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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居民议事会操练社区民主(见证·关注城市基层民主系列报道③)
作者:黄庆畅 刘裕国    文章来源:  
社区主任与新一届议事会、监事会成员讨论居民自治实施方案。

  居民议事会,是2010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试行机制之一,它是居民大会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受居民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社区居民自治事务的议事决策权。目前,社区居民议事会一般有成员30人左右,通过召开居民小组代表会议,在居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有个社区选举议事会成员,从上午9点持续到17点还没结束,我没想到竞争这么激烈。”

  1月中旬,成都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处长江维用这一例子,打开了社区居民议事会的话题。

  居民为何如此看重议事会成员这个角色?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社区议事会成员刘瑞怀的一番话颇有代表性,“大事小事必须经过议事决策,居民对直接关系自身利益的事,有发言权和决定权。”

  “小区变得整洁有序,邻居和谐相处,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家住锦江区江东民路二区的居民杜婉,用发生在自己小区的变化,从一个侧面道出了居民议事会的好处:自己的事自己做主,大家的事大家关心。

  居民议事会,为“还权于民”找到了一个有效载体。江维表示,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探索,成都在试点的基础上,正准备在全市范围推广。

1. 一个“机构”破解一大难题

  ●议事会直指替民作主现象,让居民民主

  决策成为现实

  “你说栽葱,我说种蒜。你栽了花,我拔掉种草。”青羊区玉沙路社区居民刘志英说起先前自己小区的事,依然有些不能平静。小区是老房子,没有物业管理,院里有个小花坛,大家想种什么就种什么,时不时还有人为此发生口角。

  就这小花坛栽什么的问题,事虽不大,却扯了很长时间,居委会说来说去,没人听。为此,居委会准备召开小区居民大会,有人觉得好笑,认为没必要为这点小事开居民大会。

  一个花坛该栽什么,对这类小事居民达不成共识,此类现象在城市社区有一定的普遍性。成都市锦江区委副书记张松介绍,按居民自治的要求,居民会议是社区最高决策机构,但现实是,由于人们忙于本职工作等原因,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都很不容易,更别说召开居民会议。可社区又有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要办,怎么处理?大多数时候只能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代劳”,久而久之,“两委”替民作主,就成了见怪不怪的事儿。

  替民作主,居民不买账,居委会工作难开展,居民对基层民主也失去了热情。如何还权于民,真正实现民事民定,从而让居民自治落到实处?成都市相关试点社区,不约而同地选择同样的做法:借鉴农村村民议事会的成功经验,成立社区居民议事会,作为居民会议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的及时决策。

  “社区居民议事会成员有30多人,由居民选举产生。”青羊区民政局局长戴鸿章解释说,确定成员数量,既能保证有充分的代表性,又便于组织召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此同时,许多院落小区,还参照这一做法,成立了院落议事会。

  议事会成立后,刘志英所在小区的花坛问题迎刃而解,议事会成员通过广泛征集居民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最终决定花坛只能栽花,并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日常维护。如今,花坛有了花枝绿叶,小区整洁优美。用刘志英的话说,“大家定的事,当然要自觉遵守。”

  居民自己的事自己作主,使得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大为提高。尝到议事会甜头的,不仅有社区居民,还有居委会委员。居委会委员们说:挨骂受气少了,工作开展顺利多了。

  甘光全,锦江区大桥社区居委会主任。大桥社区是一个受益于成都城乡一体化的村改居小区。和其他村改居小区一样,居民们还保持着红白喜事大摆筵席的习惯,扰民问题一度让甘光全头疼不已。如何既尊重风俗,又不扰民,有议事会成员提出修建一个场所,专门用于摆酒席。点子不错,所有议事会成员分头征求居民意见,在赞同这一做法的同时,还有不少居民提出建议,这个场所除了摆筵席,还应该添加一些设施,综合利用为文体活动中心。今年1月初,大桥居民议事会全票通过了投入近百万元建设这个项目的决定,春节后就要开工。

