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情结与私有情结
作者:库爽生
时间:2009-08-07
国有情结与私有情结
库爽生
7月27日,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喜东通报“通钢”事件时,一不留神蹦出了一个新词:“国有情结”。他说:“通钢……一些人员特别是非在岗人员‘国有情结’较深。”显然,在王喜东看来,“国有情结”是贬义词,是一种不识时务的坏情结。
王喜东在这儿所说的“国有情结”,实际上是公有情结。因为在三年前建龙集团参股通钢,并成为通钢集团第二大股东的时候,工人们并未抵制;而当通钢面临被私企控股的时候,工人们抗议了。
那么,公有情结好不好呢?公有情结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情结,是共产党情结,是人民情结,是公有制主体情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情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国民经济的主体必须是公有制。开国领袖毛泽东和众多的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具有极其浓厚的社会主义“国有情结”,是众所周知的。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同样具有浓厚的“公有情结”。1979年初,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江泽民指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原则。”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说:“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总书记在报告中强调的是两个“毫不动摇”,而且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摆在前面。
实际上,岂止通钢工人有着“国有情结”,工人阶级整体上都有着“国有情结”。我曾经收集了约两百家工业企业改制资料,并深入数十家企业调查。我了解到,几乎所有的国企和集体企业进行私有化改制的时候,工人们在心理、情绪上都是极度抵制。即使在表面程序上通过了职代会,但那是改制实施者进行细致洗脑、软硬兼施形成的结果,是“大势所趋”的结果。企业员工总体上是被迫无奈的,因为“胳膊拧不过大腿”。至今,我还没有听说哪一家公有企业私有化改制受到工人群众欢迎和支持的。这种宝贵的“国有情结”,是工人阶级在长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积淀形成的,是工人阶级奉献精神在思想观念上的体现,是抵制私有化浪潮、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精神动力,是党和国家的一笔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大力弘扬!
与这种“国有情结”相对应的,是新自由主义学者和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私有情结”。
王喜东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应对通钢集团当前的经营危机,加快通钢集团大型化改造,吉林省国资委经与众多战略投资者近4个月的商谈,对多个方案反复论证、研究、比较,最终经各主要股东同意,在通钢集团2005年已实施改制的基础上,由第二大股东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并控股经营。”从这个情况介绍可以看出,通钢改制就是主导者“私有情结”的具体体现。改制决策者确实是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是完全忽视了“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仅忽视,而且是有意地坚决“动摇”。
如果坚持第一个“毫不动摇”,改制者理应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样,大力支持公有制经济。那么,“应对通钢集团当前的经营危机,加快通钢集团大型化改造”,作为第一大股东的省国资委,就要担负起第一股东的责任,向通钢注资,而不是寄希望于民企。国企的实际控制人是国家。建龙集团据说很有实力,但是不管它如何富可敌国,总不至于经济实力已经超过我们这个大国吧?据说建龙集团重组通钢,就可以加快通钢发展。可是即便发展再快,通钢改换门庭了,还是公有制经济发展吗?其发展与省国资委作为第一股东的这家国企,还有何关系?不就是进一步加快了国退民进步伐吗?由此看来,流行全国的“私有情结”,才是通钢事件的根源,才是通钢发展的拦路虎。
极力妖魔化国有、公有制,神化民营、私有制,多年来已经成为时尚。现在,通钢事件给了“私有情结”一记响亮的耳光,也给国企改制决策、实施者提供了反思的契机。鼓励、支持、引导发展私营经济,不应该把拥有大量优良资产,包括丰富的技术储备、营销渠道等商业秘密在内的国企贱卖或白送给私人,不应该此消彼长。而是鼓励创业,让国企与民企、公有经济与私营经济比翼齐飞,共创繁荣。
鉴于当今宝贵的“国有情结”极其稀缺、而丑陋的“私有情结”泛滥成灾的现状,我们要高声赞美“国有情结”,严肃批判“私有情结”,使我国经济真正回到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轨道上来。
——旗帜网 2009-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