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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干部选任初始提名以制度提升选人公信度
作者:党海燕    文章来源:  
  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加强民意表达渠道,确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将着眼点放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上。今年8—9月,在安县清泉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全部公推直选试点中,采取 “全程差额结构制提名”,突出目标选人用人管人机制,改进干部选任方式,使安县清泉镇党委班子结构得到较大改善,镇外29岁的事业身份人员当选为镇党委委员(提名为镇人大主席),聘用20多年的临时人员和在村干部岗位上工作20余年的女村支部书记当选为镇党委委员。安县的做法被人民日报、新华网、四川日报等报刊媒体追踪报道,社会反响良好。实践证明,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选任初始提名机制,就能有效实现提名参与面的最大化、普通党员干部群众提名权的最大化、“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有机结合的最大化。

  明确提名主体,提高初始提名的参与度,着力解决“由谁提名”的问题。提名主体的广泛化程度,关键在于“由多数人提名”。安县在试点工作中采取“全员海推+四大班子联推”的方式,先由党员个人自荐、党员干部群众联名推荐、组织推荐产生提名人选;再由县四大班子所有成员在审查合格的提名人员中进行二轮推荐,最后综合两次推荐“权重”计分后,按每个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候选人。全县共有128个党组织、7660名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推荐,有效实现了提名主体范围的最大化。实践表明,要解决好“由谁提名”的问题,一是要推行多元提名;二是要强化全员参与;三是要科学设计权重。

  明确提名范围,提高初始提名的准确度,着力解决“提谁的名”的问题。提名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关键在于“在多数人中提名”。在试点工作中,打破参选人的年龄、学历、身份、区域限制,将提名范围拓展到所有符合条件的普通党员和干部,同时对个人自荐、联名推荐、组织推荐、县四大班子推荐等每种推荐方式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全县推荐出的133名被提名人员,从职业结构来看,既有公务员、事业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也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农民党员等,有效扩大了选人视野。实践表明,要解决好“提谁的名”的问题,一是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设置“公信准入”指标;二是要建立分类考核制度,设置“实绩准入”指标;三是要完善干部管理机制,设置“资格准入”指标。

  明确提名机制,提高初始提名的公信度,着力解决“怎样提名”的问题。提名程序的科学化程度,关键在于“由多数人决策”。试点工作中,坚持“公开职位条件、公开工作目标、公开提名程序、公开提名结果”,推行“全程差额、三票遴选”方式规范提名程序,提名人选产生后,先召开党员群众民主推荐大会,投“群众信任票”,按1:3的比例确定预备人选并进行差额考察,再由县委全委会投“组织认可票”,按1:2的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最后召开党员大会,以“党员决定票”直接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党委委员,有效保证“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实践表明,要解决好“怎样提名”的问题,一是要建立提名预告机制。二是要完善科学遴选机制。三是要健全全程差额机制。

  明确提名责任,提高初始提名的可靠度,着力解决“由谁负责”的问题。提名工作的“责任化”程度,关键在于“如何监督提名”。试点工作中,采取“署名推荐+群众监督”方式,在两轮推荐环节,都要求推荐人署名并提出推荐理由。同时强化群众旁听制度,允许普通群众列席参加党员大会及县委全委会,对提名人选的产生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提名行为随意化。实践表明,要解决好“提名责任”的问题,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根据“谁提名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提责任制”。任何单位党组织或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提名人选,都要实事求是地填写推荐表,并附上署名的推荐材料,如实反映推荐人选的优缺点。二是要细化责任内容。个人提名的,必须署名填写提名推荐表,说明与被提名人的关系,并写出提名理由、任职意向;单位党组织提名的,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写出书面推荐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提名工作的组织者要制定提名推荐工作方案,对提名全过程负责。三是要规范责任形式。要根据提名责任人失察失荐的主客观原因、提名对象受处分的大小、距离提名时间的长短,以及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合理判定责任并加以处置。
(2010-10-27 00:00:00 点击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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