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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钢党员的信件是如何处理的?

作者:古彭万俟轩 时间:2010-02-03
昨天(1月24日)上午,笔者从网上看到2007年8月1日通钢110多名党员就通钢改制一事联合签名写给党中央的一封信。该信通过大量事实和数字,揭露某些人企图借国企改制之名侵害广大工人利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违法犯罪事实。这封信的披露,让一向蒙在鼓里的草民心里实在不是个滋味!
这封信早在2007年8月初就写好了,估计寄出的时间应该不会太晚,至少在2007年底之前党中央就可以收到。既然党中央在2007年底就可以收到这封信,那就有足够的时间对信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纪事实进行调查处理。既然如此,怎么在两年之后还会酿成震惊全国的流血事件呢?是这封信违规没有寄出去?还是信件在邮寄过程中丢失了?是这封信已经寄到但被某些人压下没有送到管事人手里?还是到了管事人手里却没有得到重视和处理?
这就值得我们认真分析一下了:
首先,我们需要看看这封信的内容有没有违规?结论当然是否定的。这封信的后面有通钢110多名共产党员的亲笔签名,可见这不是一封无从查对的匿名信,而是基层党员按照宪法和党章规定,通过正常渠道向党中央反映情况的合法信件。
其次,要看看这封信会不会丢失。这封信既然是100多名中共党员站在几万名工人的切身利益上写的,他们应该把这封信看得非常重要,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它是用挂号寄出的。因此可以说,这封信的丢失根本不存在,它一定会顺利地到达了它应该到的地方。
有了上面这两个前提,紧接着就带来一个令人不解的疑问:既然信件已经到达中央,为什么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呢?这里面就出现了两种可能性:一是信件被某人压下了,没有送到管事人手里;二是送到了管事人手里,但管事人因种种原因没有进行处理。
这样一分析,草民的脊梁骨就直冒冷汗:你不是胆大包天想追究什么人的责任吧?小民确实不敢!但我仍想悄悄问一句:由于这封信反映的事情没有得到及时处理,最后的结果酿成震惊全国的流血事件。如果造成后果是这封信被某人压下来的原因,那么事后压信人有没有受到处理呢?如果是管事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处理,那么,这个管事人有没有及时将“种种原因”向通钢110多名党员以及关心这件事的全国老百姓给予说明呢?反正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有关这方面的报道。
管事人没有及时处理这封信,是因为这件事情太小吗?不,我觉得通钢工人反映的这件事情并不小,这是一件事关几万工人切身利益生死存亡的大事。有人可能会说,他们向中央直接写信,违背了“不得越级上访”的原则。其实这个指责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党员向中央写信是党章赋予的权利。另外,通钢党员向中央写信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这封信明确告诉我们:“对通钢改制中发生的问题,我们以党性担保都是事实。国务院等部门曾批示吉林省政府对上访一事给予以解决,省政府给了非常不负责任的答复,员工群众非常不满。我们不再相信政府了,只能依靠党,依靠党中央,相信党中央不会让我们对党失去信念,会给一个满意的、负责的答复。”这就说明,通钢党员是严格依照法律、严格按照程序向上级写信反映情况的。他们是在对政府万分失望以后,才寄希望党中央的。他们的要求很正当,也很合理,就是希望“党中央给一个满意的、负责的答复。”
可是,他们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满意的、负责的答复”,结果就酿成了后来的震惊全国的“通钢事件”。
本着和谐社会的科学理念,我一直是抱着宽容的心态考虑这件事。我曾多次想过,这封信之所以没有受到管事人的重视,极有可能是通钢党员这封信所反映的事情太小。我们国家的大事真的是太多了,“管事人”实在无暇去处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这样一想,我心里就觉得好受一些。是啊,这几年的事情确实太多了,那些“管事人”怎么忙得过来呢?就说2008年吧!年初的雪灾刚过去,西藏街头就闹了起来。西藏街头才刚刚平静,西部汶川又来了场大地震。还没等喘口气,北京奥运就接着开始了。小布什、萨科奇这些西方元首,可都是世界级的“精英”,接待他们当然要比处理通钢党员信件重要得多。好不容易把北京奥运会开完,世界金融危机就跟着来了。既然人家美国需要咱中国配合,国内的事情就只好先放放。再说,中国需要做的其他大事也很多,要去索马里护航,还要去海地维和;要会见美国奥巴马,还要拜会日本天皇;要帮着美国制裁伊朗,还要压着朝鲜回到六方会谈……国内不仅需要对付乌市暴徒、西藏叛乱,还要紧盯着四处乱跑的达赖喇嘛和热比亚,还有台湾的民进党、南海的外国军舰……你说这么多事,哪件不比通钢事情重要?
你们不是反映“员工利益受到侵害”吗?这已经是老生常谈了,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嘛!你们不是说“国有资产流失”吗?这算什么,中国的国有资产还多着呢!你们不是反映“近万工人下岗”吗?这就更是小事了,中国已经有几千万工人下岗了,再加你们的“近万”也不算多!你们还反映“劳动收入分配悬殊,违反公平原则”?真是天大的笑话,世界上哪有绝对的公平?“收入悬殊”算什么,不是一开始就号召“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吗?“先富起来” 与“后富起来”的人之间怎么能没有悬殊呢!你们还反映“党员丧失信念、人数骤减”?这更不要紧了,中国共产党员已经有七千万,还在乎少那么几个人?再说,还有大批民营资本家、私营企业的老板等着入党呢!放心吧,我们的党只会越来越壮大,党员人数只会越来越多,万万不可杞人忧天!
草民斗胆说了上面这段话,也算是替“管事人”给通钢党员和全国的老百姓一个迟到的答复吧!

