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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程序法治化为抓手 以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建设法治政府的“湖南样本”(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作者:秦佩华    文章来源:  
  近年来,在政府法治建设领域,一个“湖南样本”的概念不胫而走,专家学者和媒体对其津津乐道。

  “湖南样本”究竟是什么?“湖南样本”是湖南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所采取的新路径,主要体现为以行政程序法治化为抓手、以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政府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责,政府要‘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今年8月17日,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在省委工作会议上指出,“正确地做事”,就是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政府要按程序办事;“做正确的事”,就是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要加强服务工作。


  严格程序,实现“正确地做事”


  公安交警执法是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影响最深的一项执法。然而,社会上对一些“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合法不合理”问题反映强烈。

  对此,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近年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研,起草了《公安交警部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对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的16大类、171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裁量权基准,进行全面细化和界定,严格禁止“顶格罚款”、“放水养鱼”等行为。



  对行政裁量权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是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核心内容。作为我国首部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省级政府规章,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首次提出和确定了行政裁量权的“综合控制模式”,即采取控制源头、建立规则、完善程序、制定基准、发布案例“五项制度”来规范裁量权。



  针对普遍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观念,2008年4月17日,湖南省政府出台了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行政主体、决策程序、执法程序、特别行为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



  今年5月18日,长沙市政府就《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邀请市民、专家学者和律师等代表共计18人参加,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这次立法听证会是长沙市有立法权以来,首次以市政府为主体的立法听证会。



  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自《行政程序规定》确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以来,湖南省各级各部门举办重大决策听证会280余次,涉及物价、交通安全、城市管理、规划、拆迁等事项。



  “红头文件”过多、过滥甚至“打架”现象,“暂行规定”、“试行规定”实行几十年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为解决这些问题,《行政程序规定》确立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确定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自动失效。2009年7月,湖南省政府又专门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力度。



  2009年,湖南全省统一登记、编号、公布规范性文件6496件,与上年相比下降20%多,“红头文件”过多过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职能部门发文变得非常慎重。这一年,全省共受理群众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197件,纠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性文件182件。



提供服务,实现“做正确的事”



  长沙市东二环线地处城郊结合部,随着人口、交通密度日益增长,部分路段、节点交通拥堵非常严重,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对东二环改造,迫在眉睫。



  今年5月22日,长沙市召开第31次政府常务会议,东二环改造问题是其中重要议题。在这次会议上,20名市民代表获邀参加,就东二环改造方案提出建议。同时,这次会议也实行电视、网络、电台直播,社会公众可以全程参与,而他们提出的意见也被收集整理,及时反馈给了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



  “公开是腐败的天敌。我们要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既要在重大决策、行政审批等外部事务上大胆公开,还要在资金管理、人事安排等内部事务上主动公开,切实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长沙市市长张剑飞告诉记者。



  为了加强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今年年初,湖南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立法,探索以法治手段推进服务型政务建设。



  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中的服务、市场监管中的服务、经济调节中的服务……一项项服务内容被具体列出,一个个服务主体被明确规定,一种种服务方式被清楚要求。这部即将出台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将是全国首部关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省级政府规章。



  “将服务型政府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将政府服务固定为法律上的义务,使政府服务成为一种硬约束,是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许显辉表示。



  精简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期限、简化审批环节,大力推进政府工作流程再造,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2008年以来,湖南省政府共精简行政审批262项、将74项由省直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下放到市州、县市区,精简年检年审32项、达标评比表彰5762项。



  2008、2009年,湖南省生产总值分别达11156.6亿元和12930.7亿元,经济总量连续两年跻身全国十强。“事实证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湖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0-09-27 00:00:00 点击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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