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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改革思想“解放”到哪去——简评“新古典模式”、“北欧模式”和“中国模式”

作者:夏小林 时间:2009-03-13
完善所有制结构需要解放思想。但“解放”到哪里去呢?

第一,“解放”到新古典主义特别新自由主义学派那里去?

的确,早有人这么做了,1990年代就比较突出了。近些年更突出。2001年出版的一本美国《经济学》教科书说,“市场经济是一种主要由个人和私人企业决定生产和消费的经济制度。” 书中并指出,在美国,GDP构成中的国有经济占3%。

中央党校一位知名教授照搬新古典经济学的定义,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以“民营经济”即私营经济为主体。他说:“市场经济的基础是民营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底是国有经济为主体还是民营经济为主体?我的观点是,国有经济只能是在市场经济中作为一种特殊的形式存在。国有经济与社会主义没有必然关系……国有经济到底在哪些领域扩大和发展?我认为主要是在公共领域。”这里,所谓“我的观点是”照搬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2006年,政府某研究机构等进一步提出,土地要素也应该私有化。2008年同样的建议仍然在北大的百年讲堂和主流媒体上传播,几个所谓“中国顶尖经济学家”主要的改革诉求,就是中国一定要实现“小政府”+“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民营经济”(包括土地私有化)的目标。这些也是照搬美国新古典的。照搬就是“顶尖经济学家”?

当然,在理论和实践中,私营经济主导的市场经济也是各色各样。其中最残酷无情的模式是没有福利制度的市场经济模式。在20世纪公然主张这种模式的是美国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在这方面,美国新古典经济学的保守派等也是坚决反对的。欧洲的经济学家更是普遍的持反对态度。2005年北大有一位著名教授在促成“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还特别补充说道,“中国不应该建成福利社会,否则人们便没有危机感,不好好工作”,“我建议取消所谓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目的是保持大家的工作热情和能力”。“中国的贫富差距大吗?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只有拉大差距,社会才能进步。和谐社会才能有希望。”他这是在照搬美国新自由主义学派领军人物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一书中的建议:废除社会保障、免费的公共教育、政府对自然灾害的救助和最低工资法等等。但是,至今,美国也没有哪个执政党敢于完全实行弗里德曼的这些极右翼建议。而仅仅实行了一丁点,在社会福利、教育等机会平等和地区差距诸方面情况较中国要好的美国,基尼系数就上升到了0.47,与中国并驾齐驱,打破了所谓发达资本经济体基尼系数远低于发展中转轨国家的经济学“神话”,“老师”和“学生”一个水平。以至于进入21世纪以后,诺贝尔奖得主萨缪尔森教授终于承认“市场经济加剧不公平”、“残酷无情”和市场经济存在“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的马太效应。他老人家是新古典经济学著名的领军人物,大概是不会如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发文所称,会“误会”市场经济的。

以上一些中国经济学人主张私有化、小政府(包括取消福利)的现象,展现了体制内一些人描绘的中国从企业到土地的私有化的全景图。并且,在这种市场经济中,是没有任何社会福利和保险的。虽然,就是在工业革命时期的原始资本主义时期,由于教会的影响,欧洲也有救济穷人的一点福利制度。

显然,经济思想史告诉我们,“思想”入到这里面去,并非“解放”,而是入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套,甚至是其中极右翼的奥地利/芝加哥学派(即新自由主义)的套。如此这般的学人,名副其实的契柯夫小说中的“套中人”和新教条主义者,何来“解放”可言?而在这之前,他们的思想真的在哪个“套”中,又是如何“解放”出来的,天知道。

所以,2007年8月21日,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研究所教授郑永年在《要预防中国思维的美国化》一文中指出,“中国内部改革的很多方面深受美国的影响。例如新自由主义。在政策层面,这种盛行于美国学术界的经济学说对中国的影响远远大于对美国本身的影响。……有人说,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中国是新自由主义最大的试验场,这并非耸人听闻。”

当然,如果仅仅从始终活跃在主流媒体上的一些经济学人的言论看,郑永年的判断是颇有一些依据的。不过,国内有一位著名教授不止一次地说了,世界上不存在新自由主义。果真如此?记得在1985年,北京大学出版了法国人亨利•勒帕日的一本书,书名就是《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

第二,“解放” 到突出福利和公平性的“北欧模式”那里去?

2006—2007年,所谓的“北欧模式十分配社会主义”又在北京政策性研究行当的特殊族群中时兴起来。在今年纪念改革开放30年的活动中,这仍然不失为一个话题。其实,这个模式,南部的欧洲人自己就都克隆不了,他们和美国教授萨克斯一样,羡慕而已矣。既然如此,何以指望在亚洲文化圈内的中国实行呢?

中国一经济学人认真探索数年,制定了用5年时间实现全面私有化,并在分配方面模仿“北欧式分配”的路线图。同时,他还给出了为私营中小企业减税的具体建议。“北欧模式”是对某些行业的小企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但是,以瑞典为例,那里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约56%,资本税在30%左右。这些高税收项目,在中国是否能够实行,从而真的将全面私有化和“分配社会主义”结合起来,却是他自感困惑,难以回答,也确实没有答案的了。

而体制内另外一些极力主张“分配决定社会性质”的“分配社会主义”(包括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的人们,对此则是保持了别出心裁的神秘缄默。其实,这种刻意的回避和缄默,在逻辑上本身就否定了在中国实行私有化+高税收+高福利的“北欧模式”的可行性。

