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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村庄政治,好事不好做

作者:贺雪峰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2017年2月20日) 时间:2017-02-20

  阎云祥《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书提出“无公德的个人”,来描述那些只讲权利不讲责任和义务的人。这种“无公德的个人”看似在争取个人权利,实际上却只是过度功利的个人主义的畸形发展。阎云祥认为,“无公德的个人”的出现是“私人生活的充分自由与公共生活的严格限制”的结果。

  关于“无公德的个人”出现的原因还可以讨论,但这种现象在当前中国农村却有相当的普遍性。许多“无公德的个人”出现在公共领域,但更普遍的是出现在国家资源下乡过程中。

  国家资源下乡为农民建设基础设施,便利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国家资源下乡,项目要落地,就要与一些农户打交道,比如要占地,有时可能要损害青苗,要砍树,甚至要拆废弃的猪圈牛栏等,当然也要借道路运输,要占地堆放建筑材料。按理来说,国家资源下乡,农民是受益者,应当欢迎,表示感激,不过,项目落地要占地,损害青苗,却是损害了某些个人的利益,利益受到损害的农民要求补偿,也是没有错的。

  现在的问题是,不是一个地方,而是普遍出现了惠民工程项目落地,农民却索要高额补偿的情况。本来,建惠民工程,要砍一棵树,这棵树的实际价值只有200元,树主却可能要800元,不给钱就不让砍树,项目就无法落地。索要高价的农民甚至理直气壮,因为他要的是国家的钱,是外面来施工工程队的钱,而不是本村农民的钱。

  在这个过程中,本村农民只是围观。事不关己,围观而已。国家或工程队给了高额补偿,这个索要高价的农民就成了英雄,有本事,围观农民很快也学会当钉子户索要高价。这样一来,国家很快就发现,为农民做好事,其实不好做。惠民工程不仅未能收服民心,反而引发种种问题。

  当国家资源下乡项目落地时,是由国家来直接招标实施工程,这就很可能遇到钉子户,且很可能由一个钉子户发展到一众钉子户,甚至所有人都变成钉子户,结果就是国家资源下乡事倍功半,效果不好。

  出现农民变钉子户的原因,显然不只是农民个人的素质问题,也不是个人人品问题,而有更重要的结构性理由。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敢于强调个人利益的少数人,或者说有钉子户。但是,在正常的社会中,这样的钉子户会受到结构性力量的强烈抑制,处在边缘化的位置。或者说,得到不应当得到利益的少数人一定是正常社会的边缘人,否则,所有人都想得到不应当得到的利益,这个社会的基本秩序就无法维系下去了。

  国家资源下乡如果不是由国家直接负责项目落地,而是将资源下到村庄,由村民讨论如何使用资源;如果国家不是直接资源下乡,而是以工代赈,民办公助,一事一议,只有当农民投工投劳完成了项目落地的基础条件时,国家资源才下到村里来,这样一种竞争性的资源下乡就可能刺激地方(村庄)组织起来,以获得国家资源的投入。

  地方组织起来就必须要充分地动员村民,就要将村民个人的利益与村社集体的利益统一起来,就要在村庄中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共同意志或公共意志,这个强有力的公共意志对每个人的行为都有约束。即使出现了钉子户,这个钉子户不顾公共意志的约束,全村村民也有办法让他付出声誉等方面的代价。也就是说,钉子户的行为不再可以传导,钉子户代表不了全体村民,全体村民也不会变成钉子户。这样,通过村民动员而产生了村庄政治,就为国家资源的落地提供了基础条件。

  现在的问题是,在农村人财物快速流向城市、农村空心化背景下,在快速的社会变迁下,动员村民的村庄政治还有多大的可能?没有村庄政治,好事不好做。通过资源下乡来建立村庄政治力量,让资源下来的同时将农民组织起来,这个方向是对的,具体如何做则还有很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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