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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不变”之轴与历史之锚

作者:亓光 文章来源:《国家治理》2021年总第328期 时间:2021-05-17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伟大实践,是一个接续奋斗的历史过程,是一项救国、兴国、强国,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完整事业”。在历史的长镜头中,中国国家治理的历史过程,呈现出一条清晰的变迁轨迹,并被历史传承性的存在呈现为鲜明的、一致性的治理结构与常规的、差异性的治理方式。其中,这一历史传承性的存在,就是中国国家治理制度与治理过程背后“不变”规律。因此,在理解中国国家治理时,应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不变”之轴,精准把握中国国家治理的历史之锚。

 

 

 

以重构想、强筹划为导向的国家治理理念
从西方治理理论的演进史看,“治理”作为一种政治术语,是行为主义范式内的一种概念典范,是一个以“脱离国家或政府”为初始目标的过程性、方法性范畴,带有明显的西方政治传统基因与西方自由式民主的条件性。与此不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无治理之名而奉治道之理,强调的是国家(公共事务)运行的道理、道义,是治国理政逻辑的凝练。这主要包含两方面:一则是以行为、过程、绩效为中心的治术之思,另一则是以主体、原则、框架为中心的治体之论。二者差异明显,虽实操内容多有交叠之处,但理念思维与价值旨归大相径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由此可见,中国国家治理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目的是治理国家,内容是与治理国家紧密相关的各项事务,方法是有效运转的国家治理体制机制。这既不同于西方国家将“治理”置于排斥国家统治的政治手段论,又不同于中国传统治道将“治理”悬于国家制度体系的具体安排和运行之外的政治观念论,而“遵循的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逻辑,即国家的职能由政治统治与政治管理有机组成。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治理,本质上既是政治统治之‘治’与政治管理之‘理’的有机结合”。
由此,中国国家治理是一种以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安排为核心的社会设计。具体而言,是在社会主义国家的革命、建设与改革的进程中,以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和最先进的社会阶级代表,以一种特定的政治目标——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项必然的政治选择——现代化理想为目标,在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创制国家治理的基本制度和运行方式。中国国家治理是中国共产党发挥历史主动精神在治国理政中形成的政治构想、治理方案与社会蓝图,它最独特的“治理性”既不在于存在领域,也不在于具体手段,更不是具体变化的问题导引,而是完整的理念创设、制度安排、组织建构与能力供给。
回望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历程,治国理政的抱负一以贯之,国家治理的构想历久弥新,筹划创新的步伐从未停歇。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架构,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提出“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是保障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和反对内外敌人的复辟阴谋的有力的武器”;1992年,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提出“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指明了发展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新时代共产党人正在完成与勾勒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形态,提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这个过程是一个完整的政治设计,即中国国家治理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关于国家与政治的构想及其不断实现的治理筹划之中,是一种基于具体治理实践的社会整体性观照。

 

 

 
以重整体、显规律为特色的国家治理安排
对于中国社会而言,现代化是一切理论、制度与行动的核心问题。中国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是一个异常复杂的过程。近代中国不具备西方社会在时空条件上的先发优势,失去了道路、制度选择的自主性机遇;整个国家所面对的问题具有全局性、叠加性、复杂性与超数量性的特点,且集中爆发;国民的现代化素养层次不齐,泛政治化与多元政治话语造成了“简单性治理思维”的困境。因此,中国国家治理难以参照英美等西方国家的自发渐进逻辑,也无法在“国家建构—国家建设—国家治理”阶段性发展中解决政治社会发展等问题;而是必须在“价值选择—任务安排—实施纲领”的协同设计中提出“国家建构—国家建设—国家治理”的一揽子计划。这表明,中国国家治理应存在于中国特色的“国家政制”的政治设计之中,且遵循其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集中表达。
洞察中国国家治理“设计”之本质诉求,需要一个能够抓住其“规律”的设计主体。这个设计主体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人从世界革命与民族革命风起云涌之际就认识到,西方政治现代化学说的本质即本国政治制度模式的“普适化”,脱离了中国的社会实际与政治发展的需要;以“政治输入”为目标的理论方案则难以精确、完备、有效地解决历史剧变中复杂多变的中国国家建设难题;而“问题解决论”则只能完成观念的“初蒙”,实则“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无法引导国家实现最终的独立、稳定与富强。因而中国共产党人特别重视理论创造力、自我革新力与包容协商力,目的就是明辨矛盾、判断方向、制定计划、做出决策,在分析和综合中以科学的政治设计推进国家建构、国家建设以及国家治理。
毛泽东同志强调“不作分析就无法综合,综合是分析的结果,分析是综合的手段,对事物要有解剖,才能总结”,由此他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多次讨论过国家建构的中国形态及其演进趋势,提出了“工农共和国”“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国家”等政治设想,且对之均有经济、政治、文化等较为全面的战略设计与有效治理的行为纲领。邓小平同志被誉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始终秉持纵观全局、驾驭全局、着眼全局的观念,强调在世界总格局中找准中国国家治理的发展机遇与定位,重视从长远发展考虑当下具体治理的制度设计与行动路径,创造性地阐发了“改革、发展、稳定”这三个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点,指明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考量的前提条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同志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又指明了“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不但从顶层设计上把握了国家治理的总体形态与整体结构,又从动态过程中认清了支撑这一形态和结构的领域和内容。
应该指出的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之典范的“五年规划”,在中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架构中充分彰显了“重整体、显规律”的鲜明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这一方式业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整体实力的综合展现,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从“潜在”走向“实存”、由“内在”转向“外部”、变“战略安排”为“实际部署”的里程碑,在“国家建构—国家建设—国家治理”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的图谱上勾勒出了一个由先进性政党凭借其总揽性、长期性、整合性的领导制度优势而不断实现的“治理奇迹”。这个治理奇迹之所以被称为“中国之治”,离不开持之以恒的政治设计,更离不开整体的“设计蓝图—效果呈现”的规律性考量与评价。
 