至于北欧分配模式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即强大的工会,己经形成良好传统的大规模的劳资协商制度,以及广泛的主要是包括民众权力在内的政治民主等,主张“分配社会主义”的人也是只字不提。因为,他们连知识界内部和其他民众在网络上展开的有限“争论”这种小小的民主都反对,诬之为“民粹主义”和“反改革”。而按照新古典经济学教科书,工会和雇主组织更是市场经济的异己力量,要取消才好,更不能张扬。在塑造了“北欧模式”的特殊的历史条件上,主张“分配社会主义”的人是没有任何深刻性的分析和见解的。

而另外一些自由主义者,出于对新古典经济学规范的忠实,或者对于“美国模式” 的向往,则对于“北欧模式”毫无兴趣,一个劲贬低它,鼓吹与美国政府和新自由主义学派倡导的“国际接轨”,不断要求降低税率,削减公共服务。自由主义者内部也是各行其道的。

这些年来,北欧也在“改革开放”。据《经济观察报》记者2007年 11月 5日的采访报道,在瑞典,2006年6月信奉社会自由主义的四党联盟取代社会民主党执政以后,开始进一步改革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但是,这只是在政治民主程序制约下的“微调”。用瑞典现副首相莫德•奥勒夫松的话说,这“不是一种彻底的改变”。“北欧模式”乃至欧洲其它国家的社会市场经济等模式,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它们会同美国模式同流合污。

现在这种不能彻底“改变”的高额所得税的北欧模式,中国仍然是学不了的。试想,那些在“改革开放”中安营扎寨、广泛扩充产业地盘、一度在某些领域肆无忌惮地实行“产业斩首”的三资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大型跨国公司,它们甘心成为被中国的“北欧模式”盘剥的羔羊吗?他们是会因此“全球化”到低税负、低福利和无福利的国家去的。其他有条件的内资私营企业,又何尝不会这样做。这就是资本流动全球化后“水往低处流”,全世界无产阶级不联合起来的好处。

总之,税负不高、缺乏产生高福利的社会基础和政治机制,“起点”和“路径”完全不同,还能够希望“北欧模式”及其“分配决定的社会主义”之曙光浮出中国的海平面吗?

至于瑞典的社会民主党将私有化的“北欧模式”称为社会主义,那也只是党派的一家之言,在西方思想界特别是经济学界没有取得主流话语权,也没有被普遍承认。中国主张私有化的学人,犯不着病急乱投医,一头钻进北欧社会民主党的语境中去讨生活。如果想硬来,不妨先到浙江省或者温州市去弄一个“北欧模式”出来,以点带面,逐步开练。

第三,解放到哪里去?

改革开放以来,完善所有制结构的思想已经解放到坚持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上去了。1997年9月12日,中共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继续鼓励、引导,使其健康发展。”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重申了这一点。

这种完善所有制结构的思想,既区别于原苏、东等转轨国家的“休克疗法”和追求彻底私有化的“新古典主义”目标,避免了那种“变异”的市场经济版本和巨大的转轨成本;又区别于20世纪80—90年代一些传统市场经济国家主要在基础产业领域实行全盘私有化的目标。最后,简单地说,它也区别于完全取缔私人企业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探索性实践。所以,在这三个方位上,它都具以新意,可视为一种“解放”。

但是,在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上,这种因“思想解放”而来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有深厚的历史渊源的,决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例如,在马克思的时代,经典作家关于法德农民问题的分析中,就有保留小农这种个人所有制和租金的论述;在关于巴黎公社的分析中,还提到了“工资”这种货币关系。而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中,马克思关于商品生产消亡生产力条件的长篇阐述,更是别具一格,为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提供了新的出发点和更开阔的分析视野。列宁没有看到马克思的这部书稿。但是,他从实际出发提出的新经济政策中,表达了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保留商品货币关系和商品交换的思想:斯大林也没有完全否定两种所有制并存和保留商品货币关系的思想。在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毛泽东关于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理论中,也提出了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的思想,以致今天还有人借用这些思想来为在中国大力发展资本主义作理论上的说明。

所以,那种把中国的改革开放与1975年之前漫长的、广阔的、全球性的社会主义运动和大思想家完全“切割”开的做法,并把这之前的社会主义运动诬蔑为“冬天”,是掩耳盗铃、自吹自擂的把戏,是经不起历史检验的道德堕落行为。

当然,在社会主义运动之外,也有思想是可以供借鉴的。例如,毛泽东关于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就与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及实践在时间和逻辑上是分不开的,等等。

另外,这里提示应该注意一个明显的事实:中国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多年来保持的高速增长始终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混合经济为微观基础而实现的。这在全球化浪潮的席卷中,特别在原苏、东国家“转轨”经历的反衬下,是一个让西方思想界也觉得需要深入思考的真正的大国奇迹。社会主义的实践和理论在发展中不断创新,西方思想界注重实际的人们也在重新打开眼界,研究没有实行代议制民主和彻底私有化,同时却又实现了长期快速增长和政治稳定的“中国模式”。

在《喧嚣的90年代》中,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也指出,美国版市场经济不是市场经济的唯一版本。近30年左右的美国版本不过是一个需要揭开伪善面纱的“神话”,其依据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是“巫术经济学”。不久,200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克鲁格曼凭着良知,又发出了警世之声:“美国怎么了?”而这两人,都先、后预见了美国面临更大的金融/资本市场危机和共和党的下台。

在全球化中公信力已然破产的“华盛顿共识”远远不是“历史终结”的符号。

当然,当下这种“基本经济制度”是不断遭遇挑战的,且挑战者不让对手争论,尽管他们放心大胆地与宪法、党的决议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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