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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推荐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

作者:杨抗抗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2026年2月27日第3版 时间:2026-03-02
为人民出政绩 以实干出政绩

杨抗抗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意义重大。

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在于明确“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三大根本性问题。政绩为谁而树,决定政绩观的根本价值取向。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为民造福是共产党人的最大政绩,党的一切工作部署都应源于人民、为了人民,政绩的最终评判权也始终属于人民。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只有始终把人民利益置于首位,以实打实的政绩回应群众期盼、厚植为民情怀,才能获得最广泛、最持久的认可。

树什么样的政绩,明确政绩观的核心标尺。真正的政绩,必然是符合实际、惠及民生、着眼长远的实绩,而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数字政绩”。政绩是否经得起检验,要坚持以实践为尺,立足实际、遵循规律;以人民为尺,回应民需、纾解民忧;以历史为尺,兼顾当前、着眼长远,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把群众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有机结合,为后续发展积蓄力量。

靠什么树政绩,昭示政绩观的实践路径。党性是立身之本,实干是成事之基,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以坚强党性筑政绩,核心是要牢记初心使命,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做到对党忠诚、为民尽责。这就要求干部靠真抓实干树政绩,既要保持干事创业的热情,又要秉持科学精神,把干事热情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既要敢于担当作为,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履职尽责,又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是干部自身修养的提升过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思想引领、实践锤炼、制度约束等多方面协同发力,构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的全方位推进机制,从根本上筑牢政绩观建设的坚实根基。

在思想上筑牢正确政绩观的认知根基。树立正确政绩观,要从深化理论武装入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结合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引导干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从根本上摒弃“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轻长远、重数量轻质量”的错误倾向,防范“政绩冲动症”。同时,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党性分析等方式进行“政治体检”,引导干部时刻检视自身政绩观偏差,摒弃私心杂念,始终牢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使命意识,在学思践悟中锤炼党性、校准方向。

正确政绩观的形成,离不开实践的检验与锤炼。要引导干部下沉工作重心、扎根基层一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准对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民生实事清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就业、教育、社保、养老等民生问题,让干部在为民服务中感悟政绩的价值所在。在此基础上,紧扣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引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摒弃盲目攀比与“一刀切”做法,以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创造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依靠健全的制度进行引导和约束。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对政绩观不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坚决调整。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与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防止“换届换思路、换人换蓝图”的短期行为。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适当提高民生改善、生态保护、风险防控等体现长远发展的指标权重,降低GDP增速等短期量化的指标权重,以历史、辩证、系统的思维方式评价干部政绩。围绕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的刚性约束作用,将政绩观问题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干部政绩接受群众的全程监督评判,确保政绩真正惠及人民。

领导干部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少数”,其言行举止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思践悟正确政绩观,带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带头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干部作出表率,真正尚实干、求实效,在新征程上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首都治理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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