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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的决策研究机构,要具有全球视野,博采众长--欧美“智库”的影响力从何而来
作者:黄江松    文章来源:  
  欧美国家的智库兴起于20世纪初,经过近百年的发展,智库数量不断增加,规模日益扩大,在国家乃至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和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有些学者把美国的立法、司法、行政称为三种权力,把媒体称为第四种权力,而把智库称为第五种权力。很多人都感到困惑,欧美智库的影响力从何而来?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他们在管理上有什么独特的地方?他们的经验对推进我国决策研究机构的发展有没有借鉴意义?

  欧美是怎么看待智库的?其宏观管理体制有何特点

  第一,智库是以影响政府公共政策为目的、以政策研究为核心的研究机构。智库不以学术研究、学科建设为己任,区别于大学和一般研究机构的学术研究,从事实用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研究。以影响公共政策选择为存在的价值,决策者是否采纳智库的政策建议是判断智库影响力大小的主要标准。

  第二,欧洲、美国的智库均属于非营利机构。智库没有具体的所有者,不设股份,没有股东,不分红。出资者出资后,就失去了所出资产的所有权,不能从资产经营中获得利益。智库一旦解体,剩余资产属于接受注册的政府,或经政府同意转移到其他非盈利机构。智库免交所得税和财产税,而且私人或企业对智库的捐赠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非营利性为社会资金进入智库提供了保障。

  第三,把智库作为一个产业而不是事业来培育、发展。智库虽然是以政策研究为核心的研究机构,但由于欧美智库均属于非营利机构,其资金来源渠道势必多元。欧洲智库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欧盟委员会、私人部门、信贷支持、研究合同及其他六大类。美国著名智库布鲁金斯学会的预算收入中,只有4%来自政府,74%来自公司和个人、基金会的捐赠。即使兰德公司、和平研究所、东西方中心这类政府资助型的智库也没有固定的财政拨款,人员也不是政府公务人员,政府对智库的资助都是以项目为依托的,政府花钱购买政策研究服务。不管是哪类智库,只要智库的社会影响力好,它就可以争取到更多的政府研究合同,获得更多的政府资金。

  第四,智库在体制上都是独立的,处于政府和财团控制之外,任何资助者、捐助者都不能对智库的具体研究活动进行干预。1963年美国国务卿麦克纳马拉说:“兰德公司的最大优点是独立性和客观性”。对每一项课题,兰德公司会向项目委托人提供多达5个决策方案,并将每一种选择在政治、经济、公共关系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后果及弊端,一并忠告用户,为决策者提供科学、客观、公正、全面的决策建议。

  欧美智库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独特、规范、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

  欧美智库内部管理机制有以下特点:

  1、围绕项目配置科研资源。智库的研究经费和人力资源都围绕课题来配置。美国智库大都在申请项目时将课题承担者的工资计入预算,因此包括课题主持人、助手、秘书在内的人员工薪占科研经费的很大比重。他们在开展课题研究时,课题负责人抽调来自不同专业领域的研究人员成立课题组,项目完成后课题组立即解散。研究人员是否续聘、加薪,取决于是否能够争取到项目,争取不到项目或不能被吸收参与项目,就面临解职的危险。

  2、强调研究队伍结构的合理搭配。由于智库多从事综合性的跨学科研究,一方面聘用各个专业的研究人员,同时大量聘请兼职专家参与课题研究。为了保证研究工作的高效率,欧美智库也很重视研究人员与辅助人员的合理配置,兰德公司的经验是“两个研究员的工作效率不如一个研究员加半个秘书的效率高”。

  3、重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欧美智库通常采取以下几种做法:一是派遣优秀研究人员到政府机构任职,使研究人员从政策研究者转换为决策参与者。二是选派优秀研究人员到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或是到自己设立的研究院在职进修。三是与国外智库开展人员交流。实践证明,两国智库的人员交流已成为两国官方交流、对话的前奏与补充,有利于增进两国的了解,减少误解和偏见。四是让研究人员与政策决策层保持定期接触,以便研究人员了解政策目标和决策的具体过程。五是重视内部交流,智库定期组织研究人员就某一专题展开研讨。

  4、重视成果推销。欧美智库视其社会影响力的大小为生命线,而影响力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产品宣传和成果推广,它们决不会将研究成果束之高阁,而是努力推销。推销的途径有:承担政府委托的课题,直接向委托人提出自己的对策建议;发表专题研究报告和著作;举办高层次的论坛和演讲活动;定期出版刊物,借助媒体宣传政策主张;出席国会听证会。英国几乎每个稍有影响的智库都有自己的网站,它们依靠这个平台宣传新思想、新观点,营造氛围,从而对公共政策施加独特的影响。

  与欧美相比,哪些因素制约了我国智库的发展

  1、大多数欧美的决策研究机构是民间资助型的,而我国的决策研究机构多数是政府资助型的,为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决策研究领域,国家应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个人向决策应用研究机构的捐赠实行税前抵扣政策,对决策应用研究机构免征所得税。

  2、我国的决策研究机构多数是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政府用于决策研究的经费多数直接拨给官方决策研究机构,而欧美政府用于决策研究的资金根据研究项目拨款。我国应改变财政拨款方式,由针对机构拨款改为针对项目拨款。这种拨款方式的好处一是各类决策研究机构在争取政府资金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给民办决策研究机构提供了发展的空间;二是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财政资金不是用来养机构、养人的;三是在决策研究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决策研究机构的竞争意识,不管是哪类决策研究机构,只要研究报告有价值,政府就花钱购买。

  3、我国现在的决策研究机构的管理机制与行政机关雷同,机构庞大,固定人员多,行政人员占比大,经费、人力资源不是围绕研究项目配置。决策应用研究机构要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机制。

  4、目前我国各类官方研究基金,如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课题,对课题经费中的劳务报酬所占的比重都进行严格的限制。这种经费使用办法不符合决策研究的实际,不利于体现决策研究人员的劳动价值。因为决策研究的主要投入是人力资本,而不像自然科学研究、技术研发需要大量的设备、材料的投入。

  5、决策研究机构要像企业那样经营管理。要视政策研究的质量为核心,要积极推销研究成果,对自身要有清晰的定位,有核心的研究领域,要鼓励创新。决策研究机构的创新,体现在选题上要超前研究,兰德公司成功的秘诀之一是开展预测研究,如预测中国是否出兵朝鲜、预测前苏联何时发射卫星,这两份报告促使兰德公司奠定了在美国乃至全球咨询业的霸主地位。在研究方法上要有创新,欧美优秀的智库十分重视研究方法的创新和改进,兰德公司发明了头脑风暴法、特尔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

(2010-03-22 00:00:00 点击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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