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需要计划
作者:刘国光
时间:2006-03-20
当前,国内有一种错误的认识在广为流传,那就是把“计划”一词完全贬义化。有些人主张什么都应该市场化,根本不需要计划,不需要宏观调控,政府只要充当“守夜人”就可以了。这种过度摒弃计划的泛市场化观念,很不正常,也是错误的。
关于计划和市场,其实在邓小平那里就早已经有定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资本主义也可以用。
强调“计划”,并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我所指的“计划”,是在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的同时,必须有政府的有效调控干预,对市场的缺陷加以纠正,有必要的计划协调予以指导。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和主要手段,那就是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制度来看待。那么,“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计划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和主要手段,是否就不能再起作用了。至少在社会主义整个初级阶段,不能起决定作用,那是再也明显不过的道理。但作为经济制度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制度前提下的“计划调节”,却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这里说的计划调节包括:战略性指导性计划,必要的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和调控等等。
计划经济不能完全解决微观效率和企业激励问题。在感受了计划经济的种种问题之后,我们开始逐渐尝试搞市场经济,那时主张的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以后经过对中外经验的反复思考和研究,逐渐看到了市场经济的作用,形成市场取向改革的信念,这差不多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的事情了。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是历史的必由之路。
有人评论说,那个时期,我国一批经济学家“皈依”了市场经济。但在“皈依”市场取向改革信念的同时,不能迷信市场。应当重视价值规律,但不要认为价值规律本身就能把一切事情管好,并把一切事情交给市场去管。
有几类事情是市场所不能解决的:
第一是经济总量的平衡———总需求、总供给的调控。如果这完全让价值规律自发去调节,其结果只能是来回的周期震荡和频繁的经济危机。
第二是大的结构调整问题,包括第一、二、三产业,消费与积累,加工工业与基础工业等大的结构调整方面。我们希望在短时期内如10年、20年、30年内,以比较小的代价来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现代化、高度化。通过市场自发配置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是不能实现结构调整,但这将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要经过多次大的反复、危机,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实现。我们是经不起这么长时间折腾的,也花不起这沉重的代价。比如一些影响比例关系的重大工程规划必须由政府来做,反周期的重大投资活动要由政府规划,等等。
第三是公平竞争问题。认为市场能够保证公平竞争,这是一个神话。即使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也不可能保证公平竞争,因为市场的规律是大鱼吃小鱼,必然走向垄断,即不公平竞争。所以,现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在制定反垄断法、保护公平竞争法等。
第四是有关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以及“外部不经济”问题。所谓“外部不经济”,就是从企业内看是有利的,但是从企业外看却破坏了生态平衡、资源等,造成水、空气污染等“外部不经济”。这种短期行为危害社会利益甚至人类的生存。对这些问题,市场机制是无能力解决的。
第五是社会公平问题。市场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市场只能实现等价交换,只能是等价交换意义上的平等精神。这有利于促进效率、促进进步。但市场作用必然带来两极分化、贫富悬殊。
在我们引进市场机制的过程中,这些苗头已经越来越明显,有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引起了社会不安,影响了一些群体的积极性。对此,政府应该采取一些措施,防止这种现象的恶性发展。现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对市场缺陷的弥补作用,更不能少。
刘国光,著名经济学家,曾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
本报记者刘世昕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