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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的发展和完善需要与时俱进
作者:李明浩    文章来源:  
自治的发展和完善需要与时俱进

李明浩

2009年06月12日11:02


  由自决到自治的历史,是一个由被动到主动、由个别到普遍、由单一到多样的过程。今天,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少数民族将自治视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有效措施和途径,越来越自觉地选择自治之路;在多民族国家,自治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制度选择,甚至开始成为国际法的重要选项;有关自治的制度选项越来越丰富多样,体现了自治的活力,提高了自治对各种国情的适应性。我们有理由对自治的未来充满希望。

  现代民族国家格局基本成型,为自治制度的形成与实施创造了相对良好的环境

  二战以后,作为民族运动产物的民族国家的数量曾出现过两次“爆炸性”增加:第一次是在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以非洲民族解放运动为标志的民族主义浪潮;第二次是以苏联、南斯拉夫解体为标志的民族主义浪潮。与第一次民族主义浪潮相比,上世纪末的民族主义浪潮来得快,去得也快,主要表现为世界范围内民族国家急剧增加的态势迅速降温,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除了一些苏联和东欧等地区“扫尾型”余波外,再没有新的民族国家出现。

  现代民族国家越来越远离传统的对族裔单一性的追求,民族国家在族裔上的宽容度和包容性正在提高, 族裔多样、文化多元不仅不再是民族国家发展的负担,反而被视为是民族国家发展活力的重要源泉。所有这些都有效地缓解了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矛盾和冲突,遏制了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分离主义倾向。传统的民族分离主义正日益失去其传统的空间,其中许多已不像过去那么锋芒毕露,有的甚至开始寻求新的出路。

  在此背景下,世界民族问题呈现出两个明显的发展态势:一是民族国家肩负的历史使命暂时告一段落,二是现代民族国家的格局已基本成型。这样的结论一方面意味着对民族国家历史意义的充分肯定,即通过民族国家这样的主体单位,世界正在成为一个完整的国际大家庭;另一方面也表明,民族国家有历史的局限性,它本身并不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目标,更不是终点。在民族国家发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地自我调整,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

  在某种意义上,自治是相互妥协、退让的结果,它是动态的,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的

  无论是国际社会上,还是在各国的实践活动中,尤其是在相对发达的西方世界,少数群体的权利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承认已成为趋势。但纵观当今世界,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仍有许多争论和反复。例如,对多元文化主义,有学者尖锐地指出,这实际上是种族主义经过政治伪装的托词。他们认为,自提倡多元文化主义以来,批判种族主义、提倡淡化族群差异的观点遭到排斥,而将文化差异制度化、规范化的观点却被奉为圭臬。推行多元文化政策,已导致将民族隔阂固定化、合法化,这无异于在不同种族之间构筑起不可跨越的鸿沟。多元文化在为弱势族群提供特别关照的漂亮口号下,造成的结果却是同一个国家内多个相互对立的族群彼此不断争权夺利。如果说,那些公开主张某一种族比其他种族优越的人是赤裸裸的种族主义者,那么,强调个人种族属性至上的多元文化主义论调则是改头换面的种族主义,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同样不容低估。在实践上,随着右翼保守力量的增强,上世纪70年代以来曾十分盛行的许多“反歧视行动”措施,尽管总体上仍是西方各国在处理民族问题上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断涌现出的对其原则和措施的质疑甚至否定之音,使其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在有些地方“反歧视行动”被削弱,甚至出现反复。过去对多元文化主义的直接反对之声虽然已经消退,但对它的质疑和否定之声却从另一种角度出现了。

  为什么多元文化主义被认为会导致不稳定?尊重文化多样性,尊重少数民族的基本权益,真的会削弱现代民族国家的整体性吗?就这个问题产生了很多猜测,但支持这些猜测的证据却极少,更多的则是用相反的证据去论证“正是因为缺乏文化多元主义,公民的团结纽带才遭到了腐蚀”。事实上,如果主流社会和代表主流社会意志的国家制度只是有利于大多数人,而伤害到少数群体与个人身份认同等相关的利益,那么,少数群体也许就会感受到“漠视肤色的”主流制度的排挤,不信任主流社会。与此相反,如果主流社会能够以最大的宽容去包容少数民族,以最大的诚意去尊重和接受少数民族,并在国家制度上提供保证,使少数民族能够在自主管理内部事务的同时有效参与国家的决策过程,那么这种制度就是在巩固而不是在削弱社会团结。

  具体到少数民族的自治问题,情况当然更为复杂。然而,正如加拿大学者威尔•金里卡所说的那样:“承认少数民族的自治恰好是在帮助而不是在威胁政治稳定。对全球范围内种族冲突的调查不断确证着这样一个事实:‘早一点、慷慨一点的放权更有可能阻止而不是助长种族分离主义。’正是拒绝授予少数民族自治权,或者,正是更糟糕地收回已经存在的自治权,而不是承认少数民族的权利,才是导致不稳定的原因。”

  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倡导或引发“种族属性政治化”的因素一般不在少数民族方面,其始作俑者往往是主流社会或代表主流社会意志的国家政权,尤其是那些追求族裔单一化的国家政权。面对国家将“种族属性政治化”的做法,少数民族不得不作出与之相应的本能的“政治化”的反应,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在多民族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中,我们很难说包括自治在内的某项制度是最好的,更不能说这项制度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民族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自治是相互妥协、退让的结果,它是动态的,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今天,自治、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等,正面临着很多挑战,相关争议也持续不断,但对它们的未来,我们仍然充满信心,期盼着它们能不断与时俱进。

  来源:中国民族报

(2009-06-12 00:00:00 点击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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