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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对策

作者:聂喜玲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 2016年10月18日 时间:2016-10-21

  核心提示: 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起步于改革开放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一方面,政府应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提高居民公共服务供给参与度;另一方面,政府应明确社区管委会的行政职能,激发社区公共服务活力,通过市场竞争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力争补齐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短板。

  【摘要】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起步于改革开放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一方面,政府应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提高居民公共服务供给参与度;另一方面,政府应明确社区管委会的行政职能,激发社区公共服务活力,通过市场竞争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力争补齐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短板。

  【关键词】公共服务供给   城市社区   居民参与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我国城市居民社会服务的重要指标。以社区居民为核心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是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方向。目前,我国公共服务供给存在政治改革与经济支持双重压力,导致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存在一些短板。因此,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我国城市居民对城市的归属感与认可感,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短板

  第一,资金不足导致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健全。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一些基础的建设设施和娱乐设施,由于资金短缺与场地不足等问题导致我国公共服务硬件设施不健全。在经济得以充分发展的今天,我国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也得到了质的提升,其对社区公共服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了,原有的服务设施已经远远无法满足大众的基本需求。一方面,城市社区的活动缺乏新意,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满足不了居民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资金不足导致社区基础设施缺乏,部分单元楼都没有公共场地,满足不了居民多元化社会活动的需求。

  第二,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较为单一。目前,我国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以政府为主,供给主体较为单一。政府作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公共服务供给主要由街道办事处提供。各个街道办事处负责管辖范围内社区的公共服务。在理想情况下,每个街道办事处应当承担起为公众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供给的职责。然而,在我国,政府垄断了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其作为服务供给的唯一提供者,不只负责提供设施,还负责相应设备的生产和制造,导致我国社区公共服务缺乏竞争,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效果也较差,严重影响了我国社区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可见,供给主体的单一性影响了我国社区公共服务的效率,导致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工作松懈,服务态度不端正,这些都成为制约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短板。

  第三,城市居民社区公共服务建设参与度偏低。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组成和结构单一,在只有政府一个提供者的情况下,是难以发挥政府部门的自治作用的。同时,城市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的积极性也不高,导致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认识不足,加之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不健全等因素,导致城市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缺乏归属感与认同感。城市居民社区公共服务建设参与度偏低,很多居民不愿意参与到社区公共服务建设中来。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社区面临着较多的问题。

  第四,政府行政化职能过重。根据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与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指示,社区必须负责包括社会治安、社区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救济、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消费者维权、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在内的多项工作。可见,社区行政化职能过重,有些社区甚至承担着更多的行政职能。长此以往,社区居民委员会本身的自治功能将逐渐弱化,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再只是服务社区居民,而是更多地履行政府行政职能,导致社区居民委员会实际成为街道办事处的下属行政机构。

  优化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思考

  构建更加完善的财政制度。更加完善和优化的财政制度可以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支持,是优化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前提与基础。通过财政制度的完善来吸纳多方面的社会资金,同时提高社会资金的投资回报率,打破原有社区公共服务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局面,完善、优化财政制度不仅能实现社区公共服务效益的最大化,而且能使得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达到帕累托最优。一方面,政府应建立一个完整的财政体制,根据城市社区的实际资金发放情况,建立考核机制,并落实奖惩制度。如社区完成了限定的相关目标,政府则可通过奖励现金的方式增加对该社区的财政支出,提高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水平。另一方面,政府应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让城市社区居民可通过不同的途径了解到更多的资金运用与资金流向问题。也可通过咨询社区管委会,了解城市社区相应专项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通过大众监督来有效提高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建立多元化社区公共服务主体。政府作为社区公共服务的单一主体,在该领域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在这种缺乏市场竞争及需求的情况下,政府全权决定相关的供给配置,而城市居民也只能服从接受政府的公共服务,因而导致政府难以满足城市居民的实际需求。在政府垄断的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由于缺乏社区其他组织与政府竞争,导致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易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随着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无法满足居民需要,建立多元化社区公共服务主体势在必行。

  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度。在城市化速度越来越快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重要性。社区居民作为享受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主体,应参与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以往社区居民往往忽略城市社区的公共服务,导致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且公共服务水平也不高。此时,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正处于基础阶段,城市社区居民对公共服务供给的了解也不多。政府可通过开展社区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生活,提升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与认可感。一方面,通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寓教于乐,增加社区的凝聚力,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度;另一方面,也是通过社区活动为公共服务供给打好群众基础。

  明确社区行政化职能。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行政职能,划清行政职能。无论是为城市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部门,还是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管委会都应有统一明确的职责,只有完善的法律规则制度才能确保行政职责落到实处。让居民都可以享受到公共服务,且公共服务供给都“有法可依”。同时,政府应完善社区管委会的自治职能,将社区管委会打造成为社区居民服务的部门,建设社区管委会的行政化职能。

  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起步于改革开放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应通过社会力量来扩大公共服务供给的资金渠道,公共服务主体应由单一的政府供给模式转向多元化的市场供给模式。一方面,政府应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提高居民公共服务供给参与度。另一方面,政府应进一步明确社区管委会的行政职能,从而从行政角度激发社区公共服务活力,此外,再采用市场公平竞争的方式来切实促进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提高,实现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效率达到帕累托最优。

  (作者单位:中共安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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