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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投资面临哪些政治风险,如何防范

作者:徐俊杰 单敏飞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网 2016年11月24日 时间:2016-11-25

  核心提示: 因为投资接受国或地区政局的动荡、战争的爆发、大选后政权的更替、反对派势力的掣肘、金融风险的发生等多重因素的存在,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面临着极大的政治风险,中国海外投资经常出现无法投产、收益锐减甚至血本无归等困境。所以,如何防范海外投资中的政治风险,就成为当前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必须重点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

  【摘要】因为投资接受国或地区政局的动荡、战争的爆发、大选后政权的更替、反对派势力的掣肘、金融风险的发生等多重因素的存在,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面临着极大的政治风险,中国海外投资经常出现无法投产、收益锐减甚至血本无归等困境。所以,如何防范海外投资中的政治风险,就成为当前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必须重点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海外投资   政治风险   损失   防范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 A

  中国海外投资中政治风险的类型 

  投资接受国陷入内乱,投资失去外部安全环境。作为能源消耗大国,我国一直对石油、金属矿石、天然气等传统能源具有强烈需求。所以,矿产资源丰富的北非与东非,成为我国能源型企业的主要投资地区。其中利比亚、埃及、苏丹等国家,都有储量丰富的石油、磷酸盐、天然气、铁矿、锰、钼、锡等油气与矿产资源。而这些国家政局都发生过动乱,从2011年开始,利比亚危机、埃及政变、苏丹内乱升级等接踵而来,不少地方失去控制,劫掠、凶杀等犯罪发生率迅速攀升,其国内陷入极度混乱。不少中资企业都不得不暂时停产、遣散工人,甚至撤资回国,这就严重扰乱其正常的生产,企业承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投资接受国政权更迭,投资协定不被新政府承认。由于政治体制的差异性,拉美、非洲、东南亚等中国的主要投资接受国,都会出现周期性的政权更迭、形成新的政府。在合资协议达成或即将投产运营之时,一旦遭遇政权轮换,新政府又拒不承认之前的投资协议,原定的投资项目就会遭遇叫停、勒令整顿,甚至强行停产等不利情况。如2015年1月,希腊左翼的齐普拉斯政府上台后,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迅速叫停了前政府向中国中远集团出售雷埃夫斯港口多数股权的计划,表示需要将这一出售计划提交新议会重新审核。

  投资接受国反对势力干扰。拉美、东南亚等地区的国家由于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量大,吸引了我国不少企业对其进行堤坝、铁路、公路、桥梁等的投资建设。但这些国家政治体制比较特殊,国内的反对势力影响力较大,所以也会出于政治利益而去曲解、干扰中国企业与执政当局的合作,以求赢得选举。

  投资接受国陷入经济危机,投资项目被迫搁置。拉美是我国海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基础设施建设、石油、铁矿、铜铝矿等领域为投资重点。而从2013年开始,委内瑞拉、秘鲁、阿根廷、巴西、智利等因油价、钢价的下跌等因素,财政陷于困境,导致中国投资的项目被迫停止,借出的钱无法及时收回,遭受巨大损失。委内瑞拉因油价暴跌而陷于破产,中国承建的高铁早已停工,借给其政府的巨额资金无法及时收回,只得答应逾期偿还,面临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中国海外投资陷入政治风险的原因 

  对投资接受国政局的基本走向、稳定性判断失准。我国企业普遍不看重投资谈判之外的细节,而是比照国内的投资磋商套路,过于依赖部分中介公司进行相互传话,对于投资国、地区的政治文化生态了解甚少。尤其是在一些局部冲突频繁的地区,譬如中东、北非、西亚等,国内一些私营企业都会过于乐观地判断其政局走势,盲目进行大规模投产。缺乏充分的预判、慎重的投资布局,往往都会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继而承担很大的潜在经济损失。

  对投资接受国政治运行的规则、惯例认知不充分。国际性协议是约束参与各方行为、确保彼此互利互惠的重要手段。由于我国海外投资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发展理念又过于急功近利,加之会被各种优惠政策所吸引而草率进行投资项目敲定,所以往往会忽视国际规则的约束效力,并可能被竞争对手以此为由进行狙击,导致投资功亏一篑。

