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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化构建文化产业新生态

作者:贺培育 陶庆先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11日 06版) 时间:2016-12-11

  在“网络强国”建设的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学网、懂网、用网,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对于文化产业领域来说,就是要推进我国文化产业信息化,利用信息化孵化新业态、引导传统业态转型升级,打造基于互联网的文化产业发展新生态。

  整体发展迅速 

  转型问题仍存 

  在互联网技术革命的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信息化进展迅速,但相比于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的信息化,文化产业的信息化仍普遍存在信息化设施、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不足。

  信息化设施由“硬”向“软”转变不足。由于文化产业受到信息化自主核心技术欠缺以及文化产业起步较晚、文化生态观念滞后等因素局限,文化产业信息化进展未跟上信息技术更新步伐,现代信息设施建设滞后,高端装备由“硬”向“软”转变不足,表现在“智能化”设施不足,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核心部件外部依赖性依然较强,国外智能设备市场占有率高,文化产业发展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在设施设备上受制于人。大数据等信息化产业发展不足,大数据中心建设相对滞后,数据总量不足,难以为文化产业信息化提供有效支撑。

  信息化管理由“分”向“统”转变不足。由于长期形成的政府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文化企业之间应用系统相互独立,各系统之间缺乏标准化、规范化和兼容性,不同系统之间文化信息共享和交换难,不利于文化信息的共享和沟通。此外,由于信息资源多头采集、重复建设,导致数据使用成本高,效率低,“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甚至出现同一数据在不同系统内存在多个来源,造成数据不一致,信息化管理遭遇了数据真实性的挑战。

  信息化应用由“+互联网”向“互联网+”转变不足。传统的文化产业信息化一般以文化资源为基础,通过数字化、网络化的平台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体现的是“+互联网”模式。然而在“互联网+”时代,文化产品的开发、培育首先要引入互联网思维,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来指导文化产业发展,但目前基于信息化的文化产业运营管理体系尚不健全,信息化思维主动求变精神、网信技术持续创新能力有所欠缺。此外,各主体存在重系统建设轻数据共享,重运行维护轻业务协同的情况。

  多维度夯实 

  全周期推进 

  “十三五”期间,网络强国建设将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将为文化产业信息化提供持续动力。要契合国家宏观战略,全面提高文化产业信息化水平,必须从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等多个维度去夯实信息化发展之路。

  适应互联网新生态建构文化产业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大力推进以“云-网-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构建适应互联网新生态的文化产业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以提高云计算能力为导向,推进宽带网络、硬件设施、存储资源建设,大力提升互联网宽带的稳定性和数据传输的时效性,打造形成数据互联互通、安全节能、存储能力大的大数据中心。以移动互联网应用为重点,大力加强4G网络、无线网络建设,为文化产品和服务信息传递提供设施支撑。

  围绕全生命周期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以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生产、销售、消费以及后期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为重点,依托数字化采集与存储、复原与再现、展示与传播、虚拟与现实技术,大力推进数字化发展。规范全国各地文化产业数据统计标准,将文化产品和服务信息转换为标准化的数字代码,利用现代管理信息系统对数据进行管理。大力提升文化数据的存储能力,打造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和管理数据一体化的文化产业数据库。全面推进文化数据的挖掘和开发,积极引导中介服务企业、专业研究团队对文化产业大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形成可供企业、消费者以及政府管理部门参考的数字资源。

  统筹全产业链加快文化产业网络化。利用互联网技术,引导数字化的文化资源转换为互联互通的数据资源,鼓励文化企业,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服务主体利用互联网提供产品和服务,鼓励通过电商、社交媒体、微信、自媒体等网络渠道,打造文化产品信息发布及产销合作平台,鼓励消费者利用智能终端设备获取、分享、购买文化信息和服务。推进数字化、网络化融合,做大一批基于互联网的跨界文化产业。

  注重政策扶持 

  强化平台支撑 

  顺应互联网技术革命发展趋势,挖掘互联网带来的发展红利,把握三条主线、打造三大平台、充实三类人才,全面提升信息化能力与水平。

  把握三条主线强化政策保障。围绕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市场环境三条主线,积极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从制度层面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完善文化产业信息化扶持政策,加快制定出台文化产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加快制定出台大数据中心建设等相关政策,从有利于文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媒体发展出发,调整信息化标准等管理体系。完善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监管政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加大互联网环境治理力度。

  打造三大平台强化支撑力量。把握文化产业信息化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创新、“双创”以及共享发展主题,提升平台支撑能力。打造创新发展平台。积极鼓励文化产业集聚区、文化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设立文化产业信息化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引导创新成果与文化产业对接,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对接。打造“双创”支撑平台,发挥园区基地、骨干互联网企业等主体的辐射、孵化、引导作用,培育一批文化产业专业空间众创。打造共享发展平台,利用互联网、物联网、通信网促进文化资源的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目录、数据共享标准和数据交换体系,积极推广应用研发创意、知识内容众包,形成共建共享发展格局。

  充实三类人才激发信息化活力。挖掘人才资源潜力,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壮大人才队伍。稳步做大产业人才,鼓励高校推进文化教学改革,创新文化人才培养模式,引导企业通过战略合作推进联合培养,培育一批实用型产业工人。全力壮大高端创意人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健全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完善高端创意人才团队整体引进制度,优化高端创意人才引进环境。加强信息管理人才培养,加强文化产业人才计算机知识、信息检索知识等信息能力培育,提升信息化意识、观念、觉悟、道德和智慧。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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