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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作者:杨抗抗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2024年10月15日 第 5 版) 时间:2024-10-16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各级领导干部能否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价值观,关系着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能否真正落实落地,领导干部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在实际工作中求真务实、敢作善为,对于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就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些核心问题。思想观念决定行为方式,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追求什么样的政绩,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其实折射出的是自身的党性修养、胸怀境界。2022年春季学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

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共产党人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其一切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其一切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都应该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都应该为人民利益制定和实施。因此,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谋划和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把人民群众的切身需要作为想问题、谋发展、抓落实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问题。“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评价一个领导干部政绩得失,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业绩好与坏,要看人民群众的真实感受。

领导干部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真抓实干,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必须要靠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不搞形象工程、不搞虚假政绩。领导干部既要有干事创业的热情,又要有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精神,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不能急功近利,把握好潜绩和显绩的关系,将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在落实,也难在落实,领导干部必须投入更多精力、下更大气力抓落实,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来,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性,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意志和决心,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贯彻落实,在新征程上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引导约束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一是建立健全正确政绩观教育培训机制。注重把政绩观教育纳入各类培训必修课程,创新培训形式,督促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筑牢防止“政绩冲动症”的思想堤坝。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三是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同时加强对干部政绩的综合分析,辩证地看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前任基础与现任业绩、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用历史的眼光、辩证的方法、系统的思维认识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绩。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有效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刚性约束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治领导干部“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等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广西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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