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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多党合作的若干理论问题
作者:黄铸    文章来源: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对于这项制度,人们还在一些理论问题上存在疑问。对于这些问题,应当从实际从发,进行分析和说理,说清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真正做到以理服人。

一、我国多党合作的形成和发展问题。我国各民主党派主要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结束前后形成的(其中农工民主党成立于1931年)。他们爱国,要求民主,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和内战政策。1948年,各民主党派一致响应中国共产党“五一”口号,接着在1949年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联合政府。这标志着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政治上和组织上正式形成和确立。毛主席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在这一点上,我们和苏联不同。他们是打倒一切,把其他党派搞得光光的,只剩下共产党的办法,很少能听到不同意见。”[1]但当时毛主席还把各民主党派视为反对派或半反对派。他说:“所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虽然都表示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是他们中的许多人,实际上就是程度不同的反对派。”“他们是反对派,又不是反对派,常常由反对走到不反对。”1957年,更给各民主党派重新戴上资产阶级政党的帽子,并把某些民主党派当作右派进攻的风源。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同志高度评价了各民主党派的历史作用,并对各民主党派的性质作了明确的科学的规定:“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光荣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作了重要的贡献。这些都是中国人民所不会忘记的。现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2](P186)这就明确解决了各民主党派的社会主义性质及其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特点,为多党合作发展成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1989年,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批示,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即著名的14号文件,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共亲密合作的友党,是参政党;明确规定参政的基本点和互相监督的基本原则;并明确规定多党合作和协商的四大方面的渠道(党委出面、通过人大、政府、政协)。其后,这项制度又明确载入了我国宪法。2004年政协修改章程,将各民主党派界定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问题。没有任何一个党派能取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这是历史证明了的。也没有任何党派能取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现代化建设,这是历史正在证明,并将继续证明的。有那么几个右派分子和所谓“民主”分子,妄想取代中国共产党,那只能是白日做梦。虽然在革命时期和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都曾经犯过大错误,给革命和建设造成过重大损害。但是,只有中国共产党能从错误中充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新结合,开创革命和建设的新道路,把革命和建设不断引向胜利。毛泽东和邓小平就是分别在革命时期和建设时期,引导我们从错误和曲折中开创新的道路,走向胜利的伟人。当然,我们今后的道路还很长,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挑战。但中国人民已经从历史经验中形成了坚定不移的信心,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一定能经受挑战,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各民主党派原来是处在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两大政党之间的一些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小党派,这也是中国历史条件决定的。在中国的历史条件下,除了国共两大对立的政党之外,不可能形成强大的政党,而只能产生一些中间性的小党派。这些小党派虽然在国共两党之间处于中间性的地位,但由于他们爱国,要求民主,就只能同中国共产党合作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和内战政策。也有两个小党派即民社党和青年党,倒向国民党方面,就脱离了爱国、民主的阵营,成了国民党的附庸,终于被历史所淘汰。各民主党派在革命中与中共合作,建国后都参加人民政府,就自然成为参政党,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格局。在中国的历史条件下,既不能搞共产党一党专政,也不能搞什么在野党、反对党。这就是中国独特的国情,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就成为适合中国国情的唯一政党制度。

有些人不理解,为什么各民主党派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为是政党就应当夺取政权,不夺取政权就不成其为政党。这种想法完全违背了中国国情。在中国,各民主党派在国民党占统治地位的时候,就不曾有过夺取政权的想法,更没有夺取政权的可能。在新中国,各民主党派已经参加了人民政权,成为参政党,在这种情况下反而提出夺取政权,岂不要推翻中国共产党,推翻人民民主专政,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来一个历史大倒退?这不仅是极其反动的,并且只能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我们真诚希望抱有这种想法的人,能真正认清中国国情,认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唯一政党制度及其优越性,丢掉那些从西方政治教科书中捡来的不切合实际的观念,为我国多党合作积极贡献力量。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问题。这种优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多党共存,耳边经常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便于集思广益,又能互相监督。由于我国各民主党派所代表和联系的是我国比较最有现代文化和技术的一部分人,经常听取他们的声音有其特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我国多党之间不是互相对立、争斗、你死我活,而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也由于各民主党派所联系和代表的是我国比较最有现代化和技术的一部分人,各党派之间这种团结合作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更有其重要的作用。这样,我国各党派之间就能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办大事,而不是互相抵消力量。这正是我们的强点。不像西方多党制,多党之间争斗不息,互相抵消力量,甚至弄得政局动荡(如韩国、委内瑞拉等国的情况)。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这是他们的弱点,而不是他们的强点。[2](P267)

四、政治协商问题。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良传统,是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议事形式。其特点是不重表决(不是不要表决),而重在经过协商,集思广益,达到一致,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在协商中,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社会主义事业为重,以真理为重。谁的意见于国家、人民和社会主义事业有利,就采纳谁的意见;谁的意见合乎真理,就按谁的意见办。中国共产党在协商中处于领导地位,并不是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而是自己有理的,充分说理,以理服人;别人有理的,就采纳别人的意见,修正自己的意见。不像西方多党制,各党以私利为主,互相对立,互相攻击,不仅口舌不相让,甚至拳脚相加。其实,他们谁也不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谁也不真正代表真理。政治协商是我国特有的政治活动方式和政治文明,是我国的一大政治优势。我们应当充分发扬这个优势。

五、十五年来多党合作的新发展和新经验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发布实施十五年来,我国多党合作有新的发展,取得了新的经验,也暴露出一些不足,需要实事求是地加以总结,作为进一步发挥多党合作积极作用的指导。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研究。从民主党派方面说,主要有两条:一条是真心实意地、心悦诚服地认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唯一可行的政党制度,也是各民主党派能利国利民、大有可为的制度,它大大优越于西方多党制。第二条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我们提倡干部要沉下去,不要浮在上面。各民主党派也需要沉下去,才能了解真实情况,取得真知灼见,提出利国利民的好建议。最近,人民日报逐条报导了各民主党派向中共中央提出的好建议,是非常有意义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党对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各民主党派在进行调查研究时,应特别注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其贯彻执行的情况和经验教训。

在党和国家方面,要为各民主党派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平台。这离不开《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提出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渠道。在党委方面,党委出题目、民主党派调研、调研成果直通党委,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人大方面,民主党派成员参加立法和执法监督活动,卓有成效。

政府方面,中共中央《意见》中提出民主党派与政府部门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对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和改进政府工作,都有重要意义。要很好总结这方面的经验,使这项制度更好地坚持下去,并逐步完善起来。《意见》提出建立监察员、督导员制度,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也应当总结经验,继续加以坚持和完善。

六、发挥监督作用问题。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能更好地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各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作用能不能很好发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发布实施十五年来,各民主党派参政的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但监督作用的发挥尚觉不够有力。当然,参政与监督是密不可分的。参政才能监督,参政中就有监督。但参政还不等于监督。如何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时俱进的重大课题。


参考文献:
[1]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1. 489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005-02-04 00:00:00 点击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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