 

 

以重秩序、理关系为标尺的国家治理技艺
在当代,国家依然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政治实体,特别是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大背景下,国家非但没有如某些西方论者所希冀的那样被弱化,反而其性质、功能与组织结构、行为模式等在“微调”和“隐喻化”中不断自我调整和强化。在这里,西方治理理论强调的是“职能(功能)转变”,其无法超越“主体的屏障”,因而“多中心治理”只是停留在治理能力的“单一主体”维度上。而中国国家治理特别重视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这就关切到了“关系调整”问题即理顺国家主体关系。另外,“理顺关系不仅对认识社会主义中国有着方法论意义,其本身也是一个整体性的制度框架,国家治理结构诸要素,无不受限于这一特定的制度框架”。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且特别善于“理顺关系”。毛泽东同志从阶级关系切入厘清了“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并指出“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一重要论述奠定了关系论题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前提。在这里,他领导并开创性运用不同时期的统一战线奠定了国家建构的关系基础;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一场伟大的斗争,是社会制度和人的相互关系的一场大变动”。这就要求厘清国家建设的主要关系,围绕相关关系的根本特征与变化特点,安排关键议程、选择重要任务与推进政治动员。邓小平同志则从国家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高度出发,反复强调要认真理顺国家治理结构中的各类关系,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理顺各种经济关系”,“党和政府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政治体制的问题”,国际关系的治理也应“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从容地发展关系,包括政治关系,不搞意识形态的争论”。
在新时代的复杂历史条件下,中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套制度安排,“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而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核心的国家治理变革更是突出了打破制约发展的旧关系,国家治理的具体领域、具体内容、具体实践都不是零敲碎打的,而是在涉及“深层次的社会关系和利益调整”的问题上形成统一认识、着力打通堵点进而理顺关系的过程。
事实上,理顺关系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的良性秩序,这是国家本质的体现,更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标尺与其存续的真正目标。恩格斯早已指出,国家是使社会的对立面与经济利益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正因如此,中国国家治理不同于西方治理耗散化的实践逻辑,而中国共产党人之所以要特别重视“政治关系”及其相互转化的外部变化,关键就在于关系是一个以完整的开放系统为载体的新秩序,是实现其他一切社会进步的基点。历史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生于时代剧变之时,担改造中国时代面貌之责任,领实现政治现代化新坐标的风尚,而这一切都起始于关于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新政治体系的秩序构想,落脚于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嬗变与能力创新的广泛发生之中。
毋庸置疑,在当今世界,中国共产党人仍要面对政治文明之再造的难题与治理秩序之革新的严峻课题。这就要求我们能够从中国国家治理的历史经验中汲取有益的养分。在这里,特别要牢牢抓住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历史之轴,从“不变”中育“新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凸显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轴心作用。面向未来,在进一步推进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不断创造新的治理奇迹;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历史之轴上,充满自信、迎风破浪、稳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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