  甘光全很是感慨:如果是居委会代为决定,不一定能想得这么周全,居民也不一定会这么爽快答应。

2. 一笔资金撬动两项工作

  ●基层民主看得见摸得着,居委会放开手脚抓民生

  居民议事会怎样派上用场?社区居民自治与村民自治有所不同,村民自治往往以集体经济为纽带,大家会自觉不自觉地关心参与。如何让社区居民自治看得见摸得着,让社区居民有事项要决策,成都在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试点中,为每个社区下拨了不低于20万元的居民自治补助资金。

  20万块钱怎么花,成了议事会民主决策的“操练课”。

  青羊区玉沙路社区,有64座院落,只有3座是新建的,其他大多修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公共基础设施很差,都需要修补。可钱只有20万,僧多粥少,给哪个院落可能都难“摆平”。

  议事会没有急于讨论把钱给谁,给多少,而是广泛征集各院落居民意见建议。根据征集到的61个补贴项目,社区居民议事会经过充分讨论,本着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投票决定了11个补贴项目。在项目实施阶段,按照同样的方式,居民议事会选择项目建设单位,议定自筹资金数额,商定资金管理办法,监督工程实施质量。

  如此一来,争取到项目资金的院落居民高兴,没争取到的也服气。和玉沙路社区一样,成都所有试点单位,在20万补助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因为有议事会的民主决策,没有出现争议情况。

  出乎意料的结果,让试点组织者放心了:“以前老担心居民能不能分配好这些钱,能不能花好这些钱,会不会因为这些钱产生新的矛盾?”通过使用补贴资金这一民主决策操练,居委会委员们意识到,不能低估居民的觉悟和智慧,其实大家心里都有杆公平秤,会想出办法解决各种问题。

  “一笔资金撬动了两项工作。”锦江区副区长邹燕很是欣喜:通过对居民自治补贴资金的使用,居民用议事会的方式民主决策,促进了基层民主,同时也让居民直接受益于政府财政改善民生,提升了幸福指数。据她介绍,锦江区还会按区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补助资金,让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同时居委会也能腾出手脚,致力于把民生工作干实干好。

3. 一条新路尚需多方呵护

  ●中青年参与热情不高,居民自治与业主自治需融合

  “居委会工作有章法,有办法。”这是居民卓晓荣的感受。

  “按议事会的决议办事,居民的理解配合更多了。”这是居委会主任鲍淑清的心得。

  还权赋能,民事民定。成都试点成立居民议事会,变替民作主为由民作主,有力促进了基层民主自治。

  民主决策好是好,但任何事群众说了算,会不会削弱党对基层的领导?成都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党组织召集议事会、党员广泛参与议事会成员竞选等形式,议事会不但没有削弱党对基层社区的领导,反而有所改善和增强。

  成都试点成立社区居民议事会,居民得到了更多实惠。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议事会成员基本上是退休在家的大爷大妈。有的居委会委员也反映,现在一些文化程度高、民主意识强的中青年居民,因忙于自身工作等原因,参与竞选议事会成员的热情不高。对此,成都市民政局局长杜开宗呼吁,社区居民,特别是中青年居民和外来居民,要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基层社区居民自治。同时他也表示,通过议事会等多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民主方式,以及与居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改善事项增多,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意识会越来越强。

  与此同时,居民自治与业主自治之间的不融合问题,在成都试点居民议事会中有所体现,一些新建物管小区,不愿意参与也不愿意接受居民议事会。对此,成都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有意识地动员业委会代表和物管公司代表参加议事会成员的选举,共同对居民普遍关心的小区公共服务、公益事业、自治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定期商议,消除自治盲点,引导居民参与解决小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两办文件力推居民自治(延伸阅读)

  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服务事业,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群众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及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广社区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制度,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探索网上论坛、民情恳谈、社区对话等有效形式,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摘自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2011-01-19 00:00:00 点击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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