四,报告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十个方面内容,有些基本内容同历次代表大会报告是一致的,说明了我们党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方针是始终一贯、连续稳定的。但是,有些问题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在此前各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尽管程度不同地涉及过,但是这次大会报告中把它们分别单独加以阐述和强调,说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这些问题已经提到迫切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日程,也说明全党同志对这些问题认识的深化,解决的时机和条件趋于成熟。第五,强调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报告中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部分的又一突出特点。报告总结和吸取了近年来各地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力图将它们加以条理化、定型化,无疑是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新的重大进步。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

    (一)报告规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后,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又一重要理论创新,是对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发展。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是,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丰富内涵,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间的关系。

    (二)报告规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目标,指出“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在新世纪、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方针和任务。

    (三)报告第五部分的标题是“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指出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政治目标的根本途径。在此前党代表大会的报告中一直单提“政治体制改革”,而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政治建设”概念,并且把它放在“政治体制改革”前面而与之相并列,具有重大意义。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是我国20多年来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改革和发展的关系来说,改革是动力和手段,发展才是目的。体现在政治领域,不仅要讲政治体制改革,而且要讲政治发展也就是政治建设,这样才同我们的基本经验相契合。特别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更应当将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并提,这样才比较全面。从人类社会政治发展史上看,任何社会的政治发展往往都是以改革和建设双重成果为前提的。至于是否应像有的论者主张的那样,必须打破过去“破字当头,立在其中”的反向思维模式,重新确立“立字当头,破在其中”的正向思维模式,还可以进一步讨论。⑨因为真理往往不在两个端点上,而在它们中间的某个地方。

    (四)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里进一步发挥了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的思想。相比之下,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把三者统一起来的表述更带有根本性和概括性,阐明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方向,三者缺一不可。从根本上说,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是,找出三者最佳结合点,使之形成新的更高的结合优势,以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报告重申“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第一次提出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是指人类在社会政治实践中所取得的一切积极成果,当然包括资本主义政治文明中的积极成果。我们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但是,对西方政治文明成果则要认真研究,科学分析,批判吸取其合理因素,为我所用。

    (六)报告根据邓小平关于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思想,指出“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这里实际上给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目标。报告中第一次提出要“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很重要。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立并不等于它自然而然地实现。任何民主都是历史的、具体的,都受一定社会经济文化条件乃至历史传统制约,社会主义民主也不例外。因此,必须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探索和丰富民主的形式,才能有效地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其次,这里明确提出了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是民主发展状况的天然尺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再次,报告提出,要“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前者是针对人大的主要职能来说的,后者是针对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来说的,两者都很重要。就后者来说,必须深化改革,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更加合理,更具代表性和履行职责的工作素质及专业效能,而不能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看成荣誉职务或一种政治待遇。最后,报告提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把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报告规定要“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这是一个新的重大举措,明确确定了村民自治组织必须置于村党组织的领导之下,是对长期以来关于如何处理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关系讨论的一个总结。报告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居民自治及社区的快速发展要求,提出了“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目标要求。对于除了职工代表大会以外的“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也给予了充分注意。

    (七)报告关于“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的规定,在坚持党的宗教政策方面有重要创新。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认为,将宗教教义教规中积极因素加以阐发,可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因而可以努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是指中国的宗教事业由中国各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来办,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中国政府依法支持中国各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事业,保证教会和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但坚决反对利用宗教干涉我国内政,严禁利用宗教狂热搞民族分裂主义、恐怖主义活动。

    (八)报告提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一○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自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至2002年6月底,除宪法修正案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57个,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411个,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7个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大多已制定出来。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经形成,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等主要方面已经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报告中针对当前“执行难”的问题,强调一是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二是要“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

    (九)报告中把“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问题列入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在20多年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还是第一次。这是我们党勇于“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的充分表现。一是强调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这是因为,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政治体制的总体状况。二是进一步规定了党的领导内涵及其职能任务,提出了“坚持依法执政”的新命题,也就是要依法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依法执政”是对共产党领导制定宪法和法律,同时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思想的进一步发挥。三是明确规定了党委和同级各种组织的关系。这就是,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同级各种组织则在其领导和支持下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四是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关系的任务。

    (十)报告强调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努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此,报告在重申十五大报告有关思想外,突出强调了两点:第一,首次明确规定“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这主要指对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应作出具体规定,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坚持决策中的多数原则、少数原则和程序原则,不能由个人说了算。第二,逐步实现决策的制度化。如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等。

    (十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逐步建立和加入世贸组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显得愈益迫切。为此,报告着重强调:第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20多年来,我国经过四次大的机构改革,在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精兵简政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政府职能转变明显滞后。切实把政府职能从“重管理轻服务”向“强化服务”转变,从“注重权力”向“严格责任”转变,力争在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上有实质性突破。第二,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既要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又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集中统一。要深入研究中央向地方下放权力的适度点,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职责权限。第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十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推进司法改革”任务,但并没有把它作为一个专门问题加以阐述。十六大报告把它列为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可见对它的重视。同十五大报告相比,十六大报告关于推进司法改革突出强调了两点:第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理顺各司法机关的内外关系,明确各自权利和责任。第二,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十五大报告虽然也作了这样的规定,但是,并没有说明怎样才能做到“从制度上保证”。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改革设想,即“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实现这种分离,真正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对于减少人为干预,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解决“执行难”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为此,党的十六大报告专门阐述了这个问题。报告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其一,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这里实际上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问题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其二,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包括便于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而实行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干部人事分类管理制度、干部双重管理体制、人才合理流动制度等,积极营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十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党的十五大报告相比,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系统性、科学性、严密性和有效性。一是提出从决策和执行等源头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二是强调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三是强调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四是强调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可以说,至此各种主要监督措施基本都有了,问题在于落实。

    (十五)维护社会稳定。同党的十五大报告相比,党的十六大报告除了继续强调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外,还着力强调了要加强政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国家安全工作,警惕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等。

注释:
①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32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38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93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5—60页。
⑤《列宁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11页。
⑥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6页、第98页。
⑧ 龚育之:《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的关系是怎样的?》,中央党校《学习时报》,2002年
11月11日。
⑨ 虞崇胜:《政治文明建设:新世纪中国政治发展的优选之路》,《天津社会科学》,2001
年第3期。

作者:纪玉祥,《政治学研究》特邀撰稿人



(2003-11-19 11:34:00 点击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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