  对投资接受国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判定不准确。我国企业养成了习惯于跟中央政府打交道的习惯,对于地方势力、民众不免有所忽略。但在海外的一些实行君主立宪制、联邦制以及议会内阁负责制的国家或地区,中央政府的权力却受到很大制约,其与国外签订的协议在地方上不一定能得到贯彻。我国投资企业,获得了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但在目标地开展投资项目之时,却遭到当地主管部门以及民众的干涉与抗议,无法实施。

  对投资接受国的诚信度、支付能力缺乏应有了解。我国企业大多并不注重对投资接受国以往的诚信记录、支付能力进行资料收集,加之又因为担忧对其进行查访会引发彼此之间的不信任,所以,大都选择了直接进入洽谈程序。而最终,却都会因为对方出现临时反悔,或以财政困难为由,拒绝或暂停合作项目。比如在2014年,墨西哥反对党以竞标流程问题为由要求中国投资的高铁项目暂停,此后又以石油价格暴跌、国家财政收入锐减而无力支付原先商定的价款为由,而无限期搁置了该基建项目。

  中国海外投资中政治风险的规避措施和防范策略 

  加强投资对象的国情研究,提高对于潜在风险的定位、判别以及处理的能力。一是要建立专职化的调研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投资对象国、地区的基本政治生态、政府机构运作特点以及社会稳定性等国情进行系统搜集与分析,判定其整体的国家安全环境是否适合我方投资项目进入,再针对性地组建考察团队进入投资对象国、地区进行实地探访,掌握其最新的国家政局走势、社会发展态势;二是要在科学分析投资对象国、地区未来政局走向的基础上,做好对于潜在政治风险发生之后的预警、管控以及撤离工作,建立与当地政府机构之间的动态交流关系,随时掌握其国内政治的变化风向。

  建立海外投资合作的双向沟通机制,加速与国际主流政治运作模式的对接。一方面,应当推动高级别的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建设,定期对投资对象国、地区业已发生的政治风险事件进行及时反馈,寻求对方管理部门的确认与保护,细化驻派、磋商、处理等管理流程;另一方面,鼓励企业设立独立化的海外投资运作模式协调部门,加大对投资国风险研究的投入力度,积极学习国际主流的预防政治风险的操作方式。

  改进海外资本市场的监测制度,增加风险防控的多方协调、执行手段。首先,要逐步提高企业投资管理的透明度,完善资本统筹机制,加快运营模式和机制的公示,降低投资对象国、地区的抵触情绪;其次,推行更为先进的市场数据收集、监管以及分析方式,加强中国政府各部门、驻外机构和使领馆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合理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切实维护好本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再者,应当增加风险防控的多方协调、执行手段,重点从海外维权资源配备进行突破,加大管理制度引入与人才培训,加强对于双边投资协定的审查。

  创设中外跨国投资企业合作磋商体系,加强国内企业的法律援助、诉讼能力。第一,建立公开、透明的双边企业合作交流机制,通过中方主管部门、中外企业诉讼代理机构联合监督的组合形式,共同商定基于互惠互利的专项保护制度,明确双方的基本权利、侵权行为的判定以及司法诉讼程序启动等;第二,要明确裁定标准、罪罚责任归属以及诉讼手段,引入集体诉讼、团体调节以及公共仲裁等机制;第三,推行适度保护的基本原则,实行临时保护与定点核查相结合,逐步提高本国企业诉讼保护能力,完善跟进监督的操作模式,强化行政救济保护的时效执行性,合理提升其获赔落实的综合效率。

  推行海外投资区域多边性、分散化的运作模式,升级企业公关资源管理制度。要通过多边磋商、调研考察等形式,全面分析当前国际投资的市场现状,依据其各自经济发展的水平与前景,划定适宜投资的地区等级,合理进行资金投放。可以采取前期观察、后期合资的渐进方式,逐步熟悉这一新兴市场的特征,然后再进行具体的投资经营。此外,要改进企业的公关运作模式,多参与社区公益活动,降低民众对于中资企业的防范心理与抵触情绪,提高企业的美誉度。

  (作者分别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经贸系讲师;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经贸系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史建军:《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及规避》,《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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