(转载请署名并注明出处)

附文:通钢党员关于通钢改制的一封信
作者:wszg

我们是吉林省通化钢铁集团公司的部分共产党员。通钢是吉林省冶金国有资产最大的企业,在2005年所涉及到的资产重组,员工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的改革动作过程中,严重违规、违法。员工曾多次到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上访都没解问题。企业不守法,政府不作为,群众极其不满,怨声载道,给建设和谐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对其置民生不顾,背离改革宗旨的极端不负责行为,广大员工强烈质疑吉林省委、企业党委是否代表党来为民执政,困惑于党是否代表着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做为党员有权力维护党的形象,为群众说句公道话,根据党章第四条第八项规定,请求党中央派员对通钢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负责的答复。
通钢改革违规、违法侵害员工利益的问题
一、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1、通钢拥有130多亿国有资产,改制经多次评估为40多亿,重组参股仅为18亿多,国有资产为什么越评越低,越估越少?都那里去了?
2、进入通钢重组的吉林建龙公司(私有)参股14亿,其中投入现金4亿,以7千万购买的吉林市明城钢铁厂(属国家关停的小型钢铁厂),却评估为10亿,私有资产为什么越评越高,越估越多?为什么?
3、建龙公司在入股现金没有全部到位的情况下,占据了通钢公司的领导权,私自调走现金8亿,调走优良生产原料。造成国有资产严重贬值。难道国有资产就这样被以小搏大,变相贱卖了吗?
二、违规、违法操作问题
1、通钢在不宣传国家对国有企业改制规定的情况下制定了30年以上工齡“一刀切”的土政策,强迫员工内退,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剥夺了员工的合法劳动权力。  
2、“一刀切”土政策违反国务院发(1993)111号文件,劳动部发(2003)21号文件和吉林省劳动厅发(1998)4号文件规定,造成近万人下岗,减少收入,同时又招收廉价劳动力顶岗,员工对此强烈不滿。
三、打击压制维权员工,包庇放纵犯罪问题
1、2006年11月,下岗员工了解国家对企业改制方针、政策和规定后,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自发开始维权活动,竞被公司党委某领导称为刁民,中层领导用下岗等语言威胁维权员工配偶,子女等家属,人格尊严受到污辱。
2、为打击、遏制维权活动,公安机关积极执行了个别领导的意图,并拘留了员工代表,并对其他代表进行收买、威胁。
3、通钢企业公司4千余万劳动保险金没有上缴,其资金不知去向,主要领导被检察院传讯后,集团公司领导四处说情、担保,人放了,保险金仍下落不明,是包庇还是怕连带。
4、改制时近9亿工资、奖金等结余款,历年退税款都没有列入改制的帐目中,这些钱都哪去了。
四、劳动收入分配悬殊,违反公平原则问题
1、企业改制后,从收入上把人分成180等。董事长获股份3千余万,年薪7百万,副职年收入几百万,处级几十万,科级近十万,已经退休的集团公司级领导分得几百万股份;第二批内退的处级干部分得股份几十万,并于2007年7月重新聘为顾问,年薪6万(不包括内退工资)。
2、在职员工年收入万余元。被迫内退员工没有分得股份,年收入最高万余元(处科级),其他大部分在8千元以下,最低者仅几百元。有的甚至分文没有(企业公司员工)。
3、“内退”员工社会保险费国资发产权[2004]9号文件明确规定按内退前的基数一次核定,而通钢确按(95、96、97)三年平均工资基数核定,减少了收入,未来生活没有保障。
五、党员人数骤减,丧失信念问题
1、部分党员对改制中发生的不佥、不合理的问题极其不满,不接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撕毁组织关系介绍信,以示抗议。
2、部分党员因改制中的一些作法太不公平,又无处说理,因政府和企业没人和你说理,对政府失去了信心,对党失去了信念,改去信佛、信教了。造成了基层党员流失严重。
对通钢改制中发生的问题,我们以党性担保都是事实。国务院等部门曾批示吉林省政府对上访一事给予以解决,省政府给了非常不负责任的答复,员工群众非常不满。我们不再相信政府了,只能依靠党,依靠党中央,相信党中央不会让我们对党失去信念,会给一个满意的、负责的答复。
此致
通钢党员

附:通钢110余名党员签名名单
二OO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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